乡镇建设用地手续办理流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1 06:06:03 78 人看过

一、乡镇建设用地手续办理流程

乡镇建设用地手续的办理是一个严谨且多环节的过程,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整个流程需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而言,办理乡镇建设用地手续的流程大致如下:

1.项目申报:用地单位或个人需向所在乡镇政府提交用地申请,并提供详细的用地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

2.乡镇审查:乡镇政府对提交的用地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包括项目是否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等。

3.县级审批:经过乡镇审查后,符合要求的用地申请将提交至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审批过程中,将综合考虑用地规模、位置、用途等因素,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4.省级审批:对于需要报省审批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还需经过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审批过程中,将重点审查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以及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

5.颁发许可证:经过各级审批后,对符合要求的用地申请,将颁发建设用地许可证,允许用地单位或个人依法使用土地。

二、办事所需手续材料

办理乡镇建设用地手续时,需准备以下手续材料:

1.县、市级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文件:明确用地申请的目的、用途、规模等。

2.建设用地申请表:填写详细的用地信息,包括申请人信息、用地位置、面积等。

3.市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对用地申请的初步审查意见。

4.建设用地项目“一书四方案”:包括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等。

5.项目预审意见、立项批准文件、设计批准文件:证明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6.相关部门意见:如地质、环保、规划、水利、林业、消防、公路等部门的意见。

7.土地出让合同、土地评估报告(如有偿方式供地):证明土地来源和价格的合理性。

8.建设用地规划批准文件、企业营业执照、批准证书等:证明用地单位或个人的资质和合法性。

9.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情况说明、征地协议书或征地公告等:如有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或征地的情况,需提供相关说明和协议。

10.勘测定界报告、现状图、总平面图等:证明用地的具体位置、边界和规划情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6日 06: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乡镇企业建设使用集体土地审批程序
    许可事项名称:乡镇企业建设使用集体土地审批项目编号:XKF-7许可责任部门:朝阳区区人民政府承办部门:国土资源朝阳分局许可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关于报国务院批准的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201号)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2004]27号令)。申请方式:书面申请许可证件名称:集体建设用地批准书许可收费依据:《北京市征收防洪工程建设维护管理费暂行规定》(市政府[1994]21号令)收费标准:防洪费,每年每平方米2元许可时限:20个工作日许可程序:一、受理受理部门:业务受理部门条件:1?申请人是乡镇企业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2?申请的用地是经依法批准的集体建设用地,如占用农用地的,需依法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3?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4?已通过建设用地预审;5?已取得项目计划
    2023-06-05
    153人看过
  • 郑州市乡镇建设用地问题的通告
    2006年6月27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2005年度第六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06)249号)批准我市征收集体土地34.0286公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主要内容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郑州市2005年度第六批乡镇建设用地。二、征收土地位置1.江山路西、西山路北;2.长兴路西、310国道南;三、被征收土地涉及村及面积1.惠济区长兴路办事处:老鸦陈村11.6563公顷;2.惠济区古荥镇:张定帮村5.0557公顷、岭军峪村16.7279公顷、孙庄村0.2965公顷、古荥镇0.2922公顷。四、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偿安置标准等若干问题的通知》(郑政文(1993)144号)、《郑州市人民政府
    2023-06-10
    477人看过
  • 建设用地建厂用的手续
    一、建设用地建厂用的手续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该表由国土资源部统一规定);2、预审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补充耕地初步方案;3、需审批的建设项目还应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批复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一的,只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如建设项目涉密军事项目或是国务院批准的特殊建设项目用地的,建设用地单位可直接向国土资源部提出预审申请。国土资源局在自受理预审申请或者收到转报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出具预审意见。二十日内不能出具预审意见的,经负责预审的国土资源局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二、需报国务院批准的情形1、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2、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国家计划单列企业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在土
    2023-05-06
    272人看过
  • 乡村建设用地属于建设用地吗
    乡村建设用地是属于建设用地的。农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建设用地,乡(镇)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主要包括:乡(镇)村公益事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居民住宅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
    2024-04-23
    361人看过
  • 林地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去哪里办理
    一、林地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去哪里办理林地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去县级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办理。1.林地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有用地单位或者个人向县级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后,县级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核对提供的申请材料,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用地单位或者个人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2.县级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对材料齐全的使用林地申请,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用地现场查验。查验人员应当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符合现地情况进行核实,重点核实林地主要属性因子,以及是否涉及自然保护地,是否涉及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有无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是否存在未批先占林地行为,并填写统一式样的《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二、林地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材料所有占用和临时占用林地的建设单位(个人),申请使用林地时都必须提交以下材料:1.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县级信息登记表;2.
    2023-12-15
    115人看过
  • 乡镇企业建设用地使用年限制度概述
    一、乡镇企业建设用地使用年限制度概述乡镇企业建设用地使用年限一般是五十年,自初次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到期后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取得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1.划拨方式。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无偿取得的或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办理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应保持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2.协议出让方式。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协议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
    2023-07-25
    109人看过
  • 企业在乡镇征地的手续
    一、企业在乡镇征地的手续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一)征地的批准程序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省政府或其它有权批准的机关批准。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5、征收土地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二)征地的实施程序1、发布征地预公告(在征地获批前)(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组。(3)公告内容:拟征地的用途、位置、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4)发布后果: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2、征地调查(在征地获批前)(1)调查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2)调查内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
    2023-06-08
    59人看过
  • 建设用地未批先建如何补办用地手续?
    一、建设用地未批先建如何补办用地手续?未批先建需要先进行罚款才会补手续。去建委的监察大队办理罚款,按照合同款的比例交付罚款,不同的区域缴纳的比例也不一样,一般是1%左右,罚款完成后去标办合同备案,申请一个合同备案号。补办用地手续需具备以下相关条件:1、建房是否符合村镇建设规划。2、如果符合村镇规划需到村镇站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到国土部门补办用地手续。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二、集体建设用地出让方式有什么?1、农民集体土地是不可以直接转让为出让地的,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
    2024-01-30
    251人看过
  • 集体建设用地修建如何办手续
    一、集体建设用地修建如何办手续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县政务服务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开具《受理通知书》,办理受理登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2、受理后准予审批的,在承诺时限内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通知申请人取件。依法不能批准审批的说明原因,书面答复申请人,办理退件手续。二、集体建设用地申请条件是什么1、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2、项目用地选址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3、建设项目用地规模符合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和规划设计要求;4、申请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涉及承包土地的,应给予承包户补偿;5、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6、已取得发改部门的批准文件;
    2023-05-06
    430人看过
  • 离婚手续乡镇能办吗
    双方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其中一方的户口常住所在地在乡镇的,可以到该乡镇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持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由登记机关确认身份,确定管辖范围,双方应需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当事人诉讼离婚时,该乡镇法院符合其管辖规定的,可以到该乡镇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向经常居住地(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手续当天能办完吗申请离婚的当天,无法办完离婚手续,离婚分为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一)一方起诉离婚时,离婚案件通常自立案之日起三至六个月审结。适用简易程序的离婚案件一般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适用普通程序的离婚案件一般在六个月
    2023-08-03
    64人看过
  • 养殖用地改建设用地手续
    一、养殖用地改建设用地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养殖用地属于农用地范畴,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二、提出用地审批需要准备的材料1、提交经所在地主管部门逐级签署审核意见的《申请表》或部门要求添置的其他表格各一式三份;2、下列材料一套:(1)项目批准文件;(2)被占用或者征用养殖用地的权属证明材料;(3)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养殖用地可行性报告;(4)与被占用或者征用养殖用地的单位签订的补偿和安置补助费协议(临时占用养殖用地安置补助费除外);(5)县级主管部门制订的其他措施文件。
    2023-05-06
    185人看过
  • 宅基地建房手续办理流程有哪些
    一、符合什么条件就可以申请宅基地?1、宅基地在审批范围内宅基地占用了耕地或其它集体用地,但没有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在本次农村宅基地确权中,这样的宅基地是不给予确权的,即使建了房屋,也会按违建处理。2、迁出后不能新建住房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只有村集体组织成员才能拥有宅基地使用的权利,而对于一些户口迁出的农民,虽然没有收回宅基地,但也不能再翻建住房。3、“一户多宅”必须确定一户宅基地因历史原因、户口迁出造成“一户多宅”的农民家庭,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多出的宅基地不能翻建或新建房屋。二、宅基地建房手续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2、现场勘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房申请条件,并制作建房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3、填申请表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4、村委会审查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
    2023-05-09
    262人看过
  • 乡镇劳动服务站建设
    内容提示:劳服站的建立劳服站的性质劳服站的工作人员劳服站的职责经费筹措和管理(一)劳服站的建立乡镇劳服站的建设须由各县(市、区)就业局统一规划,根据需要和可能,可以每个乡镇建立一个劳服站,也可以几个乡镇建立一个中心站,提出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市、地、州就业局应加强督促检查。(二)劳服站的性质乡镇劳服站是自收自支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可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的就业服务管理机构,也可以作为县就业局的派出机构,在行政上受乡镇人民政府领导,在业务上受县(市、区)就业局的指导和管理。(三)劳服站的工作人员1.劳服站的站长和工作人员,可在乡镇现有干部中抽调或聘请兼职,也可以向社会招聘。2.工作人员数量由各地自定,但至少要有1-2名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3.劳服站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用,如属乡镇在职人员,应维持原待遇标准和支付渠道;如属社会招聘人员,可按当地事业单位标准执行,在业务经费中列支
    2023-06-05
    290人看过
  • 建设用地征用批准手续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经批准的建设用地,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一)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二)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三)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四)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五)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一、征用建设用地怎么补偿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
    2023-06-21
    33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建设工程前期办理手续流程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2-15
      编制可研报告,取得立项批复,用地预审意见,环境评估审查意见等文件之后,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司完成设计招投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取得设计招投标备案回执等文件,完成方案设计,取得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完成初步设计及概预算编制,取得初步设计及概预算审查意见、建设用地批准书、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开始施工。 《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
    • 乡镇企业建设咋用地?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2
      乡镇企业使用农民集体土地,按照下列程序审批: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建设单位持有关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2、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用地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 乡镇建设征收土地需要通过哪些手续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0-25
      1、通知征地情况。在征集地依法批准之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征集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配置途径等被征集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通知后,被征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家在征收的土地上种植,种植,被征收的土地着物和青苗,征收土地时不予补偿。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与交通、林业部门一起调查征收土地的权利、土地类、面积、地面附着物的权利、种类、数量等现状,调查结果应与被征收的农村集
    • 城镇居民申请住宅建设用地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城镇居民必须具有城镇正住户口,具有城建部门发给的有关证件,才能申请用地、确需占用土地修建住房的,由本人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城镇规划管理部门许可,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审查,报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收缴有关费用,到现场核定面积,发给建设用地许可证,方可动土建房。竣工后必须到土地管理部门换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 乡村建房用地流程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0-01
      乡村个人建房用地报批流程: 1、建房户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提议建房用地书面申请。申请人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人员,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承受本集体经济人员同等义务;(《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限定:“乡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出省、自治区、直辖市限定的准则。”)。 2、村民委员会接到建房申请后,议论认可并上墙公布五天后无异议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