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二级重新做鉴定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4 19:20:39
240 人看过
一方当事人对自己或他方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应提出相应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理由,如果理由充分的,可以要求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违法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意见复印件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同一行政案件的同一事项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九条
对人身伤害的鉴定由法医进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可以作为公安机关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但具有本规定第九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对精神病的鉴定,由有精神病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二级轻伤重新鉴定要求
65人看过
-
三处轻伤二级是不是会被鉴定重伤二级
490人看过
-
轻伤二级二次鉴定会鉴定的重吗?
324人看过
-
做轻重伤鉴定在什么地方
129人看过
-
故意伤害伤情重新鉴定的条件是什么,重新鉴定的程序
366人看过
-
鉴定轻伤二级标准由什么鉴定机构鉴定?
442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
词条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最新文章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
-
新鉴定的轻伤二级有必要再做鉴定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51、人身伤害轻伤,属于刑事案件,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