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病能免于治安处罚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4:03:02 361 人看过

有病应该不能免于治安处罚。

违反治安管理,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有四种: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

3.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十三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第十四条

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第十五条

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五)有立功表现的。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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