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可见依据现有规定如果分公司参诉其必然属于“其他组织”类,而《民诉意见》第四十条规定了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并对“其他组织”做了列举式的规定,大部分的分公司似乎都排除在外,但同时第九项“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又给审判实务中设置了周旋的余地。依该解释,能够作为当事人的公司其必须符合这三个条件即合法成立、有组织机构、有财产。
关于该解释中关于财产这一条件,并未明确规定,对“财产”的理解事务中普遍有两种认识,一种是理解为注册资本,一种理解为可独立支配的财产。如果依据第一种理解,那么分公司显然是不能作为当事人参加诉讼的。因为分公司并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即便是有也是总公司的流动资产,其注册登记表上资产为零。如果依据第二种理解,那么又产生一个问题,如何判定分公司有多少可以独立支配的财产?一般而言,分公司以“某某公司分公司”的名义对外进行民商事活动,合同相对方并不了解该分公司资产,甚至也不了解其是否具备相关营业资格,也根本不可能获得到相关证明。在其可独立支配的财产难以判定的情况下,审判实务中出现了两种做法。
一种做法是不予判定。也就是默认为其具备一定的财产,符合“其他组织”的条件,可以参加诉讼。
另一种做法是通过查看分公司财务是否独立核算,来确定其是否具备当事人资格。这一点需要由原告方举证,而现实情况是原告方对此难以举证,法院也没有一个统一的衡量标准。即便理解不一,但有一点是可以明确的:制定这项解释的本质目的是为了保证判决顺利执行,从而填补当事人损失。如果没有任何可执行财产的组织发生纠纷被诉至法院的话,那么许多判决是根本无法执行的,也起不到填补损害的目的。因此民事诉讼法也没有将此类组织列为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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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财务、资产、人事、业务等方面受总公司全面管理,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均不独立,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财产也由总公司财务同意管理,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大...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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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在分公司诉讼中的地位是应该如何的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311、首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审查并不审查被告偿债能力;其次,进入案件实体审理阶段,分公司作为被告的偿债能力并不在审理范围之内;最后,分公司债务由总承担已由等法律明确规定,利益并不因未追加总公司做被告而受有损害。故此,“审查分公司偿债能力说”无论在法律程序性还是法律实体上都是站不住脚的。2、其次,总公司与分公司作为共同诉讼主体必然是,而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总公司对于分公司并非承担连带责任,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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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对分公司诉讼地位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呢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28《公司法》对分公司诉讼地位的法律规定是,公司法具有诉讼资格。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因为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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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对于分公司的诉讼地位有什么规定辽宁在线咨询 2023-04-291、《公司法》对分公司诉讼地位的法律规定是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当然可以先由分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不足的,再由总公司承担。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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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分公司诉讼责任承担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9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其他组织参加诉讼。但是需要注意,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虽然分公司可以参加诉讼,但是其法律后果最后仍应当由总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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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的诉讼主体地位和主要有哪些辽宁在线咨询 2023-07-23《民诉意见》第4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只要分公司是依法设立的、具有相应的授权、领取了营业执照,就有当事人资格,可以以分公司作为诉讼主体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