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实施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20:28:09 469 人看过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贺州市实施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四月六日

贺州市实施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平安广西的决定》及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各地级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第三条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就是将本地区重特大事故发生率和死亡人数以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列入各级、各部门和单位政绩考核范围。凡因安全生产而被“一票否决”的有关县(区)、部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予以“一票否决”,并通报同级组织、人事和有关管理部门。

(一)对县(区)人民政府和责任人的考核。

1、事故死亡人数超过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20%以上的;

2、年度内县(区)道路交通发生二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事故的;

3、水上交通、火灾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的;

4、工矿商贸企业发生一次死亡6人以上(含6人)事故的或二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事故的;

5、年度内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得分在总分的60%以下的。

(二)对市直有关主管部门和责任人的考核。

1、年度内没有与主管企业或二层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

2、年度内发生一起一次死亡6人以上(含6人)事故的;

第五条各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统计各类伤亡事故情况。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对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主管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提出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的建议,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六条各级综合性先进(优秀)单位和个人表彰奖励活动应将安全生产工作业绩纳入审查内容,负责组织活动的部门应及时征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意见。

第七条本办法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9: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务院相关文章
  •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工程建设效能监察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工程建设效能监察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四年四月二十七日杭州市工程建设效能监察实施办法(试行)为了加强工程建设效能监察工作,确保工程建设优质、廉洁、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本市区域内的工程建设效能监察适用本办法。二、工程建设效能监察工作以国有(集体)投资和国有(集体)资金控股或者占主导的下列工程项目为重点:(一)列入国家、省、市重点工程的项目;(二)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项目;(三)其他需要开展效能监察的项目。三、进行工程建设效能监察,应针对工程项目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工作机构由监察机关(机构)牵头,一般由计划、建设、财政、审计、建设等项目主管部门参加,并可视效能监察工作的需要,在工作机构下设立各类工作
    2023-06-10
    319人看过
  • 淄博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票否决”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鲁政发〔2004〕13号)、《淄博市安全管理责任制规定》(淄政发〔2001〕186号)、《淄博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试行)》(淄发〔2002〕1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提出如下意见:一、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票否决”的意义和指导思想抓好安全生产是各级党委、政府管理社会的重要职责,也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将进一步增强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促进“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从而有效
    2023-06-09
    368人看过
  •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一日游经营活动管理暂行办
    发布部门:安徽省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文号: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一日游经营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池政办〔2005〕8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池州市一日游经营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池州市一日游经营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使广大旅游者更好地了解池州、宣传池州,鼓励旅游单位开展一日游活动,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局《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一日游,是指由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及周边地区进行短线游览,并于当日返回出发地的旅游经营活动。第三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一日游经营活动的旅行社和为一日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并收取
    2023-06-07
    332人看过
  •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局关于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市交通局《温州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五年三月二十三日温州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暂行办法(温州市交通局二○○五年三月十六日)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建立“预防为主,自我约束,有效监管”的长效安全生产激励机制,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温州市200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温安委[2005]6号)精神,结合我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的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是指为督促交通系统有关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投入,而向其所收取
    2023-06-08
    447人看过
  • 抚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抚州市搞活房地产二级市场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抚州市搞活房地产二级市场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抚州市搞活房地产二级市场的暂行办法近年来,我市住宅及房地产业发展很快,对改善居民的住房条件,推动我市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重视面向城乡消费,推动住宅业现代化,搞活繁荣房地产二级市场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一、适用范围(一)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市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各县可参照该暂行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办法。(二)抚州市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临川区青云街道办事处、西大街街道办事处、荆公路街道办事处、六水桥街道办事处、文昌街道办事处、城西街道办事处、钟岭街道办事处、抚北镇、孝桥镇等辖区内的房地产二级市场的交易管理。(三)本暂行办法中的二级市场是指职工已购公有住房和经
    2023-06-10
    287人看过
  •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体系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现将《泸州市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体系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年八月二日泸州市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体系实施办法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为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好全市重、特大事故的防范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市、县、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市政府各部门的正职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和本部门、本行业的重、特大事故防范负第一责任,各副职领导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重、特大事故防范承担具体、直接责任。第三条建立重、特大事故防范部门责任制。道路交通安全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交通、运管、路政部门配合;水上交通安全由交通、航务、港监部门负责,水利、渔政部门配合;矿山安全由经贸部门负责行业管理,乡企部门负责乡镇煤矿安全管理,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安全监督;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安全由公安、治安部门负责,乡企部门配合;消防安全由公安、
    2023-06-08
    253人看过
  •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州市城区门前三包处罚暂行办法的通知-法律法规
    发文单位: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锦政办发〔2006〕95号发布日期:2006-9-29执行日期:2006-9-29凌河、古塔、太和区人民政府、凌南新区管委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锦州市城区门前三包处罚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锦州市城区门前三包处罚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锦州市城区门前三包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区范围内临街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居民住户、建设和施工单位(以下简称责任人),违反第一条中法律法规规定的,由相关管理部门按照责任分工责令改正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同时处以罚款。第三条责任区内地面有垃圾杂物、瓜果皮核、人畜粪便和污水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200元以上500元
    2023-06-06
    116人看过
  •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州市市直改制企业经济适用住房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切实缓解市直改制企业职工的住房困难,根据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市直改制企业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经济适用住房,是指由政府统一组织建设,限定建设标准和销售价格,面向市直改制企业改制基准日在册职工、且未享受住房实物分配的家庭销售,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普通商品住房。第三条经济适用住房应当按照"统一规划、分点建设、集中连片、总量控制、以需定产、分步实施、逐年解决"的原则建设。第四条市建委是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监督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市发改委负责项目的立项、投资计划编制和上报工作;市中小企业发展局负责审核认定改制企业的职工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的审核与报批工作;市物价局负责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测算与审核工作;市监察局负责对
    2023-06-10
    172人看过
  •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市区各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市各有关单位:现将《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湖州市人民政府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三十日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防御和减轻地震对工程设施的破坏,加强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为工程建设提供科学合理的抗震设防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第69号令《浙江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市地震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和监督。具体职责是:(一)负责审定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评价等级;(二)负责对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单位进行验证和任务登记;(三)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初审和送评;(四)负责审定和批复市级及其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的
    2023-06-10
    260人看过
  •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试行
    发文单位: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温政办[2005]246号发布日期:2005-12-14执行日期:2005-12-1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温州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00五年十二月十四日温州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力度,督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全面履行好职责,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4]50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05]20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食
    2023-06-07
    474人看过
  • 温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村庄整治考核验收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属有关单位:《温州市村庄整治考核验收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4年5月21日温州市村庄整治考核验收办法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作,加快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步伐,规范“整治村”考核和验收,切实提高农村新社区整治建设水平,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的实施意见》(温委办[2003]39号)和《全市村庄整治实施标准》(温委办[2003]60号)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列入全市“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的整治村,适用本考核验收办法。二、考核内容和指标考核内容包括九个方面40项指标,实行基本分百分制加附加分考核的办法进行,基本分为100分,附加分为5分,合计105分。(一)房屋建设(10分)房屋建设6项指标均合格得10分,若1项指标不合格
    2023-06-10
    366人看过
  •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市区建筑业企业工资担保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苏州市市区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担保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苏州市人民政府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苏州市市区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担保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建筑市场运行机制,规范建筑业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建筑劳务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具体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市区(苏州工业园区除外)范围内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园林绿化等工程项目建设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均应依照本办法要求提供工资支付担保。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资支付担保是建筑业企业在承揽工程施工业务后向有关部门提交的一种保证,承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按时足额支付建筑劳务作业人员工资义务。第四条市、区有关管理部门按
    2023-06-08
    64人看过
  • 思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茅市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暂行
    发布部门:云南省思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文号:思政办发〔2006〕2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05)113号)精神,加大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力度,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思茅市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思茅市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05)11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5)206号)精神,切实加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
    2023-06-07
    125人看过
  • 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中心市区生产性工业企业土地收储暂行规定》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为了更好地利用银行土地储备贷款,加强土地储备贷款的使用管理,依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17号),经市政府第20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市财政局起草的《泉州市市级土地储备贷款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泉州市市级土地储备贷款使用管理暂行规定一、总则(一)为了更好地利用银行土地储备贷款,加强土地储备贷款的使用管理,保证贷款的合理、有效使用和按时偿还,依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17号),特制定本暂行规定。(二)土地储备贷款是指以市政府决定收储的项目用地及地上物进行抵押,或以原存量土地和财产进行抵押,以土地出让收入作为还贷资金来源的专项用于土地储备的短期周转贷款。(三)土地储备贷款的使用和管理应以资金安全为前提、以提高
    2023-06-10
    259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务院
    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国务院
    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