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工商局经济检查局调研员周X介绍,从2013年至今年上半年,全省共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5964宗,其中涉及公用企业和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经营者限制竞争案件12宗(如供水、供电、殡葬等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国有企业),引人误解虚假宣传案件3125宗,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案件127宗,商业贿赂案件426宗,不正当有奖销售案件126宗。
●不正当竞争处罚金额太低?省工商:正在积极推进法规修改
深圳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扩大销售量,以购房可入读深圳××学校作为卖点,向广大购楼者进行宣传和推介,但业主购买房产后,该公司无法兑现宣传承诺。
经群众举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行为展开调查,发现其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市场竞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下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管理部门责令该公司停止虚假宣传,消除影响,并对其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买一套房子动则上百万,如此虚假宣传只罚20万元,是否存在处罚过轻?
其实我们已经罚到顶了,最高只能罚20万。广东省工商局经济检查局调研员周X表示,依照目前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罚程度太轻,打击力度不够,因此提出了要进行修改。10年前就开始征求意见了。近期我们省局也针对市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我们的意见,提交国家工商总局。
●罚款的最终裁定是否存潜规则?省工商:已出台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
《反不正当竞争法》里,对于违规行为的处罚多有一句根据情节处以×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市民反映,这种限定范围的罚款会给处罚执行部门留有潜规则空间,因为视情况而定太有主观性。
对此,周X表示,如何掌握处罚幅度,即所说的自由裁量权,很重要。因此,国家及广东省都出台了相关规定。
据介绍,目前对于自由裁量权的规定共有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广东省政府颁布的《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以及广东省工商局制定的《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
媒体发现,这些规定中都列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使处罚裁量权时,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相当;不过,对于如何评判其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没有更细节的客观指标。
●抽奖奖品为汽车使用权也违规?
省工商:超过法定5000元最高限额
广州某电器公司江门分公司在举行周年店庆时,通过在门店处摆放大型广告牌以及在当地主要媒体刊登广告的方式,大力宣传其周年店庆,并开展抽奖式有奖销售活动,规定凡活动期间消费满500元即可获得抽奖机会,最高奖品为某品牌汽车10年的使用权。这一行为被判违规,公司被处罚1万元。
周X介绍,这是因为该公司该品牌汽车价格超过抽奖式有奖销售法定的5000元最高限额,这种行为极易诱发消费者的投机心理,妨碍经营者之间质量、价格和服务等方面的公平竞争,扰乱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
见习期热点问题解答
111人看过
-
反不正当竞争法—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318人看过
-
审计计划热点问题解答
431人看过
-
郑州不动产登记热点问题解答(官方解答)
279人看过
-
【反不正当竞争】反不正当竞争诉讼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148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诉讼的管辖问题
214人看过
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采用符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信守诚实信用原则的商业正当手段进行竞争的行为。正当竞争主要靠提高质量,改进技术,降低成本,创立名牌,提高信誉来取得竞争的胜利。 正当竞争具有保护国家,集体和消费者利益,提高劳动生产... 更多>
-
不正当竞争问题该怎样办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20电子商务领域虚假宣传的问题较为严重,甚至出现了专门组织虚假交易帮助他人进行虚假宣传以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建议针对上述情况对相关规定进行充实完善。所以说反不正当竞争五万是不合法的现象。
-
投诉不正当竞争问题怎样解决啊,求解澳门在线咨询 2023-03-29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对同级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业务工作接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督与指导;市(含地、州,下同)、县(含县级市,下同)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同级人民政府的职能机构,负责本行政辖区内的工商行政管理工
-
-
网站未公开涉及不正当竞争问题, 是否会涉及不正当竞争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3网站是否是你做的,是否泄漏技术秘密,是否有不正当竞争要靠证据说,不是你说的。所以你应当详细讲清楚都有啥证据支持你的说法,我才可以给你给建议。 深圳晚报、商报特约嘉宾律师,成功代理南方报业集团、贵州同济堂药业股份公司、重庆卓创宏展房地产公司、深圳金因生物公司、深圳华生元公司、中山生物工程公司等多起商标、著作权、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成功代理四通高科股份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土地抵押、深圳影响面很大的阴
-
最近看到反不正当竞争问题反不正当竞争商业机密是哪些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4现有刑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规定,已远不能适应鼓励创新及保护创新成果的需要了。1、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权利人及侵权人均被定位为“经营者”,而相当多合法持有商业秘密的人并非经营者(侵权人则多数情况下确系经营者)。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仅仅“给经营者造成损害”,方能获赔偿。这对许多非经营的科研人员可能很不公平。不难看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示范法条”虽然其他条款均与“企业”相关联,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