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未婚子女是否有居住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20:03:48 177 人看过

居住权是属于用益物权的一种,父母的房屋如果允许未婚子女居住的,那么未婚子女就拥有房屋的居住权。如果父母不允许未婚子女居住,未婚子女就没有居住权。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一、居住权转让和继承的相关问题

居住权不能转让和继承。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不是永久性权利。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基本排除了居住权通过转让、继承、出租的方式进行流转的可能。

二、居住权是否受法律保护

居住权受法律保护,我国法律承认了居住权并对居住权的概念、设立等作出相应的规定。居住权的设立应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并且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设立之后,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进行占有使用,以满足生活居住需要。

三、离婚房子给孩子母亲是否可以住

离婚了房子给孩子母亲没有居住权。

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

离婚后房子归孩子的,房子为孩子所有的财产,设立居住权,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并且设立居住权,应当向县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经登记后居住权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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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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