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交付所有权的转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09:40:40 105 人看过

1、现实交付是指动产物权的让与人将其对动产的直接控制权转移给买受人,即一方(通常是让与人)当场将物交给另一方(通常是买受人)。实际交货按交货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三种情况:(1)门到门交货:卖方将货物交给买方,然后再将货物交给买方。(2)门到门交货:即买方从卖方提货,货物从卖方运出。(3)寄售:卖方代表买方与承运人签订交货合同,买方承担运费的交货方式。此时,卖方将把货物交给承运人。第二,概念交付是一种非实物交付,是指动产所有权在概念上的转移。这是法律在特殊情况下采取的一种灵活的方法,考虑到交易的便利性,以代替实际交付。可分为三种类型:(1)简易交付是指受让人已经占有动产,在物权变动协议成立时视为交付。也就是说,在甲乙双方达成协议之前,已经掌握在乙方手中。(2)占有变更是指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关于动产标的物仍由让与人占有的特别约定。这样,物权转让协议成立时,即视为交付,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也就是说,虽然甲乙双方已达成产权转让协议,但标的物仍在甲方手中。(3)指示交付,是指动产被第三人占有时,转让人将其返还第三人的请求权不交付转让给受让人。也就是说,如果标的物不在甲方手中,甲方指示第三方将标的物移交给乙方。第三,标的物转让原则。1动产适用交付原则,动产自交付之日起转移。动产包括汽车、船舶、飞机和其他特殊动产。

2。不动产适用登记,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之日起转移。注:房屋买卖合同自依法成立之日起生效,不论该房地产是否登记。也就是说,登记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重要条件,而是房屋所有权转移生效的重要条件。我们一定要区分二者,这也是一房两购一女两婚的重要原因。如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但未办理登记。这时,C听说a想买房,于是他也提议买房。甲、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分析:根据上述原则,我们了解到,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是合法有效的。未经房屋过户登记,不得认为甲乙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这是错误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两份销售合同是有效的。C因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对乙方而言,只能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在所有权保留合同中,买受人支付最后一笔价款时,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

4。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契约提倡契约自由。一般来说,只要法律没有作出强制性规定,就允许当事人约定,如果有约定,就有优先权。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合同成立时转移。这里的主题必须是具体的。如果收藏家a在画家B家中看到一幅画,并与画家B达成销售协议,协议中明确规定,合同成立后,该幅画的所有权将转让给收藏家a。在这种情况下,如果a在第三天来取画,他发现B在前一天把画卖给了第三人C,而C获得了这幅画。甲方有权向丙方追索收回该画,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这是因为乙方的行为不是出卖两样东西,而是典型的擅自处分行为(第五十一条)。当然,如果C是善意第三人,他可以获得善意对抗。第四,动产交付的所有权是否会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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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8日 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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