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交付所有权的转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09:40:40 105 人看过

1、现实交付是指动产物权的让与人将其对动产的直接控制权转移给买受人,即一方(通常是让与人)当场将物交给另一方(通常是买受人)。实际交货按交货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三种情况:(1)门到门交货:卖方将货物交给买方,然后再将货物交给买方。(2)门到门交货:即买方从卖方提货,货物从卖方运出。(3)寄售:卖方代表买方与承运人签订交货合同,买方承担运费的交货方式。此时,卖方将把货物交给承运人。第二,概念交付是一种非实物交付,是指动产所有权在概念上的转移。这是法律在特殊情况下采取的一种灵活的方法,考虑到交易的便利性,以代替实际交付。可分为三种类型:(1)简易交付是指受让人已经占有动产,在物权变动协议成立时视为交付。也就是说,在甲乙双方达成协议之前,已经掌握在乙方手中。(2)占有变更是指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关于动产标的物仍由让与人占有的特别约定。这样,物权转让协议成立时,即视为交付,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也就是说,虽然甲乙双方已达成产权转让协议,但标的物仍在甲方手中。(3)指示交付,是指动产被第三人占有时,转让人将其返还第三人的请求权不交付转让给受让人。也就是说,如果标的物不在甲方手中,甲方指示第三方将标的物移交给乙方。第三,标的物转让原则。1动产适用交付原则,动产自交付之日起转移。动产包括汽车、船舶、飞机和其他特殊动产。

2。不动产适用登记,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之日起转移。注:房屋买卖合同自依法成立之日起生效,不论该房地产是否登记。也就是说,登记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重要条件,而是房屋所有权转移生效的重要条件。我们一定要区分二者,这也是一房两购一女两婚的重要原因。如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但未办理登记。这时,C听说a想买房,于是他也提议买房。甲、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分析:根据上述原则,我们了解到,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是合法有效的。未经房屋过户登记,不得认为甲乙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这是错误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两份销售合同是有效的。C因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对乙方而言,只能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在所有权保留合同中,买受人支付最后一笔价款时,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

4。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契约提倡契约自由。一般来说,只要法律没有作出强制性规定,就允许当事人约定,如果有约定,就有优先权。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合同成立时转移。这里的主题必须是具体的。如果收藏家a在画家B家中看到一幅画,并与画家B达成销售协议,协议中明确规定,合同成立后,该幅画的所有权将转让给收藏家a。在这种情况下,如果a在第三天来取画,他发现B在前一天把画卖给了第三人C,而C获得了这幅画。甲方有权向丙方追索收回该画,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这是因为乙方的行为不是出卖两样东西,而是典型的擅自处分行为(第五十一条)。当然,如果C是善意第三人,他可以获得善意对抗。第四,动产交付的所有权是否会转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7日 21: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动产交付相关文章
  • 民法典规定动产未交付所有权转移怎么办
    不转移。根据《民法典》规定,动产的所有权转移采用交付主义,未交付则所有权不转移。《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五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民法典对所有权的规定民法典对房屋所有权的规定主要有以下:1、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3、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4、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4、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
    2023-08-01
    79人看过
  • 赠与财产未交付,财产所有权有没有转移
    [案情]原、被告之间是亲兄弟姐妹关系。其父汪和尚因长子汪*良(本案原告)要结婚,于1948年7月30日出资买得某市河南路728号新式洋房一幢(大小共21间),并以汪*良的名义领得伪市地政局土地所有权状。房子买下后,汪和尚与汪*良、汪*明、汪*林、汪*悦一家均搬入居住。1953年汪和尚将后边二间房屋出租给案外人冯培根据居住,房租由汪和尚收取。1954年汪*明结婚迁到夫家居住,后经汪和尚同意,汪*明夫妇又迁回该房屋的二楼西前间居住至今。汪*林和汪*悦相继结婚,也都由汪和尚安排居住在该房内。文革期间,汪和尚的部分房屋被紧约定俗缩。1979年国家落实私房政策后,汪和尚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发还被紧缩的房屋。1982年汪和尚死亡,原、被告仍然各自居住该房屋内,彼此相安无事。1986年8月汪*良与汪*明商量,要求汪*明把多占用的一间房屋让给他的儿子结婚使用。汪*明不同意,为此发生纠纷。汪*良以房屋是解放
    2023-06-05
    138人看过
  • 动产所有权什么时候取得,动产所有权取得需要交付吗
    一、动产所有权什么时候取得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一般在以下情况下:1.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2.未按约定完成特定条件的;3.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的。取回的标的物价值显著减少,出卖人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动产所有权取得需要交付吗动产所有权取得需要交付。动产交付是指将动产的占有移转给受让人的法律事实。因为交付就是占有的移转,故也被称为占有的交付。交付的法律意义是公示,即表示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及移转的法律事实。我国民事法律,对动产交付在立法上采取的是交付要件主义,即以移转占有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在移转占有前,物权的变动不仅不能对抗第三人,在当事人之间也不产生效力。三、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所有权的合法取得方式可分为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两种。1.原始取得,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最初取得财产的所有权或不依赖于原所有人的意志
    2023-05-06
    328人看过
  • 转让的所有权归谁
    法律综合知识
    一、转让的所有权归谁转让的所有权归受让人。受让人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具有下列情形的,依法拥有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二、动产与不动产差异动产和不动产在所有权转移方式上存在明显差异。1.动产通过交付即可转移所有权,而不动产则需要通过登记才能完成所有权的转移。这种差异源于动产和不动产的性质和特点不同。2.动产具有可移动性,交付即可实现占有和控制,而不动产则具有固定性,需要通过登记来明确产权归属。三、交付方式交付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现实交付、简单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拟制交付。1.现实交付,即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是标的物直接占有的移转,此为交付的常态。2.简单交付,即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经通过租赁、借用、保管等合同关系实际
    2024-03-24
    271人看过
  • 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交付流程是什么
    一、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交付流程是什么?1、开据交易:缴纳二手车交易税。私户1%收取,公户4%收取,2、车辆外检:将车开到检车处,车辆进行外检、拓号、拆牌和照相,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进入过户大厅办理归档手续。3、车牌选号:取号机取号之后,拿着相关材料排队缴纳过户费用。4、转移迁出:需要的材料包括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检查记录表,原机动车产权登记证,原行驶证,原车主身份证,原车牌号,车辆照片,交易市场过户发票。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车辆行驶证2、机动车登记证书3、机动车登记副表(车辆所辖区车管所抽取,带身份证、行驶证、养路费证去抽取)4、车辆购置附加税证5、买卖双方身份证、户口簿。三、哪些机动车的所有权不能转移?1、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及变更载货重量、乘员人数的;2、达到报废年限的(如车况较好,经特殊检验合格后可以过户,但不准转籍;3、属控购
    2024-01-22
    349人看过
  • 指示交付适用于不动产转让吗
    一、指示交付适用于不动产吗?指示交付适用于不动产。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确立了风险转移的基本原则: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风险负担,是指非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原因,标的物发生的毁损灭失的损失承担。注意:风险转移采取交付主义,不仅适用于动产,而且也适用不动产。交付主义:不同交付方式下的风险负担:1、现实交付情形下,若为送货上门,自货交买受人处时转移风险给买受人;若为上门提货,自货出出卖人处时转移风险给买受人;若为代办托运,自货交承运人时转移风险给买受人。2、指示交付情形下,自物权凭证交付给买受人时转移风险给买受人。3、简易交付情形下,自合同生效时转移风险给买受人。二、简易交付与占有改定、指示交付的区别是什么?首先要清楚它们分别在什么情况下才会发生。1、简易交付,发生的前提是买受人基于某种原因,已经事先
    2023-03-31
    270人看过
  • 动产拍卖成交,所有权如何转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动产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其所有权自该动产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或者承受人。不动产、有登记的特定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特定动产的所有权、其他财产权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流拍的原因受宏观经济大环境影响。国司法拍卖家宏观经济调控动作频出,力度空前,尤其是司法拍卖的标的大户——房地产是调控的主要对象,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对当下及可以预期的将来房地产业的回暖普遍不持乐观态度,在没有银行贷款的条件下,企业和个人只能是望房兴叹;拍卖公告范围狭窄。一般拍卖案件只在所在地区的报纸上发拍卖公告,而且只有一次,好多人并不能及时看到,对于第一次拍卖的案件,拍卖行也不在标的物上贴公告,对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即使法院干警也知道的不多,且资产网的公示期较短,有的明明还没有拍卖,但上面显示公示已过期,
    2023-06-23
    480人看过
  • 如果我不转让所有权,我能支付土地转让费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经政府同意,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抵押的,还需缴纳土地出让金,不得转让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对划拨的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第四十五条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符合下列条件的,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或者抵押:>(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2023-05-08
    286人看过
  • 股权转让如何在产权交易所公告
    一、股权转让如何在产权交易所公告根据我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严格规定,各大企业应在其所掌握的各类信息产生后的第20个工作日内,通过权威且公开透明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全社会进行全面披露与公示。具体包括以下几种类型:首先,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者们应依据他们在公司中所占据的比例,比如投资金额、出资日期以及出资方式等等信息应该得到明确显示;其次,涉及到股权变更这个重要讨论点,这些信息也应通过公示得以清楚呈现;再次,针对那些行政许可事项的取得、变更及延续信息,也需要公开;紧接着,对于知识产权作为抵押物而进行的出质登记信息,无论是质权人还是权利人,都应有义务予以公示;最后,若企业受到了行政处罚,那么相关的违法行为及其处理结果也都必须公之于众而且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一)有限责任公司股
    2024-07-17
    138人看过
  • 所说的产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符合以下条件的产权转让协议有效,否则无效:1、转让协议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转让协议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3、转让协议的内容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小产权转让协议一定要公证吗小产权房屋转让协议是不能公证的。因为小产权房屋在我国是禁止买卖的,任何买卖小产权房屋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公证的目的在于公证房屋买卖行为的合法有效性,对于国家命令禁止的行为是不会进行公证的。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七)申
    2023-08-03
    183人看过
  • 我们能不交土地转让费就转让所有权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受让人逾期未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出让人可以解除出让合同,因此不可能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土地使用者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逾期未足额支付的,转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违约金。第十五条出让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未按照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违约金。第十六条土地使用者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购房人购买商品房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1。买受人购买商品房时,不需要单独缴纳土地出让金(已计入贷款),但如果房屋用地使用年限届满,商品房产权人需要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继续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土地。
    2023-05-08
    111人看过
  • 所有权交付转移的方式包括什么?
    所有权转移是指义务人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让于权利人的行为,通常有两种方法。动产一般以占有为权利公示方法,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其所有权依交付而转移,毋须办理特殊手续。所有权转移的几种方式:1、所有权转移的标志为支付价款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卖方交货和买方付款,这是所有权转移的对流条件。在国际贸易中,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和地点,除了依据合同性质及条款外,还可依据国际贸易惯例的结实。这同支付货款有着密切的关系。交货的时间和地点不同,货款的价格也不同,由于这种对称性,使支付货款成为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标志。2、实际交货为所有权转移的界限货物所有权应在卖方完成其交货义务时起就转移给了买方。在需要运输的情况下,卖方应按合同要求把货物运到指定的目的地,则货物所有权在目的地交货时转移给了买方。3、所有权的转移标志是交付单证在国际贸易中,单据通常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因此,卖方向买主交付单据。直接
    2023-01-31
    164人看过
  • 无形资产只能转让使用权而不能转让所有权
    无形资产能转让使用权,也可以转让所有权。转让无形资产的方式是转让使用权以及转让所有权。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和特许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商誉。在转让无形资产的过程中,我国的无形资产处置主要指无形资产出售和转销.无论是出售无形资产还是转销无形资产,都表明无形资产预期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因此应将其从企业账面冲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
    2024-04-23
    267人看过
  • 车辆是交付时转移所有权吗
    车辆是交付时转移所有权的。我国机动车买卖实行以交付为生效要件,过户登记为对抗要件。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综合两条法条,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了交付是物权的生效要件,第二百二十五条是物权的对抗要件。车辆自交付时所有权就发生了转移,但如果想要自己的车辆所有权能产生对抗善意第三人效力的要到车管所进行登记才可以。一、车辆所有权登记的类型1.注册登记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2.变更登记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规定情形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3.转移登记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
    2023-02-15
    266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动产交付是指将动产的占有移转给受让人的法律事实。因为交付就是占有的移转,故也被称为占有的交付。交付的法律意义是公示,即表示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及移转的法律事实。 根据是否将动产实际交付于受让人,可将动产交付方式分为直接交付与间接交付。 直接... 更多>

    #动产交付
    相关咨询
    • 民法典规定动产未交付所有权转移怎么办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2-06
      不转移。 根据《民法典》规定,动产的所有权转移采用交付主义,未交付则所有权不转移。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五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单位有权要求所有权人转让所有权的房产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11
      1,单位享有所有权的房子对职工以外的人转让,必须经单位同意,而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单位是将房屋转让给了那个供销社职工而不是你们,即便你们有证据证明钱是你们教的也一样,房产属于不动产,已登记的为准,因此你们无权要求房屋产权; 2,实际上单位对内部职工转让的还不是所有权,而只是使用权,那么那个供销社职工就更没有权利将不享有所有权的房子转让给你们; 3,鉴于以上情况,你们只能要求那个供销社职工承担违约责
    • 房屋买卖中产权转让所有权转让是否有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03
      房屋所有权转让以变更产权登记为准,在未办理产权变更前,你仍然是房产的所有权人。 如果没有其他违法因素的话,你们三者之间的两个买卖合同还是成立并生效的。你有义务履行你与万某签订的协议,如果不履行,则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承担责任,若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则以因你违约给万某造成的损失为限进行赔偿。 王某与你不存在直接的法律上权利义务关系。 另外,本案存在超过诉讼时效之嫌。
    • 国有产权转让必须通过交易所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5
      原则上要通过交易所,但还要看具体情况。详情可电话联系
    • 所有权转移以交付为准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个星期前,我通过熟人介绍,在一个摩托车修理店看中了一辆二手电动单车,并以1000元的价格成交。我当场交了1000元现金后,对方王某答应进行一些简单维修后再交车。一星期后,当我再次来到该车行时,没想到对方却告诉我那辆电动单车被盗。我要求对方退还1000元现金,对方却以电动单车已经卖出、所有权发生转移为由拒绝退还,请问谁有道理余先生和该摩托车行之间已经形成了一种典型的买卖合同关系。在我国,所有权的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