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需要什么资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4 11:41:08 291 人看过

一、九江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需要什么资料

1.医院病历资料;

2.工伤职工身份证;

3.《市本级工伤职工(转诊转院)旧伤复发申请表》。

二、九江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2、工伤职工因治疗需确认旧伤复发的。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九江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第四十四条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由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的诊断意见,经业务部门核准后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四、九江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

受理符合认定条件,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认定的理由。

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办理进程查询办理进程查询

办理结果《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存底

送达方式现场领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0: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病历相关文章
  • 九江市申请护照所需材料
    1、首次申请或是失效重新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照片应当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及复印件。(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5、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2、申请换发普通护照,除提交与首次申请普通护照所规定的相同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原普通
    2023-05-30
    217人看过
  • 九江市工伤保险待遇变更需要什么资料
    一、九江市工伤保险待遇变更需要什么资料《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申请表》,申请表内容填写必须真实、完整,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身份证,需要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供工作人员审核、复印二、九江市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受理条件【予以批准的条件】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3.拒绝治疗的。【不予批准的条件】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三、九江市工伤保险待遇变更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2023-05-14
    51人看过
  • 确认工伤后旧伤复发的条件是什么
    评估工伤后不幸复发的条件是什么?《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劳动能力鉴定结束一年后,认为残疾情况发生变化的,对复检鉴定结论不满意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检鉴定,受伤职工因身体原因不能申请初次鉴定、重新鉴定或者劳动能力重新鉴定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申请重新鉴定,其近亲属可以代表其申请第十九条重新鉴定的程序和期限,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至第十五条的规定执行鉴定条件:1.因工伤需要继续接受工伤治疗的受伤情况的变化在评估残疾等级后,他可以在工伤保险计划实施前申请旧伤复发评估2,因职业伤害或首次诊断出职业病的职工或退休人员为本市职业单位、户籍单位,或经劳动保障行政确认,并出具变更老职工缴费方式的通知,原伤害或职业病情况发生变化。如果需要继续工伤治疗,可在实施工伤保险协调后,提交确认旧伤复发的申请,用人单位参加工
    2023-05-07
    80人看过
  • 嘉峪关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嘉峪关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受理条件有哪些发生旧伤复发二、嘉峪关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办理材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三、嘉峪关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办理依据《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二条居住在统筹地区以外的工伤职工,经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或者经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委托居住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需要继续治疗的,工伤职工本人应在居住地选择一所县级以上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或同级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填报《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并经过业务部门批准。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因工伤进行门(急)诊或住院诊疗时,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应严格遵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以下简称“三目录”)。第四十四条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由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的诊断意见,经业务部门核准后到工
    2023-05-18
    202人看过
  •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由谁确认?
    对于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由就诊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诊断意见,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一、工伤认定需要多长时间一般来说都是15天到60天左右,当然,不排除有时候工伤案情比较复杂,需要调查取证致使时间延长的可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2023-06-26
    422人看过
  • 旧工伤复发需不需要做工伤认定
    工伤复发不需要做工伤认定,劳动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劳动者应当去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伤残鉴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再次鉴定。第十八条工伤职工本人因身体等原因无法提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再次鉴定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第十九条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程序、期限等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至第十五条的规定执行。一、鉴定条件:1、工伤职工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因伤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2、在实行工伤保险统筹前,因工负伤或者首次确诊为职业病的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的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并已经劳动保障行政确认发出《变更老
    2023-03-23
    203人看过
  • 工伤复发如何申请确认
    法律综合知识
    一、工伤复发如何申请确认职工的工伤复发,可以依法去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确定劳动能力、伤残程度的变化情况;如果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依法获得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等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第三十条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二、工伤复发可以报工伤吗工伤复发可以报工伤,工伤员工工伤
    2023-11-07
    443人看过
  • 九江市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需要什么资料
    一、九江市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需要什么资料1.身份证;2.2寸免冠彩照;3.《就业创业证》;4.劳动合同;5.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年限证明材料;6.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7.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8.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申请审批表。二、九江市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法律依据1.《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节选)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第八条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范围为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
    2023-05-14
    386人看过
  • 如何申请工伤复发确认?
    工伤人员经鉴定机构鉴定后,原伤残部位伤情复发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审核支付。伤情复杂无法核定的,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交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向鉴定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确认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工伤复发确认申请表》;2、《工伤认定书》;3、《鉴定结论书》;4、《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5、诊疗工伤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
    2023-04-22
    131人看过
  • 九江市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需要什么资料
    一、九江市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需要什么资料1、港口设施保安证书申请书2、《港口经营许可证》(如有)3、《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如有)4、《港口设施保安评估报告》5、《港口设施保安计划》6、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港口设施保安计划》审核意见二、九江市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办理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的航行国际航线的客船、50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500总吨及以上的特种用途船和移动式海上钻井平台服务的港口设施的经营人或管理人;2、《港口设施保安计划》经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并按要求修改。三、九江市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第二点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下放至省级交通运输(港口)部门实施。四、九江市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办理地点江西省行政中心集中办事大厅交通厅窗口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1000号
    2023-05-14
    125人看过
  • 九江市船舶污染事故责任认定需要什么资料
    一、九江市船舶污染事故责任认定需要什么资料船舶污染事故报告书。二、九江市船舶污染事故责任认定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5月1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七十八条造成渔业污染事故或者渔业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向事故发生地的渔业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其他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向事故发生地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接受调查处理;给渔业造成损害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通知渔业主管部门参与调查处理。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5号)第三十八条事故调查机构应当及时、客观、公正地开展事故调查,勘验事故现场,检查相关船舶,询问相关人员,收集证据,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
    2023-05-18
    194人看过
  • 九江市旅游规划单位资质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一、九江市旅游规划单位资质认定需要什么材料1.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申请书2.单位基本情况表3.近两年承担旅游规划业绩4.营业场所和设施情况表5.规划设计人员资格审核备案表二、九江市旅游规划单位资质认定法律依据《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令第24号)第六条国家旅游局组织设立全国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委员会,负责全国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设立省级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委员会,并报全国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委员会备案。省级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委员会根据全国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委员会的委托,负责本辖区内的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第七条全国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委员会负责甲级和乙级资质的认定和复核;根据资质等级认定需要,对甲级和乙级资质单位的旅游规划设计成果进行评价
    2023-05-18
    111人看过
  • 九江市船舶名称核准需要什么资料
    一、九江市船舶名称核准需要什么资料1、委托证明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2、相应部门的批准文件3、船舶名称核定申请书二、九江市船舶名称核准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船舶登记主管机关。各港的港务监督机构是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机关(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机关),其管辖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确定。第十条一艘船舶只准使用一个名称。船名由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核定。船名不得与登记在先的船舶重名或者同音。《船舶名称管理办法》(海船舶﹝2010﹞619号)第三条一艘船舶只准使用一个名称。船舶名称不得与核定在先的船舶重名或者同音。船舶名称经船舶登记机关核定后方可使用。三、九江市船舶名称核准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九江市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
    2023-05-18
    347人看过
  • 九江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需要什么资料
    一、九江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需要什么资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工程项目勘察审查合格书和审查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盖好审查合格专用章的报告,无勘查单位的不需提供此项材料,如装修工程、市政工程等。](房屋建筑工程的装饰、幕墙等专项设计除外)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全套蓝图纸质版(出图章、图审章)、电子版。](含工程结构和建筑节能计算书[工业厂房、市政、道路、管网项目等无计算书。])中标通知书或直发包告知书、施工合同(需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与施工合同等材料中的人员为同一人。施工合同中金额应如实填写至申请表,不得四舍五入。监理合同工期覆盖施工合同工期。](需要监理的项目提供)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项目负责人授权书及项目负责人签署的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此授权书与承诺书应为他们本人签字盖章(执业章)
    2023-05-18
    249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病历
    词条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是医生诊断和治疗疾病的依据,也是医学教育、科研和法律的重要依据。病历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 更多>

    #病历
    相关咨询
    • 旧病复发需要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01
      工伤职工旧病复发申请是需要向用人单位告知,然后由用人单位申请工伤复发的认定。通常情况之下,有人单位是需要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复发的认定的,而且也是需要尽快的提交相关的申报材料。
    • 旧伤复发申请工伤认定有什么影响?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8
      1、工伤职工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因伤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 2、在本市实行工伤保险统筹(即1993年8月1日,下同)前,因工负伤或者首次确诊为职业病的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的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并已经劳动保障行政确认发出《变更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知书》的,原工伤伤情或者职业病病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
    • 旧伤复发若要申请工伤要怎么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8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6年12月28日作出(2006)行他字第12号文,即:《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中规定:“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根据该司法解释意见,可以认定本案工伤职工即谢明锋(死者)因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事故致死
    • 工伤复发确认需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21
      根据相关规定,为尽量简化程序,方便工伤职工医疗救治,对于通过一般的医疗诊断,能够明确认定系工伤复发或能够明确排除工伤复发情形的,不再需要进行工伤的工伤复发确认。只有在争议较大时,可提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予以确认。工伤复发确认申请需提交的资料有:1、《工伤复发确认申请表》;2、《工伤认定书》;3、《鉴定结论书》;4、《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5、诊疗工伤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
    • 要去申报工伤去了,认定青岛市工伤复发需要什么材料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25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或者其亲属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另外,还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二)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