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包后是否可以要回承包经营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14:33:25 410 人看过

村委会作为发包方,就同一块土地先后发包给李先生和张某确有违法不妥之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村委会与张某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应当返还土地承包经营权给李某。《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了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土地承包以后,发包方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本案中李先生的承包土地经营权2023年才到期,村委会单方将李先生的2亩承包地发包给张某,收回李先生的部分承包地是违法的。而李先生在合同期限内转包的流转行为是法律允许的,并不影响原承包关系,流转的收益应归李先生所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6日 20: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转包相关文章
  • 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是否可以约定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由此可以看出,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是可以约定仲裁的。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中仲裁的特点1、仲裁的标的物是土地经营权。只是针对土地经营权仲裁,对经营行为无能为力,对有经营权而无法耕种的,只能通过调解和司法手段解决。2、是在一定范围内发生的土地经营权纠纷。农村土地的发包是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发包的,发生土地经营权属纠纷是在一定的集体经济组织内。3、裁决具有强制性,当事人必须履行。裁决书具有法律效力,当事
    2023-03-03
    215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通过哪些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一、外地人的土地可以转给农村吗可以流转给本村民小组以外的人,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但要符后两个条件:1、流转时要取得发包方的同意。2、公示期内无人提出优先权主张或未经书面公示,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开始使用承包地两个月内未提出优先权主张的。二、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年限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出租的年限有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出租的年限,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是无效的。但是承租人可以申请续租,续租的年限最长也不能超过二十年。土地租赁权是指通过契约从土地所有权人或土地使用权人处获得的土地占有权、狭义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收益权。与土地使用权相比少了一项处分权。主要包括土地
    2023-06-22
    442人看过
  • 土地承包权能不能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模式
    一、土地承包权能不能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模式土地承包权能不能转让,承包方能不能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模式包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抵押、入股和继承。《农村土地承包法》第9条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能不能自己经营,也能不能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单独转让,它必须随着需役地的使用权转移而一同转移。当需役地的使用权发生转让时,地役权也应当随之发生转让。由于地役权的成立必须是有需役地与供役地同时存在,因此在法律属性上地役权与其他物权不同。地役权虽然是一种独立的用益物权,但它仍然应当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共命运,
    2024-02-06
    420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流转,需要经过村委会同意吗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流转,需要经过村委会同意吗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并且还规定,除转让土地承包须经发包人同意外,其他方式土地承包流转只须报发包方备案即可,不需经发包方同意。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给别人了怎么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给别人所产生的矛盾纠纷,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裁定,也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进行判决处理。《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规定,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属性所谓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就是在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前提下,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和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允许承包方对承包合同或承包经营标的物
    2022-10-22
    443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发包人能收回承包地吗?
    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4-04-23
    394人看过
  • 什么条件下可以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提前收回和交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提前收回,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约定的承包期届满之前,发包人在发生特定事由时将承包地提前收回,使土地承包经营权归于消灭的行为。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届满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有期物权,在期限届满时归于消灭。依《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由承包经营合同明确约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到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到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承包期由合同约定。可见,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届满,土地承包经营权就归于消灭,承包方应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3、承包地被征收国家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征收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时,在该土地上设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当然消灭。4、承包地使用价值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其目的是利用承包地的使用价值,当承包经营之土地的
    2023-08-17
    146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是什么意思,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的期限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是什么意思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的意思是指对家庭承包土地确权和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家庭承包土地的确权是由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家庭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是指对家庭承包以外的其他承包经营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经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予以确认土地承包的权益。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的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的期限为30年,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已经使用了土地10年,那么他的土地在进行流转的时候,所签订的期限就不得超过20年。流转期限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剩余期限的,超过部分无效。土地承包经营权的30年期限是对于耕地来说的,其他如草地的承包期限是3
    2023-06-19
    145人看过
  • 创设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必要性,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
    一、创设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必要性创设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必要性主要在以下两个方面:1.社会学意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有利于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充分利用农村土地,有利于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顺利转移,反映了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是农业生产向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深化的需要。2.法学意义。我国目前实行的家庭承包责任制并不能完全发挥物权的效力,如果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则可以充分利用土地的效能。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如下方式:1.转包。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2.出租。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3.互换。互换是指在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4.转让
    2023-06-22
    402人看过
  • 村委是否有权收回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土地
    一、村委是否有权收回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土地1.在探讨村委是否有权收回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土地时,我们需要明确一个核心原则:在承包期内,村里通常是无权收回被承包的土地的。这一原则源于《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它保障了承包户在承包期内的合法权益,确保土地的稳定流转和合理利用。2.这并不意味着在任何情况下村委都无权收回土地。特殊情况下,如承包户死亡、户口迁出或承包户明确要求交回土地等,村委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依法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二、村委收回承包地的特殊情况村委收回承包地的特殊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村民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这种情况下,村委会有权监督承包方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一旦发现村民给土地造成永久性伤害,可以依法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2.村民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在承包期内,如果村民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应当自愿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村委会
    2024-07-26
    120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包括哪些条款,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基本原则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包括哪些条款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包括以下条款: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2.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3.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4.流转土地的用途;5.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6.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7.违约责任。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基本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基本原则是:1.坚持土地流转与土地确权相结合的原则。土地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土地承包者的权益。2.坚持土地流转与发展特色主导产业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明确的主导产业方向和农业结构调整规划,引导土地承包者以多种方式流转土地,使土地向特色主导产业集中,发展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3.坚持土地流转与发展设施农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发展设施农业的总体规划,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采取相应的鼓励政策,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向规模经营和设施农业方向发展。4.坚持土地流转与农业产业
    2023-06-18
    163人看过
  • 发包方收回承包经营的土地
    依中国现行的法律,发包方有权在下列两种情况下依法收回承包经营的土地: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个人连续2年弃耕抛荒和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此时,若承包经营的土地上已设定了抵押权,因抵押权依附于承包经营权,作为主权利的权利消灭时,设置于其上的抵押权是否随之消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权登记效力能否对抗承包经营权的收回?笔者认为,现行的法律规定,限制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独立性,使抵押担保的功能降低,交易安全难以保障。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被收回而导致抵押权的消灭,抵押权人得不到任何的救济,明显有违诚信之原则,不利于抵押权的保护,故不应认为抵押权消灭。首先在土地的承包经营期内收回承包经营权是一种民事行为,是土地的所有人或法定的使用权人解除承包合同的合同行为,而抵押权是物权行为,根据物权优于债权的原理,抵押权应当优先受偿,故其收回行为不能对抗抵押权人。其次,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设立
    2023-06-05
    178人看过
  • 怎样要回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定:1、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由双方签订合同创造,这是基于法律行为;2、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主要采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家庭承包;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制度;4、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等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土地转包合同无效的情形有: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2024-05-03
    187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为共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家庭成员共有。农村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只要是家庭成员均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共有人。但是,在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之后家庭中增加的人口,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中没有记录在案,这种人员要由家庭中达成共识,确定其承包经营权,并向乡镇农业承包合同委员会申报登记为共有人才合法。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是否需要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不需要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不以登记为生效的要件,土地经营权的设立以土地承包合同生效为准。登记制度,是土地等不动产物权公示的方法。其功能是对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产生公示作用。登记不仅可以表彰物权的设立,明确归属而且有助于解决物权的冲突。二、土地承包经营权需要登记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一般不需要登记,根基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移转的,未经
    2023-02-10
    281人看过
  • 土地转包承包经营权的最长期限
    农业的土地,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一、农村土地转让20年后,土地归属谁在我国农村土地中,耕地是主要的农业用地,农民承包这样土地,承包期限是三十年。在取得承包权使用土地二十年后,土地归属还是土地承包人。如果土地没有经过确权,无法确定实际归属的,应该由农村集体持有。承包期到后,双方可以续签延期。二、最多可以签几年劳动合同1.大部分合同的有效期都由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约定。有些合同的有效期是有限制的。2.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3.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
    2023-03-30
    133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村土地转包是指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人将土地经营使用权转给第三方的行为。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更多>

    #土地转包
    相关咨询
    • 承包方是否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6
      国家保护承包人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通过家庭承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变更后, 发包方是否可以收回承包经营权或重新分配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28
      一、不能收回重新分配,特殊情况下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二、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下述条款:1、第24条: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2、第26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3、第27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
    • 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届满了,经营者可以要回承包地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01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有期限用益物权,在期限届满时归于消灭。依《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由承包经营合同明确约定,耕地的最长承包期限为30年。如果您的农田仍在承包期内,发包人无权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其对您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所做出的处分都是无效的。但是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
    • 村民承包的土地经营,若没有经营,村委会是否可以收回其土地承包权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15
      村民在承包土地之后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但同时也有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如果村民承包土地之后没有对土地进行耕种而是将土地闲置的,村委会作为发包方有权责令承包土地的村民合理耕种经营土地。如果村民连续两年将土地弃耕闲置的,村委会可以终止该承包合同,收回村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规定,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
    •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后原承包人能否要求恢复原承包地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09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