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承公证需要大量的材料和证据,所以当事人所出具证据的判断和核查是继承公证的重点也是难点。核实取证一般有以下几步工作:第一是与当事人进行谈话并进行笔录。询问重点在当事人和被继承人的关系,身份以及被继承人的身份。重点询问是否立有遗嘱,是否存在特殊情况等。第二是证人调查和进行笔录,通过询问证人核实与当事人谈话内容的真实性。第三是查验材料性证据,包括死亡证明、产权证明、法定继承人证明、其他继承人的放弃财产继承证明等。着重查验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第四是核对材料证据。公证员可以到有关机关单位查询被继承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或宅基地使用证、银行存款单或者股票等遗产凭证的真伪,向经办公证员核对遗嘱以及相应录音的真伪、核对遗嘱人的笔记和印鉴的一致性。第五是核对被继承人的死亡情况是否属实,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等等。
笔者经办的案例过半涉及房产,在实际工作中也遇到过不少拿着假证明来做公证的情况。笔者曾接过一个公证房屋过户的案例,房产价值不菲,最后查证房产证却是假的。如果当时疏忽没有查验真伪,后果不堪设想。
笔者对一个伪造结婚证的案例记忆犹新。当时一对自称是夫妻的男女来到公证处,要求把夫妻双方的共同房产公证到男方名下。他们交了公证所需的材料,包括结婚证。笔者注意到,结婚证的签发日期是2001年,上面身份证是18位。按照经验,一般16岁办理身份证,但是2000年前身份证号一般是15位,这让笔者起了疑心。后经查证,女方是男子花钱雇来的,结婚证也是假的。男子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背着老婆卖掉房子,但是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唱了这么一出戏。
这类办假证骗房的案例还有很多。
死亡证明造假案例也数不胜数。笔者在工作中数次遇到该类情况,子女通过伪造父母的死亡证明来继承父母的房产。根据公证处开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成功继承财产,出现了被死亡的荒唐现象。这种造假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干扰了公证员的正常工作开展,甚至影响到了公证的公信力。公证法律服务的作用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市场正常秩序,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而造假行为破坏了公证乃至整个社会的公信力建设。
由于继承公证中存在大量需要人工核对的步骤,特别容易被不法分子钻空子。针对继承公证存在的问题,笔者特对公证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防止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或制造伪证。
在继承公正中,当事人需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但是实际工作中,往往存在当事人作伪证来违规继承,这需要公证员细致核实,与户籍所在派出所积极联系,避免此类情况发生。
2、防止当事人故意隐瞒事实。
例如,当事人为了非法侵占财产,故意隐瞒事实真相,非法取得了公证书。在该例中,公证员即使进行全面调查也很难发现破绽,这给公证工作带了了一定的风险,如果出现纠纷,那么公证人员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认真履行告知义务。
继承公证中义务较为繁琐,有大量需要公证人员告知的内容和事项。如果当事人未得到认真的告知或未能听懂,则有可能出现一定的纠纷。在实际工作中,公证人员应尽力避免此类纠纷,尽好告知义务。
针对继承工作中存在的风险和难点,为了能更有效地开展继承公证工作,也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和公证人员的权益,相关部门应该采取积极且有效的措施。笔者结合自身经验,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建立诚信体系,完善核查制度。
诚信是现代文明的基本准则,建立诚信体系是非常有必要且重要的环节。创建例如诚信档案,迫使当事人不敢提供虚假信息。另外,从公证机构考虑,公证机构还必须完善核查制度,有效判断当事人提供的材料。
2、完善相关法规,加强立法。
法律法规是保障继承公证合法有效最有力的武器。近些年,公证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使得公证工作越来越规范,而且出具结果更加可靠。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法律法规没有涉及到的地方。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加强公证人员的核实取证权,使得核实取证在法律上得到切实保障。其次,加强对作假证行为的惩处力度。目前由于法律盲点,当事人在办理公证中作伪证不会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这无形中减少了当事人作伪证的成本。最后,对公证人员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业务综合能力,切实做好各项公证工作。
3、提高取证水平,善用现代科技。
现代公证人员不仅可以通过笔录等传统方式进行记录,同时可以使用录音、录像工具来进行佐证,使证据更加有力。另外,可以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案件和证物进行网上管理,一方面方便当事人办理,另一方面可以减轻公证人员的工作量,让案件一目了然,置于阳光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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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应当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若干个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同一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共同到公证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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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承和放弃继承的公证费如何收取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2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是按件收费的,是不可能讲价的.江苏是200元件,声明书的代书费50件继承权公证是按财产收益额的2%收取公证费用,所以如果财产价值明确的话也不可能给你讲价的.但是如果继承的是房产,因为各个房产的面积地段年代等情况不一样,那评估出来的价值也不一样,所以有的时候在公证费的收取上会有一定区别(但2%的标准是不会变的!)另外,公证处也许会对能达到法律援助标准的下岗残疾等当事人给予一定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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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产继承继承公证的证明材料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8公证的材料: 1、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 (1)、 (2)簿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1)(有效勿漏)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2)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 (3)身份证(若有)2、所有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如继承人为第二顺序的还应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身份证件(证件要求如1)3、死者的和注销户口证明(死亡证明应由县级以上医院或死者生前所在区的卫生防疫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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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动迁房继承公证四川在线咨询 2021-04-071、有遗嘱的按遗嘱,无遗嘱的父母,子女,配偶均为第一继承人,按人均分; 2、咨询当地公证处; 3、需要的材料:拆迁协议书、安置单、产权注销证明; 4、拿到继承公证书以后,办理房产登记时可以直接改为子女(继承人)的名字; 5、和普通房产的继承一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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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承财产公证书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1房产证以姐姐的名义做后,到公证处公证房产属三姐弟共有.几年后因姐夫欠外债出走,向附件: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各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效力的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民法典》的规定,我国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我国各地设立的公证处是行使国家证明权的机关,代表国家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公证员是国家授权办理的事实和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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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证涉外继承的问题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14涉外继承公证的材料如下: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工作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如果当事人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或聋哑人,监护人应代为申请。同样,监护人应提交身份证明和与当事人关系的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在国外死亡的,必须提供经过公证认证的死亡证明或者其他依据;在国内死亡的,应当提交相关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