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终止的效力法律怎么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2 16:21:10 337 人看过

保险合同终止的效力: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或约定事由发生,使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法律效力完全消失。保险合同期满后,需要继续获得保险保障的,要重新签订保险合同。

一、买保险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

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投保人并不是纯粹的债务人或债权人。

《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第十五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二、保证和担保的区别是什么?

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一种法定担保形式。保证合同作为保证担保的法律形式,是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作为合同的核心内容。保证保险作为一种保险手段,是以转嫁被保险人即债权人所面临的投保人即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风险为目的的一种保险。保证和担保有什么区别:1、合同的内容不同。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一种法定担保形式。保证合同作为保证担保的法律形式,是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作为合同的核心内容。保证保险作为一种保险手段,是以转嫁被保险人即债权人所面临的投保人即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风险为目的的一种保险。保证保险合同是以经营信用风险为合同的主要内容。2、合同的主体不同。涉及保证合同的法律主体是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而保证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其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也就是购房借款合同中的债务人和债权人。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无需对价条件;而保险人履行保险责任是以收取保险费为前提,表现为双方有偿的权利义务关系。3、合同的性质不同。保证合同作为购房借款合同即主合同的附属合同,与主合同之间存在着主从关系。保证合同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它本身不能独立存在。而保证保险合同与主合同之间不具有主从关系,两者处于并存关系。保险合同一经成立便产生独立的权利义务关系。保证合同表现为单务无偿合同,而保证保险合同则属于双务有偿合同。4、保证的范围不同。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未做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而在保证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履行保证保险责任仅限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限度内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对于违约金、逾期利息、罚息等等均不属于赔偿范围。5、保证的程度不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债权人向保证人请求履行保证责任时,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取决于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即投保人未能按期履行约定的还款责任事实是否发生。其次,除了法律或保证合同另有约定外,保证人一般没有实体法上的免责事由。而保险人在履行赔偿义务时,对合同约定的免责事项如战争、行政或执法行为以及被保险人未对投保人作资信调查等情况均可免除保险责任。

三、合同中止和合同终止的区别

合同中止(中间的中)与合同终止(终于的终)的区别如下:合同中止履行是指债务人依法行使抗辩权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暂处于停止状态。在合同中止履行期间,权利、义务关系依然存在,在抗辩权消灭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原来的效力。合同的终止,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的终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第三人。合同终止又称为告知,是指继续性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所作的合同效力向将来消灭的意思表示。合同的终止权与解除权虽然都表现为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权利,在性质上均为形成权,且其产生都可依约定或法定两种途径,但二者在理论上存在不少差别:首先,适用情形不同。合同终止适用于继续性合同,而合同解除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其次,法律效力不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12: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保定合同终止效力涉及哪些法律原则?
    保险合同终止效力的解释包括以下几点: 1. 自然终止, 即保险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 2. 保险人完全履行赔偿或支付义务而终止。保险人已履行全部保险金赔偿或支付义务后, 无特别约定的, 保险合同终止; 3. 保险标的全部灭失而终止。若非保险事故导致保险标的丢失, 保险标的实际不存在, 则保险合同自然终止。保定合同终止效力的解释包括以下几点:1.自然终止,即保险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2.保险人完全履行赔偿或支付义务而终止。保险人已履行全部保险金赔偿或支付义务后,无特别约定的,保险合同终止;3.保险标的全部灭失而终止。若非保险事故导致保险标的丢失,保险标的实际不存在,则保险合同自然终止。 保 定 合 同 终 止 生 效 条 件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合同终止的条件包括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以及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
    2023-09-17
    257人看过
  • 终止法律服务合同的效力有哪些?
    终止法律服务合同的效力有在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合同各方当事人不再受合同关系的束缚。另外,合同终止还具有以下法律效果:(一)依附于主合同的从合同消灭。如担保合同关系应于主合同终止后消灭。(二)当事人应依法承担后合同义务。所谓后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依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三)在因一方当事人违约而引起合同终止的情况下,对方当事人仍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一、合同终止的情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
    2023-04-11
    204人看过
  • 保险合同效力终止能退多少
    保险终止可以退多少钱是由保单的性质以及其相关的条例所决定的。如果投保人投的消费型保险那么保单合约期满之后保险公司一般是不返回费用的,如果购买的养老类保险那么保险终止在投保人达到保单约定条件即可返还,同时如果购买的重疾险。保险公司因为履行了其赔偿的义务而导致保单终止一般也是无法返还的了。同时如果投保人因连续2年为缴纳保费而终止合同,那么保险公司终止合同后按照保单现金价值返还给投保人。一、什么情况下人身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人身保险合同的存续期间,基于下列特定事由的发生,而使其效力自终止之日起,归于消灭。(1)保险期限届满。(2)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给付完保险金后,保险合同效力终止。(3)被保险人非因保险事故导致死亡。因保险标的已不存在,故保险合同终止。(4)投保人提出终止保险合同。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原则上可随时解除保险合同。相关知识:人身保险合同中的权利保险人主权利保险人除了有收取保险费
    2023-03-26
    290人看过
  • 合同终止后的效力是怎样的,合同终止后有何保密义务?
    一、合同终止后的效力是怎样的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简称为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一)合同权利义务消灭,未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再履行。(二)合同附随义务发生,并进入履行阶段。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作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三)合同终止后,当事人的特定权利和合同的特定条款仍然有效。1、合同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仍然有效。2、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不因合同终止而消灭。二、合同终止后有何保密义务合同终止是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发生,使合同所设定的权利义务在客观上已不再存在。也就是,合同权利和义务的终止,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另外,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保密义务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终止
    2024-01-02
    398人看过
  • 合同中的合同终止条款具有法律效力吗
    有效。终止合同有多种形式,包括履行结束、终止合同、终止混合等。合同终止的条款有:1、合同到期后的自然终止;2、合同中有显失公平的条款;3、合同中存在欺诈行为,并对当事人造成直接利益损害;4、合同当事人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且经双方协商后解除合同;协商不能达到双方目的的,通过法院进行判决,根据实际情况法院判决合同终止的;5、合同一方自然人死亡,且财产继承者不愿继续履行合同的;6、其他不可抗因素导致合同内容无法实行的。合同免责条款都具有法律效力吗并不是所有的合同免责条款都具备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的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免责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
    2023-08-18
    175人看过
  • 合同终止后的法律效力是什么?合同终止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合同终止后的法律效力是什么?合同终止后的法律效力应注意什么。合同变更、终止后,原合同失效。其中,如果合同发生变更,变更程序完成的时间也是新的债权债务关系产生的时间2。合同变更后,其效力仅限于未来,不具有追溯效力;合同终止的效力。除非双方事先同意,否则不存在追溯问题。当然,对于合同解除的效力是否具有溯及力,仍有不同的看法。但是,我们认为,除非双方同意,否则合同的终止不应具有追溯效力。因为终止合同的目的是建立有效的合同。如果合同不成立,就不存在终止的问题。如果确认合同的解除具有追溯效力,则实际上确认被解除的合同从一开始就没有成立。这是自相矛盾的。本合同的变更和终止不影响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也不影响双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因此,如果合同变更和解除后一方遭受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责任,但根据法律或合同可以免除责任的除外解除合同的注意事项解除合同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合同解除一般只适用
    2023-05-07
    310人看过
  • 合同终止的法律法规解析
    终止合同的法律规定:1、债务已经履行;2、债务相互抵销;3、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4、债权人免除债务;5、债权债务同归一人;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解除的,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有效性。劳动合同终止及赔偿的要求是什么劳动合同终止及赔偿的要求是应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2023-07-11
    291人看过
  • 违约终止合同协议的效力怎么确定
    需要注意的几个点:第一、明确合同的解除时间。第二、明确违约责任的划分和承担方式。第三、明确对已经履行部分的处理意见。第四、兜底条款即合同解除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一、卖房合同注意事项第一、注意交易房屋的权属情况,主要指审查交易房屋有无抵押或存在其他共有人;第二、注意审查房屋价款、其他费用及佣金;第三、必须对付款方式进行明确、具体的约定;第四、注意对交房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包括交房时间、交房条件、相关费用的支付等;第五、注意确定违约责任条款和救济方式,合同应该对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订金或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免责情景、担保方式进行明确的约定。二、购房合同备案要多久购房合同备案需要的时间需视情况而定:1、如果是网签合同,就是签合同即时提交备案,一般通过是3到5天;2、如果纸质合同,看开发商提交备案的时间,正常也是一个星期左右。一、购房合同注意事项如下:1、房款的相关事项。在合同里面注明房款的具
    2023-04-04
    89人看过
  • 法律规定的合同终止的注意事项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简称为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第九十二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
    2023-06-15
    199人看过
  • 工程施工合同终止协议范本,合同终止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一、工程施工合同终止协议范本终止协议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点)共同签定的_______________号协议于____年__月__日期满。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提前或如期)终止该协议,订立如下条款:1、甲、乙双方同意终止______________号协议。2、协议期间,乙方进口入甲方工厂的不作价设备,价值______万港元;作价设备,价值______万港元;借用设备,价值______万港元;总值______万港元(详见设备清单),该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06-09
    284人看过
  • 主险合同效力终止和中止的区别是什么?
    1、两者发生的原因不同保险合同的终止,除因解除而终止外,一般不存在当事人违约的问题,是合同的自然消灭;保险合同的效力中止是因投保人违约而造成的,即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超过规定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2、两者产生的后果不同保险合同的终止,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消灭,不存在恢复效力的问题,当事人如需维持保险关系需另订合同;保险合同的效力中止后,根据当事人就是否恢复合同效力所达成的协议,合同可能复效.也可能被解除。合约解除的法律后果依合同解除有无溯及力而不同。合约解除有溯及力,是指解除是合同关系溯及既往的消灭,合约如同自始未成立。合约解除无溯及力,是指合约解除仅仅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解除之前的合同关系仍然有效。合约解除有无溯及力应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我国法律,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因
    2023-06-25
    417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律规定的终止条件
    一、劳动合同法律规定的终止条件(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劳动合同终止的特殊保护劳动合同法在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下对某些劳动者采取了特殊保护制度。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到期也不得终止,应当续延至该情形消失时终止。这些情形包括: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四、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另外、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
    2023-04-12
    137人看过
  •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和恢复的法律后果
    保险合同的终止,除因合同被解除外,还包括下述原因:1、保险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保险合同终止的最常见、最普遍的原因,就是保险合同期限届满。2、保险合同因履行而终止所谓保险合同因履行而终止,即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发生保险事故后,合同因保险人按约定履行了全部保险金赔偿或付义务而消灭。3、财产保险合同因保险标的灭失而终止这里所说的保险标的灭失是指保险事故以外的原因造成的保险标的的灭失或丧失。如果保险标的非因保险事故而灭失,投保人就不再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也就因客体的消灭而终止。4、人身保险合同因被保险人的死亡而终止人身保险合同以被保险人的生命或健康为保险标的,其保险利益是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生命或健康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被保险人如果非因保险事故或事件而死亡,投保人于该保险合同就不再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也就随之而灭失。5、财产保险合同因保险标的部分损失,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而终止《保险法》第42条
    2023-03-01
    181人看过
  • 合同终止:保险公司生效合同能否终止?
    由实际情况来定。保险合同有两种终止方法:自然终止和合同终止。如果合同期限届满、合同生效后承保风险消失、保险标的由于非保险事故完全灭失;合同生效后,投保人没按规定转让合同转让,导致被保险人失去保险利益的。那就可以自然终止合同。另一种就是在保险合同期限还没到期时,一方可按法律或约定提前终止合同。合同终止不续签是否可以领失业金吗合同到期不续签,如果是本人意愿不续签的话,是不符合失业保险领取条件的,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是单位不续签,用人单位需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这种情形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3-07-05
    397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保险合同效力终止有什么条件?保险合同效力终止后能复效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7
      一、保险合同效力终止有哪些条件 保险合同的终止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效力中止。长期人身保险具有投资和储蓄功能,投保人可以分期交付保险费。在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以后,如未能按期交付后续保费,且逾期达到一定期间,即可导致保险合同效力的中止。 我国保险法第58条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60日未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
    • 保险合同中止效力的赔偿可否终止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2-06
      根据《保险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费采用分期支付的; 投保人按时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未在规定期限内交纳已到期的部分保费的,保险合同不会因为投保人暂时逾期未交费用而失去法律效力,而是合同效力中止。 此时,保险人会给投保人一定的缴费宽限期,允许投保人在这段期间补交已到期的保费,使合同效力恢复,并对此期间投保人发生的保险事故负责理赔,原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因此,只要投保人在宽限期
    • 保险合同终止与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的区别又有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08-25
      1、两者发生的原因不同保险合同的终止,除因解除而终止外,一般不存在当事人违约的问题,是合同的自然消灭;保险合同的效力中止是因投保人违约而造成的,即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超过规定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 2、两者产生的后果不同保险合同的终止,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消灭,不存在恢复效力的问题,当事人如需维持保险关系需另订合同;保险合同的效力中止后,根据当事人就是否恢复合同效力所达成的协议,合同可能复效
    • 保险合同终止的定义是什么保险合同终止的定义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3
      保险合同的终止是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的或约定的事由发生,法律效力完全消灭的法律事实。
    • 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的效力能否有效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08
      合同终止的法律效力。合同终止的基本后果在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合同各方当事人不再受合同关系的束缚。另外,合同终止还具有以下法律效果: (一)依附于主合同的从合同消灭。如担保合同关系应于主合同终止后消灭。 (二)当事人应依法承担后合同义务。所谓后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依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三)在因一方当事人违约而引起合同终止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