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房产抵押后剩余土地能否抵押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21:52:59 94 人看过

一、民法典房产抵押后剩余土地能否抵押

抵押房屋的,连同土地是的房屋一并抵押,抵押土地使用权的,连同土地上房屋一并抵押。所以房屋抵押后,不会有剩余土地未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七条【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抵押规则】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二、抵押了的房子还能卖给别人吗

事实上,房子被抵押了后所有权人将受到以下限制:

1、房子抵押期间,房屋所有权人转让房屋时,应当事先通知抵押权人,并且也要告诉房屋买受人房屋已经抵押了的情况。

如果出卖人没通知,也没事先告知有抵押,那么这笔房屋买卖合同将做不成,因为房屋转让合同属于无效。

2、买卖房屋的价款明显低于房屋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抵押人不提供担保,将不得出售房屋。

3、房屋抵押人出售房屋得到的价款,除向抵押权人清偿债务或向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后,剩余部分都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就由抵押人继续清偿。

因此,按照以上规定,其实被抵押了的房子,还是可以被转让的,就是得尽到通知抵押权人,告知买受人的义务,否则的话,就将直接影响转让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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