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案件的清算组怎么产生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03:40:24 318 人看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破产案件中的清算组是由人民法院指定的,债权人、债务人是无法对清算组进行选择。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主体都可以做清算组。

一、破产企业清算组成员组成具有特殊性

依据我国《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对非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可从律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资产评估师等专业人员中聘用组成;当然前提条件是该些聘用人员必须经审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认可。因为,按照《破产法》的规定,清算组须对人民法院负责并且报告工作,而不是对破产企业股东会或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人民法院应当及时指导清算组的工作,明确清算组的职权与责任,帮助清算组拟订工作计划,听取清算组汇报工作。清算组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予以纠正。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更换不称职的清算组成员。另外,法律还规定:破产企业清算组可以聘任必要的工作人员参与破产清算工作。但我们认为:对这些被聘用的参与具体破产清算事务的工作人员不属于也不应当属于破产企业清算组成员的概念。通过以上介绍,我们不难发现破产企业清算组人员组成具有如下特殊性:

1、临时性,即为完成破产清算目的而临时招集人员组成;

2、专业性,即一般要求清算组成员熟悉破产程序和破产业务;

3、确定性,即人员组成具体名单最终由人民法院确定;

4、无利益关联性,即要求清算组成员不能由破产企业内部股东、管理人员或与破产企业财产分配存在重大利益关联的人员担任;

5、可变换性,即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形更换清算组成员,尤其是涉及清算组成员不称职或有渎职行为时。

二、清算组权利有哪些

根据我国破产法规定,清算组具有以下职权:

1、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从成立之日起,接管破产企业。接管的具体形式表现为接收破产企业的财产、帐册、经营文件、印章等,从而替代破产企业进行日常工作。

2、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在接受破产企业财产之后,对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既是清算组的权利,也是清算组的义务。清算组有权对破产财产保管和处置,任何人都不得干涉清算组对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权利的行使。清算组对破产财产处理和分配的方案须经债权人会议通过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后才可执行。

3、替代破产企业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债务人在被宣告破产之后,其对外的日常事务并未即刻了结,这些工作需要清算组来完成,例如参加对外的民事诉讼活动;决定原先签定的合同是否要继续履行。此外还有权决定是否承认抵销权:别除权、取回权;决定支付有关破产费用等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13: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清算组相关文章
  • 破产清算组法律问题破产清算制度
    一、破产清算(qingsan)组的法律地位破产清算组,是指破产宣告后依法成立的,在法院的指挥和监视之下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并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总管破产清算事务的专门机构。破产宣告后,破产财产的治理和清算工作繁杂沉重,加之大量的法律事务和非法律事务掺杂其间,因而远非法院的人力物力所能胜任,故有必要成立专门的清算机构。破产清算组是破产程序中最重要的一个机构,它具体治理破产中的各项事务,破产程序进行中的其他机关或组织仅起监视或辅助作用。破产程序能否公正、公平和高效率地顺利进行和终结,与破产清算组的关系至为密切。我国的破产清算组类似于国外立法中的破产治理人,但就其在法律上的地位,国内外理论界众说不一。(一)国外有关破产治理人地位的几种学说关于破产治理人在法律上的地位,国外理论界主要有以下几种学说:1、代理说。代理说是最早关于破产治理人法律地位的一种学说。该说以为,破产治理人是
    2023-06-09
    266人看过
  • 破产清算事务所成立难破产法清算组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2007年07月25日星期三19:10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并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是我国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的标志。该法与1986年版的破产法相比有了很大改动,比如破产法的适用对象、共益债权的界定、最大限度地保护破产企业职工的权益等方面。但是笔者认为新版的破产法中最引人注目的亮点即是管理人制度的引入。何谓破产法中的管理人,笔者简要概括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由人民法院指定成立的,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完成破产财产分配等事项的个人和组织。其中新版破产法第二十四条对管理人任职资格作出了规定: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qingsan)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qingsan)
    2023-06-09
    73人看过
  • 北亚破产清算组主体违反《破产法》破产清算报告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规定,北亚的破产清算(qingsan)组成员与北亚破产案形成了利害关系,破产清算(qingsan)组主体不合法。北亚清算组组长陈京生,小组成员王生、曹晶、贾小亮与北亚破产案形成利害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以下简称《管理人规定》)第二十三条社会中介机构、清算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第三项规定的利害关系:(一)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二)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三)现在是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是债务人、债权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
    2023-06-09
    486人看过
  • 破产重组是否优于破产清算
    一、破产重组是否优于破产清算破产重整需要由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相关人员向法院提出申请,经过法院审查后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才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即没有申请则肯定不会启动破产重整程序。所以并没有规定破产重整优先于破产清算,破产重整不是企业破产程序的必经程序。二、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的不同1、设立目的不同。破产重组是挽救企业延续,破产清算使企业消灭后的程序。2、价值功能不同。破产重组的目的是积极预防债务人的破产,体现其财产增值的功能,而破产清算的目的是消极地公平分配债务人的财产,体现的是对破产后财产的分配功能。3、具体措施不同。破产重组采取一些保护性的措施,对企业的财产(债务及所属事务)进行必要的整合,而破产清算是对破产财产进行重新分配如拍卖、折价等。4、债权人获得的实际利益不同。破产重组使债务人能够在低谷中复兴,使其改善提高后能获得更大的利益,破产清算中的债权人只能以债务的形式分
    2023-04-24
    497人看过
  • 破产清算与破产重组的利弊分析
    1、申请原因有别。破产清算与重整都是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启动的,但破产重整的前提是法人企业仍有挽救的希望,并获得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同意。2、申请时间不一。重整的申请时间提前。提出破产清算,以债务人已发生破产原因为前提,而重整申请则在债务人有发生破产原因的可能时即可提出。3、申请主体有所不同。4、申请材料要求不同。破产重整是否优于破产清算?破产重整需要由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相关人员向法院提出申请,经过法院审查后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才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即没有申请则肯定不会启动破产重整程序。所以并没有规定破产重整优先于破产清算,破产重整不是企业破产程序的必经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
    2023-07-04
    316人看过
  • 破产清算程序破产财产的变价与分配讲解破产清算组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破产财产的变价与分配(fenpei):(一)破产财产的变价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破产企业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变价出售。企业变价出售时,可以将其中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财产单独变价出售。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的财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处理。(二)破产财产的分配(fenpei)1.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1)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的清偿顺序:①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②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③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2.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实
    2023-06-14
    381人看过
  • 破产清算组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执行情况报告
    _________人民法院:你院裁定准予执行___________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_____________破产清算组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开始执行,现将执行情况报告如下:按分配方案,破产财产总计为________元,优先拨付的破产费用为___________元已支付完毕。分配给破产企业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为________元已执行完毕。分配给国家的税款________元已执行完毕。分配给破产企业全体债权人的款项共计________元,也已开始执行。执行分配方案需支付的费用为________元,现清算组帐上尚有________元存款。专此报告(清算组印)组长: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3-06-09
    391人看过
  • 破产清算组在破产清算期间行使什么职权?
    1、管理和处分公司的财产;2、接管公司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3、调查公司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4、代表公司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等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一、公司破产后的债务问题企业破产后对企业的财产要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以下职权: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二、公司的解散和清算先后的规定是什么公司的解散和清算先后的规定是清算在前,解散在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公司解散清算程序为: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股东、有关机关和专业人员组成;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布破产
    2023-06-23
    135人看过
  • 破产案件如何申请法律成立清算组
    我国破产法明确规定清算组由法院任命,不需要债务人向法院申请。一、清算组的职权清算组的主要职责是了结公司的现状、收取债权、清偿债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的具体职权包括以下各项: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二、清算组权利根据我国破产法规定,清算组具有以下职权:1、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从成立之日起,接管破产企业。接管的具体形式表现为接收破产企业的财产、帐册、经营文件、印章等,从而替代破产企业进行日常工作。2、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在接受破产企业财产之后,对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既是清算组的权利,也是清算组的义务。清算组有权对破产财产保管和处置,任何人都不得干涉清算组对破产财产的
    2023-03-30
    402人看过
  • 破产清算组的基本职能
    依照我国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破产清算组的职责主要有五种,即一是接收,包括接收破产企业的财产、帐册、文书档案、印章、证照和有关资料等;二是管理,即管理财产及相关证照资料等,既要确保破产企业资产的安全性与完整性,也包括不能随意损害及避免减少其原来价值之义;三是清算,包括委托资产评估、拍卖变现,回收破产企业的财产和债权,确认别除权、抵销权、取回权,提交清算报告等;四是分配,即依照债权人会议讨论并表决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的分配方案向债权人分配其应得份额(包括货币、实物、债权等);五是注销,在破产清算程序依法终结后,应依法提供相关手续资料办理注销手续,包括工商、税务、银行、组织机构及其他权利凭证的注销手续。
    2023-06-14
    149人看过
  • 企业破产清算组的工作方案是怎样的?
    企业破产清算组工作方案XX企业破产律师事务所根据XX中级人民法院,依照《破产法》及有关规定指定我所为XXX企业破产清算组成员之一,并负责向法院汇报清算工作。为保证清算组在人民法院监督与指导下,本着对债务人、债权人负责的精神,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完成此次清算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时间安排1、清算工作必须在人民法院登报公告企业破产期满3个月内完成,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按规定96年XX月X日,清算工作结束时间XX年XX月XX日(清算组进入接管破产企业时间96年X月X日)。2、债务工作小组:按月破产企业提交的债务清册10日内发出申报债权通知,30日内汇总出初步债权申报数据,60日内将初步认定申报债权金额进行汇报,破产公告期满止,将全部债权认定金额提出汇总表格。3、债权工作小组:按破产企业提交的债权清册5日内发出催收通知,15日内接收受偿物资等,20日内作出催收工作执行申请提交法院,
    2023-06-01
    361人看过
  • 企业破产重组和破产清算怎么偿还债务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出现破产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申请企业破产的,法院受理后,破产企业可以申请破产重整的。同时,在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允许企业在一定的期限内可以暂时停止支付本金,按期支付一定的利息即可。一、公司重组与破产重整的区别公司重组与破产重整的区别有:1、定义不同(1)重组,不是一个严谨的法律概念,而是一个约定成俗的称谓(通俗讲,法律从未针对重组作出任何规定)。约定成俗的“资产重组”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收购兼并。(2)股权转让。(3)资产剥离。(4)资产置换等(2)重整,是一个严谨的法律概念,其法律依据在于《企业破产法》的明文规定,其内涵、程序、效率、后果均由法律明确规定。2、自主性不同(1)重组,由于没有法律框架约束,股东、债权人之间的协商都是自愿的,没有任何强制。比如,谈判的时间、债权人的清偿率等等,均是自由确定的,没有法定约束。(2)重整,由法院主
    2023-02-26
    495人看过
  • 破产清算组不当处置破产企业
    有时,清算组会将非破产财产界定为破产财产并进行了错误处置。为此,清算组应否承担责任,如何承担责任,非破产财产的权利人可采用何种救济手段,各地法院的实践有所不同。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山西纺织印染厂破产案中,涉及湖南省华容县棉花总公司棉花的确认及该批棉花灭失破产清算组如何承担责任的问题请示我院。最高法院已作出答复,现将相关情况及我们的思路予以整理,以供参考。一、案件的基本情况1995年9月20日,湖南省华容县棉花总公司与原山西纺织印染厂签订农副产品购销合同,约定:湖南省华容县棉花总公司供给山西纺织印染厂皮棉三批,共计548万吨,总金额为928万元。合同签订后,湖南省华容县棉花总公司实际供给山西纺织印染厂皮棉8566.24担(计428.31吨),合计金额为746.66097万元。山西纺织印染厂对该批棉花验收无误。山西纺织印染厂实际付款210万元。1995年10月4日,湖南省华容县棉花总公司与山西
    2023-06-09
    364人看过
  • 破产清算组欠款纠纷再审案
    法公布(2001)第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01)民二提字第2号申请再审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成都市武侯区聚*源房屋综合开发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金华街**号。法定代表人:王某生,经理。委托代理人:蒋文范,四川蜀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眉山宾馆破产清算组,住所地: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负责人:沈某龙,组长。委托代理人:彭某方,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政府法制局局长。成都市武侯区聚*源房屋综合开发公司(以下简称聚*源公司)为与眉山宾馆破产清算组装饰工程欠款纠纷一案,不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1999)川经再终字第1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01年3月1日以(2001)民二监字第75号民事裁定,决定对本案进行提审,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聚*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生、委托代理人蒋文范,眉山宾馆破产清算组组长沈某龙、委托
    2023-06-09
    184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清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清算组
    词条

    清算组是指依法对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等执行清算任务的临时性机构。在清算期间,原公司的法人机关董事会停止行使职权,公司的财产管理权、必要的业务经营权由清算组行使,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也由清算组行使。... 更多>

    #清算组
    相关咨询
    • 组成的破产清算组成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23
      一、债权人委员会的组成。债权人会议不是一个常设机构。不能经常性地召集和作出决定。为了保证债权人充分地行使权利,特别是行使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处分和破产财产变价、分配过程的监督权,有必要将债权人的集体决定权授予他们的代表机构。这种代表债权人会议行使监督权利的机构,就是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决定设立。债权人会议有权决定其设立或不设立。自然也有权决定其变更或解散。按照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
    • 什么是破产清算,破产清算由谁组织,清算组由哪些人员组成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
    • 破产企业的本身破产,清算组怎么办?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0
      破产企业的债务人本身破产,在此情况下,破产企业的清算组将以债权人的身份到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出席债权人会议,参加破产财产分配。因破产企业债务人破产,清算组因清算有可能延误了债权申报,此种情况,受理破产企业债务人破产案件人民法院会把清算组逾期未申报,视为不是由于债权人的责任造成的,只要在破产财产分配前申报的,都应承认。破产企业清算组在申报债权时,破产企业债务人的破产案件已审理终结,
    • 破产清算的法律效果和破产清算程序对破产案件产生的法律效果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20
      破产宣告的效果。 (1)对破产案件的效果。破产宣告对于破产案件的效果,就是破产案件转入破产清算程序。在破产案件受理后,破产宣告以前,债务人还可以通过和解或者其他方式(如取得担保、在短期内清偿债务)而避免破产清算。而一旦破产宣告,则破产案件不可逆转地进入清算程序。 (2)对债务人的效果。破产宣告对债务人产生身份上、财产上的一系列法律后果。具体说,主要有以下几项:①债务人成为破产人。在我国,被申请破产
    • 清算组不申请破产清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0
      资不抵债是不能直接进行注销的。清算组不申请破产清算有债权或者债务没有解决,需要先解决之后才能注销,因为您在没有告知债权人的情况下就注销了公司,这样的话您是有责任的,甚至这个公司注销的都是无效的,您资不抵债,最好是法院申请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