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三无”相机消费者法庭维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0:04:10 447 人看过

因购买的索尼相机不能享受一年的免费维修,消费者陈先生将出售相机的购物中心诉至丰台法院,要求退货并予以双倍赔偿,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前夕,丰台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陈先生诉称,我于2006年2月12日在购物中心花4680元购买了日本进口索尼牌T7型数码照相机一台,被告当时说该机在索尼公司保修一年。回家后我发现,该机外包装上没有用中文标注的厂名和厂址,经向索尼公司北京办事处咨询,得知该机并非索尼公司进口,因此该相机无法在索尼公司享受一年的免费保修。在进一步的检查中,我还发现该相机无合格证,其所配充电电源线插头不符合我国国家标准,未经我国有关部门检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购物中心的行为已构成欺诈,故要求购物中心双倍赔偿9360元。

在法庭上,被告购物中心辩称,该购物中心一直信誉良好,其出售的T7型相机包装中均有中文的说明书、合格证、索尼保修卡,从未出售过所谓的“三无”产品。承认原告在其处购买过相机,但却一口否认原告出示的相机是该中心出售的。

由于双方争议较大,法院调解不成,将于近期宣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8: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消费者相关文章
  • 购买口罩买到高价假货,消费者如何维权?
    购买口罩时买到高价假货的,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维权: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4、根据仲裁协议约定申请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一、婚纱店不退款会怎么样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解决消费争议的途径有5条,这5条途径任消费者自主选择:一是与经营者协商解决;二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机构仲裁;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3-26
    265人看过
  • 消费者维权被隐瞒的真相
    消费者可通过下列方式进行维权:1、先与经营者进行协商,解决纠纷;2、协商不成的,消费者可以到当地的工商局或者消费者协会投诉;3、可直接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4、直接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进行投诉或举报;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消费者侵害其他消费者权益应该怎么维权(一)、协商和解。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在自愿、互谅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这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来说都是理想的途径。(二)、投诉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保委调解,即由第三方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沟通调和,以促成双方达成解决纠纷。消费者投诉时应注意四点:1.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处理,一般按管辖范围受理;2.是当消保委未能解决时,消费者可请消保委作
    2023-07-06
    118人看过
  • 三无产品维权必备:购买后的维权方法
    销售三无产品属于欺诈,可以要求三倍赔偿。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购买到三无产品时,消费者是可以向销售方或生产方要求赔偿的,通常有以下几种维权方式:协商和解、投诉调解、行政申诉、提起诉讼。三无产品如何赔偿(一)购买了三无产品,不仅可以要求退货,还可以要求销售商进行赔偿。(二)《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必须标注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规格等级、生产日期、失效日期等明确信息。任何不具备《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明确的应有要素的产品,都统称为三无产品。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按照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
    2023-07-06
    295人看过
  • 苹果手机无故自燃,消费者怎么维权
    【事件经过】11日,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天宁分局公布了近期发生的苹-果手机无故自燃这一怪事。警方表示,目前,该苹-果6手机已经移交至苹-果公司鉴定具体苹-果手机无故自燃原因。“当看到手机自燃,我整个人都懵掉了,不知如何是好。”当事人小曹心有余悸地说。小曹表示,事发现场充斥着一股刺鼻的塑料味,桌上的手机也被烧成了焦炭。不知如何是好的小曹立即报警。经了解,常工院学生小曹的苹-果6手机已经购买了两年。7日中午11点,他像往常一样来到宿舍,将手机放于桌上,手机并没有充电也没有玩游戏。就这样过了几分钟,手机突然冒起白烟,慢慢地,火苗就窜了出来,没有一会儿,一部好好的手机就烧没了。所幸的是,当时手机并没有放置于易燃物品上,所以没有造成其他的经济损失。小曹也没有把手机揣在口袋里,要不然后果实在不堪设想。小曹希望民警能帮他做个见证,以便以后与商家协商时可以出具证明。警方表示,目前,手机已移交苹-果公司做鉴定
    2023-04-28
    461人看过
  • 新《消法》解读之三:消费者维权难消协代公诉
    会员卡还没用完店不开了,车辆出问题鉴定费用昂贵日常生活中,消费者经常面临这样的维权无门,举证成本高的问题。新《消法》规定,消协可代消费者公诉维权,部分问题产品还可由经营者承担质量鉴定费用。消费者维权难消协帮公诉会员卡没用完店关了,购房后商家迟迟不交付,襄阳市消委副秘书长罗文华介绍,新《消法》规定,以后如果有消费者权益受侵,将有消费者组织代为公益诉讼。罗文华解释,若经营者侵害众多且不特定的消费者权益,中国消费者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往消费者组织只能支持众多消费者起诉,现在则能代表消费者进行公益诉讼了,非常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集体利益。罗文华说。目前单个消费者维权成本高、时间长、举证难,难以与经营者对抗,由消协组织代为诉讼后,可极大地解决消费者维权成本和难度。不过,公益诉讼目前仅限于中消协和省级消协,地级市消协须经省级消协授权,才能代为公诉。半年内发现
    2023-06-07
    147人看过
  • 新沂消费者权益纠纷巡回法庭消费维权听槌声
    新沂市成立的全省首家消费者权益纠纷巡回法庭,在今年3·15期间更是成为消费者维权的主力。徐州市消协人士说,巡回法庭诉调有效对接、强化调解执行,真正做到了维权关口前移。新沂市消费者权益纠纷巡回法庭成立于2008年11月26日。新沂市人民法院、新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沂市消费者协会约定:该法庭作为协调对接常设机构,法院立案庭、民一庭、基层法庭与消费者协会、分会是消费者权益纠纷诉调对接的职能部门,通过召开联席会议,达到诉调有效对接;新沂市法院对于起诉至法院、基层法庭尚未立案,以及已经立案、正在审理程序中的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根据纠纷的实际情况和案件审理需要,邀请或委托同级消协组织进行调解。调解方式为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协助调解三种方式。在当事人起诉至法院后,经审查有可能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或虽属法院受案范围,但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较小的纠纷,移交消协进行诉前调解。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
    2023-06-07
    177人看过
  • 新买电脑竟是旧机消费者获“退一赔一”_消费维权
    中国法院网讯因发现新买笔记本电脑有多次使用痕迹,孙先生不满商家对他进行欺诈行为,遂两次向消保委进行投诉,但仍调解不成。于是,孙先生将商家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退一赔一责任。日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并作出二审终审维持原判的判决:孙先生获得“退一赔一”。2009年7月18日,孙先生前往赛博数码广场内一商铺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购机价为8000余元。在销售过程中,电脑销售人员向孙先生保证所售笔记本电脑商品是原装未拆封新机。然而两天后,在孙先生使用新买的笔记本时,却意外发现他新买的笔记本电脑在2009年4月20日竟然有一次还原记录,还有2009年7月14日、16日共计6次计算机未正常关机记录。因此,孙先生怀疑这台笔记本电脑是旧机。于是孙先生立即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要求商家退一赔一。投诉三天后,店家销售员打电话给孙先生,欲进行调解。电话中一开始称这台笔记本电脑就是原装未拆封新机,
    2023-06-07
    193人看过
  • 购物小票褪色消费者难维权
    徐先生来电话反映:六个月前,他在县城某家电超市买了一只豆浆机,使用一段时间后发现质量有问题,可小票已褪色,不知道能否保修。徐先生说,购买豆浆机时正在打折,让利比较多,没开发票,只有电脑小票。现在连看购买记录,在哪买都看不清楚。超市收银条属高端热敏纸,时间久了字迹就会变淡或消失,不利于消费者维权。为此,沂南县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建议:消费者对长期使用的商品票据要保存好,如果是热敏纸材质,消费者最好采用复印等方式妥善保存,或让商家出具正式发票,以维护合法权益。
    2023-06-07
    278人看过
  • 房屋适用消费者权益法吗,维护消费者权
    一、房屋适用消费者权益法吗房屋不适用于消费者权益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所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立法上是为了保护普通消费者因日常生活需要所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权益,规范的是是普通商品市场存在的假冒伪劣和缺斤短两问题,其适用范围不包括商品房。而且,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可以适用消法第五十五条,要求退一赔三或者退一罚二;但是商品房买卖中,可以适用《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出卖人存在五种情形造成合同无效、撤销、解除的,可以要求退一赔一,二者法律适用也是大为不同的。二、消费者权益法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途径有哪些?消费者权益法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途径有:1.协商和解。2.投诉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保委调解,即由第三方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说
    2023-04-11
    479人看过
  • 柯达“问题相机”惹恼消费者维权不到位法院难支持
    2006年起,数百名消费者反映柯达LS443型数码相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220名消费者向中国消费者协会集体投诉了此事,一时间柯达的这款问题相机成了众矢之的。2007年5月,先后有19名消费者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上海达海照相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海公司)及柯达(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达公司),分别要求两被告退还消费者购机款2000至4000元不等,这19起案件引起了各方关注。该院已对这19起案件作出了裁决,本网昨日获悉,这19名消费者的诉讼请求均未得到实现。今年32岁的麦先生是问题相机的受害者之一。2003年7月麦先生购买了由达海公司生产的柯达LS443型数码相机一台,2005年2月起,相机出现黑屏等故障,后麦先生发现,其他该相机用户在正常使用相机的情况下,也会出现黑屏、镜头无法伸缩(显示E45错误)、曝光过度等故障。自2006年起很多用户开始向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
    2023-06-06
    235人看过
  • 消费者“称酒”维权
    昨日,从西山区工商局了解到,该局最近解决了一起瓶装酒分量不够的投诉。消协帮消费者称酒进行了维权。众所周知,酒的单位虽然有斤和两,但从古至今打酒都是用酒提子而非用秤;定型包装酒就更不用称了,商家直接在包装外壳上标明酒的净含量,是以毫升为单位,是体积,而不是重量。西山区消协福海分会接到投诉,称某大型超市做活动,汾酒买二送一,消费者购买了两瓶酒被赠送了同款酒一瓶,回家后却发现三瓶酒重量明显不一样,于是拿家用秤称了酒,有一瓶酒的重量明显少于其他两瓶,量少那瓶酒为赠品。接到投诉后,福海分会工作人员将消费者约到超市,消费者分别将三瓶酒放到了自带的家用电子秤上称,电子秤显示,两瓶正价购买的酒为一千一百多克,而赠品酒显示仅为七百多克。福海分会根据《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超市方检查该批次的赠品是否均存在比正价酒量少的情况,如果存在,必须马上下架,并联系供货商进行处
    2023-06-07
    355人看过
  • 购买的商品与宣传不符,消费者如何维权
    1、可以要求经营者退货或者更换。2、赔偿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3、若与商家交涉不成,应立即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必须有足够的投诉材料作为证据,包括购货发票或购货凭证,如有双方交涉的书面材料或有关部门的质量鉴定更好,收集或索要经营者的姓名、电话号码、工作牌号、地址、邮政编码等,以保证能够第一时间找到对方。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律师补充: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
    2023-05-06
    319人看过
  • 消费者根据哪个法维权
    经营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那么消费者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或者民法典、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依法维权。一、消费者维权的途径有哪些?(1)协商和解。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在自愿、互谅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这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来说都是理想的途径。(2)投诉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保委调解,即由第三方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沟通调和,以促成双方达成解决纠纷。(3)行政申诉。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后,可请求有关行政部门解决争议,它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强等特点。消费者决定申诉时,一般用书面形式,并载明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如与经营者达成和解,可撤回申诉,请求有关行政部门作出调解书。(4)提请仲裁。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调解并作出判断或裁决。仲
    2023-02-27
    216人看过
  • 消费者怎么维权,消费者维权投诉流程是什么?
    1、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在自愿、互谅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2、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保委调解,即由第三方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沟通调和,以促成双方达成解决纠纷。3、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后,可请求有关行政部门解决争议。4、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调解并作出判断或裁决。5、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一、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有什么?(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
    2023-05-07
    153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消费者
    词条

    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国家对消费者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 更多>

    #消费者
    相关咨询
    • 如何做好消费者三无产品维权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27
      消费者如何对三无产品进行维权:网络消费类纠纷具有买卖双方之间信息占有不对称,消费者维权取证难度较大,是事实认定困难等特点。消费者在进行网络消费时应注意一下几点: 一是在购买产品前,仔细阅读产品介绍、买家须知、退换货流程等内容,向商家详细了解产品情况;二是在收取快递时,在快递公司人员前当场开箱验货后签收,如发现产品有破损,及时拍照取证并可拒收快递;三是在收到产品后发现与商家描述不符,可能存在欺诈行为
    • 出售三无产品消费者怎么维权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0
      消费者购买的产品是属于三无产品的,可以要求商家退货,如果商家不退货的,可以找销售平台或者到工商管理部门投诉。
    • 消费者购买不合格产品怎么维权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1-07
      消费者通过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和12315网站投诉平台等形式投诉的,应当载明:消费者的姓名以及住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投诉的日期等。 消费者采用电话、上门等形式投诉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记录前款各项信息。
    • 消费者如何对三无产品进行维权,消费者在网购网购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4
      消费者如何对三无产品进行维权:网络消费类纠纷具有买卖双方之间信息占有不对称,消费者维权取证难度较大,是事实认定困难等特点。消费者在进行网络消费时应注意一下几点: 一是在购买产品前,仔细阅读产品介绍、买家须知、退换货流程等内容,向商家详细了解产品情况;二是在收取快递时,在快递公司人员前当场开箱验货后签收,如发现产品有破损,及时拍照取证并可拒收快递;三是在收到产品后发现与商家描述不符,可能存在欺诈行为
    • 消费者如何对三无产品进行维权?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1
      消费者如何对三无产品进行维权:网络消费类纠纷具有买卖双方之间信息占有不对称,消费者维权取证难度较大,是事实认定困难等特点。消费者在进行网络消费时应注意一下几点: 一是在购买产品前,仔细阅读产品介绍、买家须知、退换货流程等内容,向商家详细了解产品情况;二是在收取快递时,在快递公司人员前当场开箱验货后签收,如发现产品有破损,及时拍照取证并可拒收快递;三是在收到产品后发现与商家描述不符,可能存在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