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是否会影响失业保险的赔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15:01:48 202 人看过

因为失业保险的缴纳引起争议的,属于劳动争议。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1、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2、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5、其他。

失业保险的比例会变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章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之规定,从2020年5月份开始不论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均以城镇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原以农民工人员身份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统一调整为城镇职工身份参加失业保险,今后用人单位的职工参加失业保险不再有居民性质区分,统一以城镇职工参保,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各承担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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