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抵押权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5 08:51:14 256 人看过

一、宁波抵押权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第九节抵押权登记

第六十五条

第一款对下列财产进行抵押的,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三)海域使用权

(四)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六)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不动产

第二款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海域上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并抵押;以建筑物、构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一并抵押。

二、宁波抵押权登记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三、宁波抵押权登记办理地址

具体地址:宁波市龙山镇便民服务中心(宁波市慈溪市龙山镇施公山村(徐福宾馆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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