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强拆后拆除部分土地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18:04:13 167 人看过

国务院有590号令,按令行事,上述规定非常强细,可搜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自行查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违反城乡规划的,依法处理。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登记的建筑物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被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房屋、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问题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订期限内未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本条例的规定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补偿协议。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七条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有补偿金额和专用账户存储账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屋的位置和面积等材料。第三十一条以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三十二条通过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接到报告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和处理报告。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和补偿的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

棚户区改造土地及房屋征收如何补偿

1、棚户区及棚户区改造的概念是什么

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

2、棚户区改造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原则是什么

按照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进行。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订立补偿协议,被征收人(户数)征收补偿协议的签约率达到90%以上,协议生效,统一进行补偿,按照征收补偿协议约定的搬迁时间进行搬迁。

3、棚户区改造补偿多少以西安为例

西安市棚户区改造中,将补偿分为货币补偿;征收人购买商品住房安置被征收人;政府通过搭建平台或预订服务,提供房源供被征收人选购,总体来说就是直接给钱、直接给房、选房三种安置方式。

货币安置是以共同选定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值为标准,同时享受20%的补贴,还有三个月到十五个月的过渡补偿费,还有搬迁费及奖励等内容,市政府还承诺提供免费车辆帮助被征收人搬家。除此之外,还可以全额报销被征收人买房的契税。西安市的目的就是鼓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为此直接规定,货币补偿不得低于40%。

给房一般是以评估价值为标准,由征收人统一购买房屋、集中安置。这种方式由于区位、兑换比例不统一等原因,选择的当事人不多。

选择房屋,一般是市政府提供房源,供被征收人选购,这样就避免了安置房选择上征收人上下其手的机会,更好地保障被征收人的利益。

这些规定只是西安市的规定,各地还有很多其他政策,但是大体相同。关键是如何落实到被征收人手中。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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