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转监视居住会被监视多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4:41:12 301 人看过

刑事拘留转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一、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

适用监视居住的前提条件有: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逮捕条件的;

2、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3、怀孕的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孩子的妇女;

4、是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5、案件有特殊情况或者根据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6、羁押期限已经满了,但案件尚未完结,需要监视居住的。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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