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根据特殊情况决定,民事诉讼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行政诉讼由作为被告的行政主体负举证责任是行政诉讼所特有的一项原则。刑事诉讼公诉人(自诉人)对被告人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负有举证责任,被告人对自已无罪或罪轻负有举证责任。
1、民事诉讼。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在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是对一般举证责任的规定,即谁主张谁举证。
但在特定的案由中,法律规定由被告负责举证,这种将举证责任指向被告的规定称为举证责任倒置。
下列侵权诉讼中,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
(1)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6)有关法律规定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此处指的即是医疗,劳动纠纷等)。
民事诉讼中相关法律法规等不仅对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作出了规范,而且还就例外情形下的举证责任倒置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同时,还授予法官特殊情形下“以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以优势举证能力为条件”来划分举证责任的自由裁量权;其目的是为了使举证责任制度真正发挥它保障诉讼公平以及当事人诉讼地位实质平等的作用,最终实现社会实质正义。
2、行政诉讼
由作为被告的行政主体负举证责任是行政诉讼所特有的一项原则。《行政诉讼法》要求被告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充分体现了行政诉讼的目的:首先,有利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先取证,后裁决”的规则,从而防止行政机关违法行政和滥用职权;其次,有利于保护原告(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当被告不能证明行政行为合法时应当作出有利于原告的判决,以实现《行政诉讼法》立法本意。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从《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中的“可以”能更加明确的看出:
原告没有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的责任,原告提出相关证据完全是出于自愿,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供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也可以不提供;即便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也不能免除被告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被告如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其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的,仍将视为没有相应证据,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因此,从“先取证,后裁决”、当事人提供证据的便利性(“优势举证能力”)以及对违法的行政机关的惩戒性角度来看,被告对诉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是固定不变的“说服责任”,是客观的举证责任而非主观的举证责任,是结果意义的举证责任而非行为意义的举证责任。得在没有事实根据的时候作出任何决定,否则,就是程序违法或滥用职权。进入行政诉讼程序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举不出证据,便说明其已经违反了法定行政程序规则,已经违法,理应由其承担败诉责任。
民事诉讼中由于主体的可变动性双方当事人都有起诉、反诉和撤诉的权利,在处分权上,民事诉讼的主体享有很强的自由性,行政诉讼中由于主体的确定性,即只能是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因此起诉、撤诉的权利只存在与原告,同样被告也无反诉权。在处分方面被告也无权任意变更其之前所作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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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承担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4在行政诉讼中一般由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被告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而民事诉讼举证责任的承担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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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的举证有哪些具体的内容福建在线咨询 2023-04-09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的举证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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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有哪些新疆在线咨询 2021-10-29两者的联系:从形式上看,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都表现为法院作为中立的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制裁。两者基本原则基本相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行回避、合议、公开审理和两审终审制度。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但是双方还是有很多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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