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新企业破产法的新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01:40:20 432 人看过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8月27日表决通过了新的企业破产法。这一历时10年起草完成的草案,在经过常委会两年三次审议、修改后,终于成为法律。

此前于1986年制

定的仅适用于国有企业的企业破产法(试行),将于2007年6月1日新法施行时废止。

那么,新的企业破产法到底新在哪里?

破产原因:新增加“资不抵债”的规定

现行企业破产法对破产原因的规定是:“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一些司法机关反映,这一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很难认定和操作,他们建议在破产原因中增加“资不抵债”的内容。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企业破产原因,应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原则,从严掌握。

据此,新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这样,就将“资不抵债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列为破产原因。

为便于法院审查和操作,本法还规定: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除了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外,还应当提交财产状况说明书、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同时,为解决债权人不了解债务人资产负债情况,无法启动破产程序的问题,本法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管理人制度:新建立的一项重要制度

管理人制度是本法建立的一项新的重要制度。目前我国一些地方在破产实践中,已采用类似管理人的做法,由破产清算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负责破产事务。事实证明,这一做法是可行的。

为全面规范管理人制度,本法专设一章,对有关内容做了具体规定:

———规定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但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法院更换。

———规定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

———规定了管理人的消极资格(不得担任管理人的情形)、管理人责任及监督措施。

———规定指定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管理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辞职。

———对违反忠实执行职务和勤勉尽责义务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管理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保护债权人利益,本法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实施的债务清偿无效。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

重整:新引入的一个程序

重整是本法新引入的一个重要程序,目的是使面临困境但有挽救希望的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避免破产清算,恢复生机。

本法列出专章对重整的适用范围、基本程序、保护措施、重整计划等内容作了规定。其中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

为了发挥企业经营管理层了解企业真实情况的优势,鼓励债务人通过法定程序尽快解决企业的问题,本法规定,当债务人提出重整申请时,经法院批准,可以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保护职工利益:增加多项新规定

保护破产企业职工利益,是本法的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在有关条款中得到充分体现:

———在总则中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追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破产人无担保的财产优先清偿。破产人在本法公布之日前所欠职工的上述费用,以破产人无担保财产优先清偿后仍不足以清偿的部分,以破产人有担保的财产先于担保权人受偿。

———在申报债权时,债务人所欠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告;

———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代表参加,债权人委员会必须有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

以上规定将有效保证职工在企业破产程序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

为追究破产企业管理者的责任,本法规定,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且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在任何企业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金融机构破产:作出新的特殊规定

同其他企业相比,金融机构破产存在特殊问题:

一是其他企业破产申请只能由债务人或者债权人提出。从金融机构的特点看,对那些发生重大经营风险、出现破产原因,应及时依法进行重整或破产清算的金融机构,在该金融机构或其债权人不主动提出破产申请的情况下,为避免风险进一步扩大,应由金融监管机构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二是由于金融机构破产涉及的债权人众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关系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需要慎重处理。在实践中,对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通常是先由金融监管机构依照有关金融法律的规定实施接管、托管等措施,对不能恢复正常运行的,再进入破产程序。为了防止在此期间一些债权人通过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和要求强制执行,抢先取得金融机构的财产,造成金融监管机构采取的接管、托管等措施无法正常进行,有必要暂时中止涉及该金融机构的民事诉讼和执行程序。

为此,本法规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出现本法规定的破产原因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采取接管、托管等措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以该金融机构为被告或者被执行人的民事诉讼和执行程序。

本报北京8月27日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20: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企业破产相关文章
  • 【破产清算顺序】新《企业破产法》对相关破产制度创新与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自起草至通过历经12年,于今年8月27日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07年6月1日起生效。新《企业破产法》作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的一部基本法律,在我国企业立法中具有重要地位,破产法的出台必将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企业暨市场主体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新破产法在“立足国情和破产实践经验,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WTO的要求,注意将国际经验与中国具体情况相结合,反映我国现阶段的实际需要和解决问题”的立法思想指导下,重新构建了破产程序和制度。不仅引入创设了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重整等一些新的制度,同时,像适用范围、职工债权与担保债权的清偿顺序、金融机构的破产等问题都作了相应的修改与完善。本文拟对新破产法确立和完善的相关制度进行解读,以期对新破产法理解和适用有所裨益。一、破产法的适用范围现行破产法规定,破产程序仅适用全民所有制的企业法人。民事诉讼
    2023-06-11
    290人看过
  • 最新破产企业裁员的程序
    (1)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裁减人员既非职工的过错也非职工本身的原因,且裁员总会给职工在某种程度上造成生活等方面的负作用,为此,裁员前应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人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用人单位不得裁减下列人员: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4)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意见;(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一、
    2023-03-28
    459人看过
  • 破产企业职工的重新就业原则
    对于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原则是保障他们在重新就业前的基本生活需要。实施企业破产必须首先安置好企业职工。破产企业需在所在地的市或者市辖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转业培训、介绍就业、生产自救、劳务输出等各种措施,妥善安排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另外企业对于经济补偿需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破产企业人员安置四川省对国有重点煤矿关闭、破产企业的职工进行安置的主要政策如下:(一)关闭破产企业计算职工工龄和退休时间,以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为准。(二)企业破产时不到提前退休年龄,但实际连续工龄已满三十年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可执行提前退养政策。(三)在办理退休、退养时,职工从事不同类别特殊工种的年限,可按比例合并计算。退休时基本养老金的计算按国家和省规定的现行煤炭行业社保政策执行。(四)
    2023-07-07
    208人看过
  • 高新企业拆迁赔偿标准解析
    西安市高新企业拆迁赔偿标准如下::1、对于土地使用权的补偿;2、对于企业无法搬迁的建筑物、设施物损失的补偿;3、对因为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也可适当包括预期经营损失的补偿;4、对于可移动设备运输和搬迁费用的补偿;5、对于积极搬迁的企业的奖励费用。如果被拆迁厂房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发生分离时,奖励费用应当支付给实际使用被拆迁厂房的。贵州企业厂房拆迁赔偿标准通常情况下,贵州企业厂房补偿通常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房屋拆迁补偿一般包括:房屋补偿以及宅基地补偿。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或者是经营用房需要按商业用房的性质进行补偿。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2023-07-01
    147人看过
  • 【破产清算顺序】新企业破产法面临最后抉择
    人大常委会最后审议的企业破产法将推迟至明年通过,其原因在于两处根本分歧:一是职工劳动债权与抵押债权在破产清算顺序中孰先孰后,二是破产管理人是由债权人委员会任命,还是由法院任命。但无论最终如何决策,与1986年那部仅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试行企业破产法相比,新法都是一部符合市场化理念的法律。最直观的改变,这是一部适用于所有企业的法律没有人质疑企业破产法重新立法的迫切性。但人们的预期只能留待明年了——12月19日,记者在北京获悉,由于决策层对其中若干关键内容仍有较大分歧,未能达成一致,“企业破产法”草案将不提交本次人大常委会审议。市场人士曾经期待,即将过去的2004年将以一个标志性的事件结束———新“企业破产法”出台。大部分人原来预期,在12月28日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上,这部具有界标意义的法律将三读通过,中国从此将有一部适用于所有企业的破产法。已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在18年前
    2023-06-11
    177人看过
  • 企业法人新设和合并登记的全流程解析
    企业法人新设合并登记的流程是:企业备齐文件后,由企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持有关代理证书向登记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登记主管机关受理后发给《受理登记通知书》;领照人凭《登记受理通知书》及身份证到登记机关缴交登记费,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注销通知书》;或者领取《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企业的新设合并流程是怎样的1.董事会提出合并方案或者合并计划。公司法授予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合并方案的职权。2.股东会(大会)表决通过合并决议。公司法规定合并要有合并各方股东会(大会)做出特别决议。3.签订合并合同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合并各方必须对合并的形式、条件、支付方式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做出规定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4.实施债权人的保护程序。实施债权人的保护程序,即在做出合并的决议后通过邮寄、公告等方式通知债权人,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对合并提出异议。公司法规定,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
    2023-07-01
    145人看过
  • 破产改制:解析企业破产与改制之间的差异
    1、内涵不同。企业破产改制是政府通过法律途径,妥善解决职工生活、就业、社保等社会问题的过程。企业破产是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2、性质不同。企业破产改制,是企业为了更好地发展而进行的体制改革。企业破产是司法程序,而非行政行为。3、对员工的安置方案不同。企业破产改制会带来减员增效、职工身份变化等,由此员工可以协商解除,得到经济补偿金;员工也可选择继续工作。如果企业停业,员工也可以待岗。而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后,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4、债权债务的承担不同。企业破产改制后,企业法人主体仍存在,或者有其他法人主体承接,在当事人无相反约定的情况下,企业原先的债权债务将由新的企业承受。企业破产后,法人主体将不再存在,债权债务视同处理完结,将不再承担国有企业破产改制员工该怎么安置?我国国有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的法律
    2023-07-15
    439人看过
  • 最新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解析
    第一步,计算应交所得税: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费用(会计_税法)_收入(会计_税法)]现行税率;第二步,计算暂时性差异(公式符号性质):暂时性差异=(资产类)账面价值_计税基础;暂时性差异=(负债类)(账面价值_计税基础)(_1)+x=应纳税x;_x=可抵扣x;第三步,计算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增长额=期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预计转回税率_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第四步,做分录(根据四科目平衡计算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的简算法:所得税费用=(利润总额+永久性差异)现行税率、永久性差异=费用(会计_税法)_收入(会计_税法)成立条件:预计转回税率=现行税率、特殊情况:预计转回税率现行税率,则公式不成立。简算法用于解答选择题尤为方便,也可用作检验所得税费用计算结果的正确性。企业所得税比例企业所得税比例是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
    2023-07-05
    367人看过
  • 新破产立法与国企政策性破产的关系
    在新破产法立法中,一个争议最大的社会政策问题就是原国务院规定的国企政策性破产制度应否继续保留。在国务院为国有企业破产试点工作而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1994年,下称《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国有企业》,规定职工所有安置费用都由破产财产中优先支付,这是不妥的。失业职工安置费用的绝大部分依法应由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这种做法也是不利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的。三、违反市场经济基本原则其一,政策性破产只适用于国务院确定范围的部分国有企业,其他国有企业及非国有企业的破产,不能享受优惠政策,职工安置费用只能从当地政府补贴、民政救济和社会保障等渠道解决。这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违背了国民待遇原则,造成了不同国企职工之间、国企与其他企业的职工之间,在享受破产救济方面因行政干预而人为造成的不平等。由于这种不平等没有任何道理与法理可言,故实践
    2023-06-06
    347人看过
  • 企业破产法庭外的和解
    实践中,在和解申请前或者申请后,当事人之间就和解事项开展法庭外谈判,是十分正常的现象。破产法的法律政策应该是鼓励当事人开展企业拯救。因此,承认当事人可以在法庭外自行和解,经法院认可后具备相当于法庭内和解的效力,体现了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也体现了立法者鼓励和解和重视企业拯救的政策。而且,允许当事人自行和解也有利于节省司法资源。另外,为防止滥用庭外和解和侵犯部分债权人利益的情况,对和解协议的法庭外成立规定了更加严格的条件:(1)必须经全体债权人一致同意;(2)不损害有担保债权人的权益;(3)经人民法院审查认可。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自行达成协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并终结破产程序。法庭外达成的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与经由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其以后的执行或终止执行,适用相同的法律规则。
    2023-04-26
    443人看过
  • 新企业社保开户流程解析(2021年)
    新公司社保开会流程是这样的:公司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去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然后向社会保险机构提交相应的材料,包括公司的营业执照,以及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社会保险机构应当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应当为公司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件。企业办理社保开户流程企业首次办理社保需要带营业执照、代码证、公章、银行开户许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去社保中心办理社保登记证。所需资料包括:1、社保缴费登记表(单位适用);2、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须提供);3、经办人身份证、单位公章,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4、其他资料在办理税务登记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
    2023-07-02
    96人看过
  • 企业职工丧葬费最新规定解析
    企业职工丧葬费2021年新标准如下:当地上一年度或前12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乘6个月由逝者直系亲属领取,如没有直系亲属,则视情况由组织安葬的人或组织领取,需要开具相关证明。丧葬费是统一的,只随时间和地区不同有所变化,不受逝者年龄或者其他因素影响。企业职工丧葬费,按照工亡标准支付。企业职工丧葬费抚恤金最新规定是怎样的企业职工丧葬费抚恤金标准需要根据职工去世的原因分析,因工去世和非因工去世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参考依据是:1、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2、因工去世的,丧葬费和抚恤金的补偿标准:(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
    2023-07-02
    462人看过
  • 员工社保问题解决办法:探讨企业破产后的新措施
    企业向有关部门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以及破产宣告后企业清算组的一项法定义务,具有法律强制性。破产企业为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应当直至企业破产宣告之日,而如果破产企业有欠缴、少缴的情况,均需由清算组在破产程序中,向负责社会保险的相关机构补足。补足之后员工可以转到新的单位或者在所在社区进行缴纳。国有企业破产的条件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法宣告破产。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宣告破产:(一)公用企业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助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帮助清偿债务的;(二)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清偿债务的。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整顿并且经企业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的,中止破产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023-07-04
    267人看过
  • 新破产法的突破性修改及理解
    破产法从1994年提出修改,历时十余年,经过了无数次反复修改讨论,终于2006年8月27日通过。这将为中国企业真正注入新陈代谢功能,必将深刻影响市场经济的发展。该法与1986年试行的破产法相比,主要作出以下几个方面突破性修改:一、适用范围大大放宽86年的破产法(试行),仅适用全民所有制企业。新破产法将国内注册的全部法人企业都纳入了了调整范围,中国的企业法人破产都适用本法。同时对金融机构的破产也正式提到议事日程。该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金融机构实施破产,国务院可以依据本法和其他有关部门法律的规定制定实施办法,至此,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破产也不再是天方夜谭。虽然,新破产法现在尚没有把非法人组织破产纳入调整范围,但是为非法人组织的准入破产预留了一个渠道。该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二、破产申请的门槛大
    2023-06-09
    465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当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 企业破产条件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规定清理债务。... 更多>

    #企业破产
    相关咨询
    • 最新企业破产法的相关司法解释是哪些的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4-05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 新企业破产法有哪些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9
      《新企业破产法解读与适用》是2021年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图书。破产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个必然的经济现象,是市场竞争的必然产物。一个健全、完善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应当具备一个有机运行的市场主体法律机制、市场运行法律机制和市场退出法律机制。而规范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从而启动破产和解、破产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程序来处理债权、债务关系的破产法律规范则构成了市场退出法律机制的核心和关键。破产法律规范包括实体
    • 最新企业破产法解释二规定破产债务怎样处理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5
      破产申请受理后,对于可能因有关利益相关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影响破产程序依法进行的,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管理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债务人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 企业破产法新规定的条件和范围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0-08
      企业破产法的适用范围是企业法人,即适用于所有的企业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与法人型的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
    • 最新的企业破产法是哪一年出台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02
      最新的企业破产法是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企业破产法第113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