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北京市司法局
发布文号:京司发[1998]206号
第一条为使北京市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规范化,根据司法部《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关联法规:
第二条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由专人管理。档案管理员要熟悉本所档案情况,履行档案管理职责,档案管理员调动工作前要做好交接工作。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做到一案(事)一卷,每卷一号,并设立符合本所条件和案卷的内容的归档检索方式,便于律师及时查档。
第四条律师承办业务形成的案卷材料应在办结后一个月内归档。业务档案管理员应指导律师(或助理)按有关规定程序整理、装订案卷,不符合要求的,档案管理员应退还立卷人,全部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业务档案由律师事务所统一保管,律师调离律师事务所不得将案卷带走。
律师调离律师事务所时尚未办结的业务,凡以原律师事务所名义签订合同的,案卷由原律师事务所保管,律师在结案后将案卷交回原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解散时未办结的法律事务,办结后案卷由律师新加入的律师事务所统一管理。
第六条本细则未尽事项,应根据《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关联法规:
-
北京市《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实施办法
102人看过
-
北京市新拆迁法实施办法细则
118人看过
-
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196人看过
-
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449人看过
-
北京市机动车违章处理实施细则
215人看过
-
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实施细则
294人看过
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 更多>
-
北京市养犬管理实施细则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28为维护首都的社会秩序,保持市容整洁,预防狂犬病的发生,保护人民健康,市人民政府批准了《北京市养犬暂行管理办法》,部分法律法规如下:一、个人养犬,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合法身份证明。(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有固定住所,独户居住。(4)住所在禁止养犬的区域以外。二、养犬前,个人应征得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并与其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养犬人应当自取得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符合养犬
-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7发票准印证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省税务局核发。税务机关对印刷发票企业实施监督管理,不符合条件的,应取消印刷发票的资格。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措施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税务局可根据需要增加本地区的发票防伪措施,并向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发票防伪专用品应当按照规定专库保管,不得丢失。次品、废品应在税务机关监督下集中销毁。
-
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25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的生产(含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下同)、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
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是什么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03关于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第一条是为深入贯彻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精神,坚持和强化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进一步加强人口服务和管理,逐步有序推进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工作,紧密结合本市实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积分落户是指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申请人,可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第三条坚持公平公正、总量控制、存量优
-
岳阳市xx物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01对物业管理区域划定有争议、业主共同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分立或合并的,由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会同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进行审查,确需调整的,予以确认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