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对工程质量做司法鉴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1:13:15 220 人看过

一、怎样对工程质量做司法鉴定?

1、鉴定的一般方法。

其目的在天核实鉴定对象的基本事实,方法包括:

(1)对地质勘察报告的检查;

(2)对设计图的复核;

(3)对影响安全性指标的施工质量检查、检测(如混凝土强度、砌体强度、钢筋钢筋检测,构件截面尺寸复核,主体结构布置调查等);

(4)对材料质量的调查;

(5)对工程建设中管理与变更信息的调查。

2、鉴定必须的资料。

该类鉴定需提供的资料包括:

(1)工程设计资料(应包括所有的修改及变更);

(2)施工验收资料(检测数据、试验报告、施工日记、分部分项检验资料);

(3)地质资料;

(4)监理资料;

(5)变更指令。

法律依据:

依据国家现行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应的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完成的施工内容,分别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或单位工程工程鉴定,确定是否合格。

二、工程质量不合格如何处理?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1、经过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评定。

2、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进行验收。

3、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是经过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达到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进行验收。

4、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虽然改变了外型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功能,可以按照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验收。

5、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三、工程质量事故鉴定的方法有哪些?

1、司法鉴定必须交由法定部门进行

法定部门指两种情况,一种是相关部门已用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其作为鉴定部门,例如国家建设部曾颁布《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规定》,规定各地县级以上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是质量争议或等级评定的鉴定检测机构。另一种情况是尚无国家法律规定的法定鉴定部门,则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指定具有相应资质的部门,这也属于法定部门。要注意的是:如有法律规定的法定部门,则不可随意指定其它部门鉴定。

2、当事人如在合同中约定鉴定单位的应从其约定

有不少建设工程合同在签约时已对万一出现质量等级或其它争议的专业鉴定单位作出明确约定。一旦出现纠纷形成诉讼需要进行鉴定时,只要被约定的单位具有相应的资质,根据从约原则,应当由约定的鉴定单位进行鉴定。在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联合推荐使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15条第2款明确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对质量争议的鉴定部门作出约定,其目的是为了双方事先对可能需要鉴定的事由及其鉴定单位作出约定,并使双方都能信服由其选定的鉴定单位的评判意见,以利于发生争议后的妥善处理。

3、紧急情况下应及时委托鉴定部门作出鉴定结论

如前所述,鉴定结论其法律意义是一份效力相对较高的证据,用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若质量问题变成为紧急情况时,当事人应提高证据意识,在紧急情况下应及时委托有资质的鉴定部门作出情况鉴定或者公证机关进行证据保全,以防证据灭失或有利于自己的事实在紧急情况下消除而难以留下证据。在第一时间留下的证据或事实,是最能够反映事物本质面貌的,同时有利于区分施工过程中各方参与主体的不同过错和不同责任。紧急情况下,单方委托的鉴定单位所形成的鉴定结论,只要鉴定单位本身具有相应的资质,按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2条第1款: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认可或者提出的相反证据不足以反驳的,可以认定其证明力。的规定,其鉴定结论可以得到法院的确认。

4、要大力加强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原始资料积累和保管

涉及工程质量责任的许多事实表明,如果出现了质量缺陷致人损害而发生诉讼,法律规定要由产品的制造者,也即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自己举证,这是法律加重施工单位民事责任在举证方面的体现。因此,广大施工企业要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在整个施工过程中,随时搜集、积累相关资料,对自己严格按规范操作留下证据。由于证据是一个专门的法律问题,施工单位对完成此项工作时遇有困难,应委托有经验的律师协助完成,这也是律师在建设工程领域提供非诉讼服务的一个新的业务。这些业务包括工程建设过程中所有隐蔽工程验收手续的证明、设计变更的签收和实施记录、包括竣工时设计变更在竣工图上标注说明等等有关工程质量的原始材料,要从证据角度专业搜集,专人保管,不得散失。所有的建设工程当事人都应当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的法律责任意识,加强履约管理和资料管理,才能适应国家法律对工程质量的新规定、新要求,才能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同时,确保自己在万一出现的工程质量事故和缺陷责任认定时占据主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15: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如何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司法鉴定
    如何进行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1)委托的主体、方法和内容。委托方法。委托内容委托单位名称、委托事项、评估要求(含评估期限)、简要情况、评估材料。(1)诉讼、答辩文件;(2)工程建设合同及补充合同;(3)招标、承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4)承包人的营业执照、施工质量等级证书;(五)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技术鉴定单、现场鉴定;(六)根据工程情况必须提供的其他资料。对司法机关委托的鉴定材料,双方应当进行质证,委托人应当注明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相同。对于其他认证材料,委托人应对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提交的评估材料不符合评估条件、评估要求,或者委托评估的内容受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可以不予受理。(二)法律、法规对受理主体、受理方式、受理主体以及能够从事司法鉴定工作的机构有明确规定。省人大批准的《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省、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对工程造价争议进行调解、认定
    2023-05-02
    228人看过
  • 如何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司法鉴定
    如何进行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1)委托的主体、方法和内容。委托方法。委托内容委托单位名称、委托事项、评估要求(含评估期限)、简要情况、评估材料。(1)诉讼、答辩文件;(2)工程建设合同及补充合同;(3)招标、承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4)承包人的营业执照、施工质量等级证书;(五)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技术鉴定单、现场鉴定;(六)根据工程情况必须提供的其他资料。对司法机关委托的鉴定材料,双方应当进行质证,委托人应当注明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相同。对于其他认证材料,委托人应对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提交的评估材料不符合评估条件、评估要求,或者委托评估的内容受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可以不予受理。(二)法律、法规对受理主体、受理方式、受理主体以及能够从事司法鉴定工作的机构有明确规定。省人大批准的《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省、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对工程造价争议进行调解、认定
    2023-05-07
    436人看过
  • 砌体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手续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建筑工程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建筑学理论和技术,对与建筑工程相关的问题进行鉴定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其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质量评定、工程质量事故鉴定、工程造价纠纷鉴定等。建筑工程司法鉴定必须依据现行的标准规范,使用通过计量认证的检测方法对工程进行现场检测,并由当事人或司法机关相关人员进行数据确认,然后,对现场确认的数据进行处理,通过分析和计算,对工程整体做出鉴定结论,并出具《某某项目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报告书》。《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报告书》中,鉴定结论的评定一般分为工业建筑和民用建筑。鉴定报告内容一般包含:报告说明、结论、数据、计算书、照片(证据)等。一、建筑工程司法鉴定需要注意什么?1、司法鉴定时效问题目前的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是以现状为准去评判工程质量,而工程质量有部分是随着时间而变化的,也就是说现状评判不合格不能代表当时施工
    2023-04-05
    346人看过
  • 砌体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手续是怎样的?
    一、砌体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手续是怎样的?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建筑工程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建筑学理论和技术,对与建筑工程相关的问题进行鉴定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其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质量评定、工程质量事故鉴定、工程造价纠纷鉴定等。建筑工程司法鉴定必须依据现行的标准规范,使用通过计量认证的检测方法对工程进行现场检测,并由当事人或司法机关相关人员进行数据确认,然后,对现场确认的数据进行处理,通过分析和计算,对工程整体做出鉴定结论,并出具《某某项目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报告书》。《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报告书》中,鉴定结论的评定一般分为工业建筑和民用建筑。鉴定报告内容一般包含:报告说明、结论、数据、计算书、照片(证据)等。二、建筑工程司法鉴定需要注意什么?1、司法鉴定时效问题目前的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是以现状为准去评判工程质量,而工程质量有部分是随着时间而变化的,
    2023-04-17
    246人看过
  • 司法工程质量鉴定是什么?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建筑工程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建筑学理论和技术,对涉及诉讼活动的建筑工程质量、材料和安全等与建筑工程相关的专业性问题进行鉴定与判定,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建筑工程司法鉴定不仅为法院审判相关工程质量纠纷类案件提供了专业的技术支持,同时也担当了面向社会服务的鉴定责任。建筑工程质量问题轻则引发纠纷和矛盾,重则会影响人身安全,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其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质量评定、工程质量事故鉴定、工程造价纠纷鉴定等司法鉴定程序1.司法鉴定申请2.司法鉴定机构3.委托受理(司法鉴定机构)3.1司法鉴定协议书3.2司法鉴定范围3.3司法鉴定技术3.4司法鉴定现场3.4.1通知相关人员到场3.4.2现场鉴定人3.4.3现场鉴定信息不得透露3.5鉴定意见3.5.1标准套用3.5.2原因分析3.5.3鉴定意见(只是提供给法院
    2023-04-10
    229人看过
  • 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申请书?
    一、申请人在提出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申请时,首先要明确的就是申请人,也就是谁对工程质量的认定存在异议。提出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申请人可能是工程发包方,也可能是工程承包方。要根据具体案例,来做具体分析。如果遇到申请人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也要将委托代理人的信息加以注明。《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八百零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二、申请事项申请事项一般认为是因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方面认定所产生的纠纷。三、事实和理由在这一部分中,则要明确双方当事人是在何时订立的书面合同,需要明确合同编号,应该尽量具体的描述合同信息。随后便需要提出存在分歧的内容,比如是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极其不负责任,没有严格按照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导致甲方的厂房、车间以及一些其他工程项
    2023-04-13
    56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流程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2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r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r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r第七十七条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r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 怎样鉴定工程质量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31
      (1)对地质勘察报告的检查; (2)对设计图的复核; (3)对影响安全性指标的施工质量检查、检测(如混凝土强度、砌体强度、钢筋钢筋检测,构件截面尺寸复核,主体结构布置调查等); (4)对材料质量的调查; (5)对工程建设中管理与变更信息的调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工程质量怎样鉴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27
      (1)对地质勘察报告的检查; (2)对设计图的复核; (3)对影响安全性指标的施工质量检查、检测(如混凝土强度、砌体强度、钢筋钢筋检测,构件截面尺寸复核,主体结构布置调查等); (4)对材料质量的调查; (5)对工程建设中管理与变更信息的调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时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8
      看具体情况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工程质量鉴定工程质量鉴定费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2-14
      我国目前没有全国统一的工程质量鉴定收费标准,各地因经济等原因会有所差别。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