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现资金管理新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5 14:45:06 492 人看过

没有限制。在出票人向银行偿付已贴现的票据前,贴现应收票据是企业的或有负债。企业开出本身的票据向银行贴现,银行将票据面值扣除贴现利息后的余额付与企业,称为应付票据贴现。应付票据贴现折价和实得款额的计算类似于应收票据贴现。

挪用资金的具体用途是否应当成为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

现行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针对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的四种具体用途分别规定了不同的挪用数额和挪用时间的限制条件。要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用于营利活动、非法活动以外的其他用途的,既有数额较大的限制,也有超过3个月未还的时间限制;挪用资金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只有数额限制,而无时间限制;挪用资金归个人进行非法活动的,既没有挪用数额的限制,也没有挪用时间的限制。这就使得挪用资金后的具体用途,对于挪用资金罪的成立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实际上几乎成了挪用资金罪的必备构成要件。笔者认为,这样的规定有待商榷。挪用资金的具体用途不应当也不能成为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要说明这一点,首先应当解决以下三个问题:

1、挪用资金罪的客观行为应以挪的行为为准还是以用的行为准?也就是说光挪不用是否可以构成犯罪,是否就以已经具备刑事当罚性?我们知道,挪用资金的行为之所以被作为犯罪规定在现行刑法典中,根本原因就在于这种行为侵犯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使用权。单从挪的行为本身来看,行为人非法挪走了资金,原合法的资金所有人就失去了对资金的占有,便无法行使使用的权能。可见单单一个挪的行为便足以造成对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使用权的侵犯,已经可以认定为犯罪。就独立的用的行为来讲只要不是用于违法活动应当是没有多少社会危害性的,用的行为缺乏相对应的侵犯客体,与侵害事实的联系是不紧密的。从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的定义来看,犯罪客观方面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说明侵害某种社会关系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诸种客观事实[i]。从中不难看出,犯罪客观方面必须是符合A由我国刑法规定的,B说明侵害某种社会关系的,C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三个要件的客观事实。从挪用资金罪的四个用途条件来看,如果说挪用资金用于非法活动还可以被认为是侵害某种社会关系的表现;那么认为单纯的将资金归个人使用,借贷给他人或进行营利活动的也说明侵害了某种社会关系就显得十分牵强,无法符合我国刑法理论学界对犯罪客观方面的定义。所以用的具体行为无法作为必要的客观行为来对待,进而也不能作为挪用资金罪的客观构成要件。因此,挪用资金罪的客观行为应以挪的行为为准

2、若不将四个用途条件作为客观行为来考虑,那么是否可以作为主观方面要件来考虑?根据我国犯罪构成理论,在部分只有直接故意才能构成的犯罪中,犯罪主观方面要件存在着犯罪目的。犯罪目的是指行为人希望通过实施危害行为达到某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愿望[ii]。与犯罪目的密切相关的一个概念是犯罪动机。犯罪动机是指是行为人追求某种犯罪目的的内心起因[iii]。挪用资金罪作为必须由直接故意构成的犯罪,其中也存在着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本罪的犯罪目的是通过挪用资金的行为来占有他人的资金,而犯罪动机却可能多种多样。可能是由于为了治病、生活的动机也可能是出于为了挥霍、进行违法活动的动机而挪用资金。我国刑法挪用资金罪中的四种资金的用途只能被认为是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动机。但是作为犯罪动机的以上四种行为是否也可以被认为是挪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呢?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存在明显区别,动机仅仅表明行为人内心的需求推动,目的则是行为人通过实施行为追求达到某种具体需求的心理状态。动机的需求内容比较抽象,与犯罪对象的距离较远。而目的的内容则十分具体,直接针对犯罪对象和客体。[iv]就行为对客体所起的作用来说,目的所支配的行为必然要侵害一定的客体,但为满足动机而为的事实行为则不一定对客体构成侵犯。刑事立法只能把犯罪目的规定为犯罪构成的选择性客观要件,而犯罪动机则不能成为犯罪构成的选择要件。因此,即使将四个具体用途作为犯罪动机来考虑,也不能成为犯罪构成的一部分,只能作为量刑的情节来考虑。

3、若将挪用资金罪的具体用途作为犯罪构成的特殊要件来考虑,将会引发哪些问题?

有人认为,挪用资金罪中的四种具体用途,可以作为挪用资金罪的特殊构成要件来考虑。所谓的挪用资金罪的特殊要件被认为指的是:既不是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要件也并非客观方面要件,却为构成犯罪所必须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但是,笔者认为这样的观点有待商榷。若将四个用途作为挪用资金罪的所谓特殊要件,在本人看来至少引发以下三方面的问题:

首先,将破坏刑事犯罪构成理论的一贯性。众所周知,我国刑事理论学界普遍流行的是四要件说。即主客观方面,主体和客体四个要件。并且按照对犯罪构成的普遍理解,这样的组成可以涵盖所有的个罪,而不应出现个例。特例的出现意味着犯罪构成理论的被打破,不确定性将随之产生。

其次,将挪用资金罪中的具体用途规定入犯罪构成是有违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的。假如将具体用途作为必备的要件,那么对当有人仅挪用了资金而未使用的情况只能作无罪处理,因为该行为人的行为尚未具备刑法所规定的全部要件。若甲挪用了1000万元资金而未进行使用,而乙挪用了10万元用于子女上学,照以上的看法,挪用1000万元的甲由于缺乏本罪所谓的构成要件而无法定罪处罚,乙由于具备了挪用资金罪的所有要件而需定罪量刑。从侵犯客体的严重程度的角度看,显然甲的行为更大限度的侵犯了资金的使用权。这时刑法就陷入了一个窘困的处境,形成了打击危害较小的行为,却放纵危害大的行为的局面,不符合罪责刑一致的要求,刑事法律的严肃性也受到了危害。此外,就刑事立法的角度来讲,仅就挪用资金罪的具体用途单列出来作为特殊的构成要件来看待,而对于其他侵犯财产犯罪对赃款的用途却不作专门规定显然是不合理的。现实中恰恰存在有些侵犯财产犯罪对赃物的使用甚至可能比挪用资金后对赃款使用的危害更大,更严重的情况。如果将挪用资金罪的具体用途单列出来作为特殊的构成要件,很难说刑法不是顾此失彼。

最后,在实践中对该罪的处断时会产生困难。一般认为,挪用行为是比较容易认定的,而具体用途的认识可能五花八门。比如说,用于非法活动的的用途,司法实践部门就对此众说纷纭。现行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对非法活动和营利活动的内涵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有人认为,非法活动既包括违法活动,也包括犯罪活动;有人认为,非法活动仅限于犯罪活动。这就给司法认定带来困难。此外,关于挪用资金罪的立法规定和司法解释均把营利活动和非法活动作为两种情节并列加以规定,而实际上,营利活动和非法活动两者是有着交叉关系的一对概念。营利活动有合法与非法之分,非法活动同样有营利与不营利之别。而立法规定和司法解释对于二者的区分,无论是在字面上还是内容上均未做出明确的说明。而挪用资金进行营利活动和进行非法活动构成挪用资金罪的条件是不一样的。依照现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这就必然出现这样的困惑:行为人挪用资金五千元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如果将此理解为挪用资金进行营利活动,对行为人就不能以挪用资金罪定罪处罚;而若将此理解为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则应追究行为人挪用资金的刑事责任。可见,立法规定的不完善,最终只能使司法机关陷入进退两难的困境,刑事立法对司法实务的指导作用难以发挥。因此,将挪用资金罪中的具体用途规定入犯罪构成会带来司法实务上的很多困难。

综上所述,挪用资金罪中的四种用途既无法成为其犯罪构成中的客观要件,也无法成为主观方面的考虑因素。若将挪用资金罪的四种用途规定为构成要件对实践的影响是弊大于利的。因此,无论从刑法理论的角度,还是从司法实践的立场出发,挪用资金罪的四种用途都无法成为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第一款修改为:“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06: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应付票据相关文章
  • 现金日记账管理规程
    登记现金日记账的总的规定是: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凭证齐全,内容完整,登记及时,账款相符,数字真实,表达准确,书写工整,摘要清楚,便于查阅,不重记,不漏记,不错记,按期结账;不拖延积压,按规定方法更正错账等。现金日记账通常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后的现金收、付款凭证,逐日逐笔顺序登记。如何启用和登记现金日记账在账簿启用表中,应写明单位名称、账簿名称、账簿编号和启用日期;在经管人员一栏中写明经管人员姓名、职别、接管或移交日期,由会计主管人员签名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在一本日记账中设置有两个以上现金账户的,应在第二页“账户目录表”中注明各账户的名称和页码,以方便登记和查核。现金日记账通常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后的现金收、付款凭证,逐日逐笔顺序登记。登记现金日记账的总的要求是: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凭证齐全,内容完整,登记及时,账款相符,数字真实,表达准确,书写工整,摘要清楚,便于查阅,不重记,不漏记,不错记
    2023-07-03
    464人看过
  • 新农合的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方面: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的基金采取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的方式,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法挪用。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到县(市)、乡(镇)、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可直接按规定减免或报销部分医药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定期将所减免或报销的资金数额以及相关凭据报到县(市)或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经审核后开具申请支付凭证,交由代理银行办理资金结算业务,直接将资金转入有关医疗机构的银行账户,做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一、新农合报销要多久到账新农合报销一到两周到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其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个定义显示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
    2023-06-24
    180人看过
  • 现金管理的“八不准”规定是什么
    1.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2.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3.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4.不准利用银行帐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5.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人储蓄;6.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即小金库);7.不准发行变相货币;8.不准以任何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开户单位如有违反现金管理“八不准”的任何一种情况,开户银行可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
    2023-06-12
    112人看过
  • 企业现金支出限额管理的规定
    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一)职工工资、津贴;(二)个人劳务报酬;(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定为一千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一、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有哪些盗窃罪的数额认定标准如下: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为起点;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起点;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为起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
    2023-03-26
    85人看过
  • 资金管理合作是否现实?
    合伙人身份证明
    两个人合伙能管理资金。具体步骤如下:1、在合伙之前,订立好公司章程,最后在工商局注册成公司;2、章程中应列名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出资、金额;3、合伙人在企业中所担任的角色;4、申请一个由两时同时预留印签的对公帐号;5、除保留一定金额的流动资资金,所以收入均直接进公司对公帐号;6、制定一个完善的财务制度,规定公司管理人员所能使用或调度的资金限额,限额以上出纳可以管理人员批字直接支付。个体工商户可以两个人合伙吗个体工商户可以两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申请注册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许可证明。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条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
    2023-07-11
    389人看过
  • 最新退休人员工龄补贴资金调整规定
    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山西省退休人员工资调整方案退休人员工资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基本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参保人按年缴费,年缴费档次设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五个缴费档次。个人缴200元政府补贴70元、缴500元补贴120元、缴1000元补贴200元、缴2000元补贴360元、缴5000元补贴600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的
    2023-07-03
    178人看过
  • 现金收入管理的基本规定有哪些
    (一)现金收入管理的基本规定1.现金来源必须合理合法单位的现金收入有多种来源,无论哪种来源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不能乱列开支项目提取现金或出售商品(产品)金额在结算起点以上的拒收银行结算凭证而收取现金或按一定比例搭配收取现金;单位在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和限额内要使用现金,应从开户银行提取,提取时应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不得编造用途套取现金等。2.不准擅自坐支现金坐支,是指从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用于支付各种开支。有些单位业务经营确实需要坐支现金的,应事先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在开户银行批准的坐支范围内,才能坐支现金,并定期向开户银行报告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3开户单位库存现金一律实行限额管理《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各单位收入的现金超
    2023-06-12
    466人看过
  • 小企业现金库存管理的基本规定
    (1)、收入的现金不准以个人储蓄存款方式存储小企业收入的所有现金应由财会部门统一管理,存储在财会部门或开户银行,无论是收入的利息归小企业所有还是归个人所有,都不能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2)、不能以“白条”抵库“白条”,是指没有审批手续的凭据,故“白条”不能作为记账的凭据。其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用“白条”顶抵现金,使实际库存现金减少,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不足,还往往会使账面现金余额超过库存现金限额。2、用“白条”支付现金,付出随意性大,容易产生挥霍浪费、挪用公款等问题,付出后不能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不便于进行财务管理。3、“白条”一般不便于管理,一旦丢失,无据可查,难以分清责任,有时会给小企业或个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3)、不准设“账外账”和“小金库”“账外账”,是指有的小企业将一部分收入没有纳入财务统一管理,而是在小企业核算账簿之外另设一套账来记录财务统管之外的收入。“账外
    2023-03-17
    399人看过
  • 现金管理暂行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为了杜绝假币犯罪和非法活动,同时也为了规范我国现金的使用,我国对现金的管理有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可以说,在某种意义上,它确实保障了社会安定团结和人民生活的稳定。最重要的是,如果我们不管理今天,那么市场经济将陷入混乱。现在,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内容是什么,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为加强现金管理,促进商品生产和流通,加强对社会经济活动的监督,制定本条例所有机关、组织、部队、企业,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账户的机构和其他单位(以下简称开户单位),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和使用现金,并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国家鼓励开户单位和个人转账结算,减少现金的使用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依照本条例规定使用现金外,还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转账结算各级人民银行应当严格履行金融机构职责,按照本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负责对开户银行的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审计,
    2023-05-07
    253人看过
  • 现金管理和现金流管理有什么差别
    现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有:①各单位所有现金,除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外,其余必须存入银行,各单位经济往来,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②各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一般按本单位日常零星现金开支的三天需要量核定,离银行较远,交通不便的单位,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超过15天的日常开支。③各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支付职工工资、津贴、福利费、退休金;支付各种抚恤金、学生助学金、丧葬补助费;支付城乡居民个人的劳务报酬;支付出差人员的差旅费等。④各单位到外地采购,必须通过汇兑或者其他结算形式,不得自带现金。⑤各单位的现金收入及时存入银行,零星开支的现金可以从单位现金库存限额中支付,其他一切支出必须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收入现金中直接支付。⑥现金收支量较大的单位,要编报现金收支计划,在批准范围内使用现金。为了加强现金管理,按照账钱分管的原则,凡与现金有密切联系的账册,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人员在监制现金收付记账货单时,必
    2023-06-12
    325人看过
  • 贴现资金的返流方式
    所谓贴现资金回流是指企业在向供应商付款采用票据结算后,供应商将票据进行贴现,贴现后的资金返还给企业,这与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结算需建立在真实的交易相违背,其实质是一种变相的融资手段,在实务中如何认定,仍需围绕在真实交易背景这个基础上。第一:检查与供应商的合同协议,确认是否有交易。第二:检查企业的货物及服务的出入库证明文件,确认交易是否真实。第三:检查开具票据的内部审批流程,确认审批是否齐全。第四:必要时盘点库存商品,确认货物是否存放于仓库。第五:检查企业银行存款明细账,抽取银行回单,确认供应商在近期是否有相同或相近的金额入账。第六:检查企业与供应商的往来账簿,包括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抽取原始凭证,足可以判定资金回流问题。票据贴现的条件申请票据贴现的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或实行独立核算、在银行开立有基本帐户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经济单位。贴现申请人应具有
    2023-07-19
    203人看过
  • 规范医保资金管理
    法律综合知识
    检察建议作用大,医保资金管理规范了。这是近日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检察院检察官到该区医保局回访时得到的反馈。去年,武陵源区检察院查办了该区人民医院第二门诊部原负责人多次采取伪造病人住院手续等手段,骗取医保金18.2万余元案。如何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保障医保资金安全?案件查办完后,检察干警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医保资金管理方面的预防调查。该院经过走访、查阅账目,发现区医保局对医保资金管理较为松散,审批程序把关不严,审核不细,规章制度没有得到严格执行,致使对医保资金的监管流于形式。为此,该院向武陵源区医保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医保局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完善医保资金管理制度、监督要落实到位。武陵源区医保局及其主管部门对检察建议高度重视,经过整改,今年以来医保资金管理有序,监督到位,没有出现问题。
    2023-04-24
    121人看过
  • 挪用资金罪管辖地最新规定是什么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挪用资金罪属于公安机关受理范畴。这是由于国家法律规定明确指出,挪用资金罪构成刑事犯罪,而此类犯罪的相关案件必须由犯罪发生地点的公安机关负责管辖权。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这类案件并不在检察院及监察机关的直接职权管理范围之内。所谓的“挪用资金罪”,系指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在其职务的便利条件下,擅自对外挪用本单位的资金供自身私用或者外借给第三人,具体表现为金额数量较大且未经批准延期超过三个月或是虽然未过三个月之久,但涉及到以哄抬物价为手段,从事盈利性经营活动;甚至有的还可能暗中从事违法不法行为。《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4-05-10
    244人看过
  • 突出资金管理,构建适应现代企业需要的资金管理体制
    1、企业必须建立有序的资金循环机制。强化资金统一管理,集中调度,有偿使用,内部使用资金模拟银行结算,保持合理的筹资结构,适度负债经营,力求降低筹资成本和筹资风险。财务部门要克服重商品信用轻资金信用的现象,务求保持良好的融资信誉,形成借——还——借的良性态势。2、强化资金的机构管理,保持资金构成的合理化。合理的资金占用结构是保证资金发挥最大效能的前提,财务部门运用财务测算方法确定最佳购存点上的资金结构,扭转企业在资金配置上畸轻畸重的现状;改变财务部门坐等货款回笼的被动局面,采取机动、多变的结算方式,加大财务部门对资金运筹的调控力度,监督以货币回笼为中心的销售责任制的实施。时刻注意资金运转偏差,适时实施资金结构调整。3、加强对外投资的管理。盲目投资造成资金浪费是资金低效的重要原因。财务部门要多方收集企业外部的有用信息,主动研究市场,自觉参与企业投资项目的测算论证,加强长期投资的可行性研究,树立
    2023-06-28
    189人看过
换一批
#票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应付票据,是指企业在商品购销活动和对工程价款进行结算因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而发生的,由出票人出票,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票据的持票人,它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应付票据按是否带息分为带息应付票据和不带息... 更多>

    #应付票据
    相关咨询
    • 贴现资金是否可以拿来注册新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1
      货币资产经过验资后可作为新公司注册资本。
    • 健康管理师补贴最新规定如何取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1-29
      律师解答 健康管理师可以领取补贴。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均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 现在金融租赁行业管理办法有什么新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28
      租赁物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所有权转移必须到登记部门进行登记的财产类别,金融租赁应当进行相关登记。租赁物不属于需要登记的财产类别,金融租赁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对租赁物的合法权益。
    • 新的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有何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25
      《条例》第二十八条所称“固定资产”系指外资金融机构拥有的营业场所、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
    • 注册资本如何现金贴花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3
      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根据上述规定,资金账簿印花税应根据“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合计增加的部分金额,计算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