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败诉后果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9 11:55:06 153 人看过

行政复议败诉的后果为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

一、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是谁

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包括以下这些: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2、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

行政机关与其他组织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3、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4、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是:

(1)审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是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审理,而行政诉讼则是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审理。

(2)法律依据不同。行政复议依据的是《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而行政诉讼则是依据《行政诉讼法》。

三、行政诉讼的被告如何认定

对于行政诉讼中被告身份可以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认定:

1、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2、委托行政的被告确认。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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