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21:54:48 131 人看过

2014年3月17日,省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2014年4月10日,郭树清省长签发第277号省政府令予以公布,自2014年6月1日起实施。

一、制定《规定》的必要性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农民增收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山东是一个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大省,质量安全是全省农业的生命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同时,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突出表现为:一是认识不到位。部分地方存在着重数量、轻质量,重生产、轻监管的现象,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二是基层监管力量薄弱。市、县两级虽然大多成立了执法机构,但仍然存在执法职能不全、人员不足、设备不齐等问题,难以承担相应的执法任务。乡镇监管机构普遍存在缺人员、缺经费、缺手段现象;三是以农药为主的农业投入品监管难度大。违规经营使用禁用农药的现象在有些地方依然存在,监管难度大,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极大隐患;四是责任落实尚不到位。按照法律规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制度,各级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但目前这一责任体系还不够健全,导致很多监管措施不能落实到位。生产经营者作为第一责任人,诚信经营意识不够,缺乏必要的责任感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持续提升,以致近几年连续发生假冒有机蔬菜、种姜使用剧毒农药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严重损害了我省农产品的良好形象。

2013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强调指出,食品安全源头在农产品,基础在农业,必须首先把农产品质量抓好,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提出,农产品首先是产出来的,要把住生产环境安全关,也是管出来的,要严厉打击农产品安全犯罪;要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委、省政府也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并对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产地监管、规范农业投入品经营使用、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等,作出了具体部署。

因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抓紧制定出台一部切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际、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政府规章,是十分必要的。

二、《规定》的主要内容

《规定》共31条,不分章节,主要规范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农业标准化和优质农产品品牌建设、农产品产地环境整治、农业投入品特别是农药与兽药经营使用监管、健全完善监管执法和监测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法律责任等内容。

(一)关于监督管理机制。《规定》重点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规范:一是明确了县级以上政府在加强领导、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保障工作经费等方面的职责;二是对农业、林业、畜牧兽医、渔业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主管职责作了规定,并对财政、公安、经济和信息化、环境保护、商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协助职责予以明确,以加强工作衔接,加快形成监管合力;三是按照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和做好宣传培训、技术推广、日常巡查等基础工作以及落实监督管理责任等提出具体要求;四是为更好地适应农产品生产经营面广量大、分散难管的实际情况,对农村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员的设立作出规定,并授权设区的市政府制定管理办法明确其具体职责和工作报酬,以稳定队伍、强化管理。

(二)关于对农药、兽药的监督管理。当前,不合理使用农药、兽药已经成为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最为突出的问题,也是大多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直接因素。为强化源头控制,《规定》将其作为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措施和核心内容进行了重点规范,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制度,包括:剧毒、高毒农药限制区域销售使用制度,农药、兽药经营告知制度,低毒、低残留农药、兽药补贴制度,剧毒、高毒农药实名购买制度,不得向未成年及不能说明购买用途等人员出售剧毒、高毒农药制度,剧毒、高毒农药容器和包装物回收与集中销毁制度,集中用药环境影响评价与统一防治制度,高风险农药、兽药目录管理制度,小宗农作物、特色农作物农药登记试验与推选使用制度,等等。这些制度,必将对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发挥积极作用。

(三)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与追溯。加强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严格进行处理,是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也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关键环节。从我省实际情况看,仍然存在检测设施和人员配置不到位、检测能力不足、检测内容和频次少等问题,影响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监管实效。《规定》据此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要求各级政府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配备专业人员,提高农药、兽药残留及重金属、致病微生物的定量检测和快速检测能力;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监测计划和应急监测措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进行风险监测,并对易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产品实行监督抽查(第十九条)。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规定》明确了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对不符合要求的农产品责令召回、停止销售或者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不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予以监督销毁,对产地或者生产基地的生产条件、生产过程进行跟踪检测、检查,并可采取责令改正、取消扶持政策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第二十二条)。

(四)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落实监管责任至关重要。只有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各个监管环节环环相扣,才能确保监管措施到位,切实做到管的好。对此,《规定》强调,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承担相应的监督管理责任;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范围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第五条)。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用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要求,《规定》还以列举的方式进一步加大了责任追究力度,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具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情形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和其他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9: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产品质量相关文章
  • 慈溪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近年来,我市不断创新工作机制,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探索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初步建立了从“田间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控体系,确保市民吃上放心农产品。目前,我市共有133个基地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认证面积达19余万亩;有155个国家无公害农产品、55个国家绿色食品、23个有机食品。全市所有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养)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00%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范围,2008年重点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达98.6%,在省内处于领先。切实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监管的力度。种植业农业投入品监管种类主要是农作物种子、农药和肥料,全市共有各类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和个人239家。农业投入品质量好坏,不仅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收益,还关系到农业生产的安全和农产品质量的安全。为此,我市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每年开展“绿剑”系列集中执法行动,对每个农资经营店每年至少巡查一
    2023-06-14
    377人看过
  • 安全视角下的产品质量监督
    「编者按」产品质量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而近年来由产品质量原因引发的一系列危害性事件,说明我国在相关立法方面还存在着种种不足。随着中国入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健全完善保障产品质量的法律制度显得尤为迫切。本刊特登载三篇专题论文对此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引起法学界与实践部门的重视与关注。产品质量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对不同市场主体的影响是不一样的:对于经营者而言,一般只是能否赢利;对于消费者而言,则既有一般产品的使用性能问题,更有诸如食品、药品、电气产品等特殊产品可能带来的人身、财产等的安全问题。对于前者,体现的是作为商品经济最基本内容的商品交换或者说交易,只涉及一般民事权利义务,主要取决于交易主体的意志;而对于后者,体现的则是对交易秩序的控制,往往涉及公共安全。在当代社会,一般来说有作为第三方的国家权力的介入,因此更体现法律的强制属性。这种分野并不意味着两个方面的截然分立,相反,这
    2023-06-07
    77人看过
  • 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修正)
    (1995年12月26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1995年12月31日公布施行根据1997年11月12日经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的《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进行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和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
    2023-06-07
    367人看过
  •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从源头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身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以及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的职能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食品,是指经过工业加工、制作的、供人们食用或者饮用的制品。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以销售为目的的食品生产加工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进出口食品按照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规定办理。第三条食品的质量安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满足保障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要求,不存在危及健康和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第四条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含个体经营者),必须按照国家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的生产条件
    2023-06-07
    85人看过
  •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复议有哪些程序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依法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程序。第三条本程序所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复议机关(以下简称复议机关)是指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对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第四条复议机关的法制工作机构或者承担法制工作任务的机构(以下简称法制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办理本机关的行政复议事项。第五条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第六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所列各项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程序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因不可抗
    2023-06-02
    289人看过
  • 关于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林、农牧、畜牧、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各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的一个重要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批发市场在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是当前和今后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与管理的一项新的重要任务。为指导各地农业部门及农产品批发市场认真贯彻实施这部法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宣传学习,提高对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重要性的认识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有力地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有利于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有利于促进我国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必须站在依法行政、依法经营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与学习,为该法的认真贯彻实施奠定思想基础,做好法律知识上的准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立了农业行政主管部
    2023-06-11
    445人看过
  • 山东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
    山东省经济合同监督管理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第一条为加强经济合同监督管理,保护经济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平等民事主体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相互之间订立和履行经济合同,均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宣传贯彻国家和本省有关经济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检查经济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管理和推行经济合同统一文本;鉴证经济合同;登记企业财产抵押合同;调解经济合同纠纷;开展重合同守信用工作;指导有关主管部门搞好行业经济合同管理;指导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协会的工作;指导企业加强内部经济合同管理,组织经济合同管理岗位资格培训;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其他有关主管部门,
    2023-06-01
    397人看过
  • 食品安全法:监督管理
    第七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工作。第七十七条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各自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二)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五)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的职责,对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管理。第七十八条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应当记录监督检查
    2023-06-06
    349人看过
  •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更高监管更严
    ●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因追求数量而放松、忽视质量,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持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这个论断,把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对哪怕1%的不安全也要付出100%的努力保障农产品安全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与2001年比,目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平均合格率提高了三十几个百分点。但是,农产品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每一个人,哪怕0.1%的不安全对于个人或家庭而言,都可能是100%的危害。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不能满足于99%的合格率,只要有1%的不合
    2023-06-07
    93人看过
  • 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四项重点
    农业部陈*华副部长回顾了2009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充分肯定了取得的突出成绩。他说,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面对种种挑战,各级农业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难得的好成绩。总的看,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监测合格率分别达到96.4%、99.5%和97.2%,生鲜乳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达到100%,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合格率分别达到99.1%、98.8%和100%,总体保持较高水平。全年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确保了重大活动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60周年国庆和第11届全运会期间农产品充足供应、安全可靠。陈*华副部长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认真分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并对201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他指出,2010年
    2023-04-28
    369人看过
  • 磐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日前,县政府下发《磐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决定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此举旨在深入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我县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目标是:用三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动态监管、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实施、质量检验检测体系,规范农产品流通、市场准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建立和完善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程覆盖,基本实现食用农产品的无公害生产。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并稳定在95%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我县将坚持“整治与建设并举”的工作方针,全面构建农资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加快形成规范有序、监督有效、诚信经营的农资市场环境。由于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县将坚持“政
    2023-08-17
    328人看过
  • 安徽省霍山县加强春节期间农产品安全监管
    近期,安徽省霍山县农委召开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会议,布置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春节期间有效供给和消费安全,严防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县农委早做布置,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二是落实管控措施,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三是加强监督监测,加大司法打击力度;四是严格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会上,对春草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查工作做了布置,分片落实了检查时间和检查人员,还对监管员进行了专业培训。
    2023-06-06
    460人看过
  •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
    (鲁农市信字〔2006〕29号)各市农业局: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根据农业部的统一部署,经研究确定,于2006年12月下旬至2007年2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行动目标通过专项行动,重点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药的行为和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的农产品,基本查清农产品生产过程中投入品的使用情况,及时消除隐患,防止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消费安全,全面提高农业系统的执法监管能力、案件查处能力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二、主要任务(一)开展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全面排查生产企业,重点检查辖区内农药生产企业是否存在生产、销售无农药登记证产品行为,有无生产、销售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行为,以及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
    2023-06-07
    163人看过
  • 建立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制
    《江西省林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近日在江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获得表决通过。该条例在林产品内涵外延、林产品产地、林产品生产、林产品的包装和标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并将于12月1日起施行。江西是我国南方重点林区,森林资源丰富,林产品种类繁多,是全国林产品重要供应基地。在越来越多的林产品走向市场、走进千家万户的同时,林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部分林产品生产者受利益驱动,不按质量标准生产,致使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等等。据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条例的出台,不仅弥补了江西省林产品质量安全立法的空白,而且使江西省成为继湖南省之后,第二个出台林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性法规的省份,走在全国前列。条例指出,所称林产品指源于林业的初级产品,即在林业生产活动中获得的植物、野生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同时,条例第四条明确了林产品实行名录管理,借助名录来区分林产品和农产品,从而划清林
    2023-06-06
    410人看过
换一批
#产品质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产品质量是指农业生产出的食品、原料等在一定标准下的综合表现。其定义包括产品的安全性、营养价值、风味、外观等多个方面。 农产品质量的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无害、优质、合规。这包括对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微生物污染等方面的控制。农... 更多>

    #农产品质量
    相关咨询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25条怎么解读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02
      在市场抽取样品的,抽样单位应当书面通知产品包装或者铭牌上标称的生产企业,依据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确认企业和产品的相关信息。生产企业对需要确认的样品有异议的,应当于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异议处理机构提出,并提供证明材料。逾期无书面回复的,视为无异议。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应当核查生产企业提出的异议。样品不是产品标称的生产企业生产的,移交销售企业所在地的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 山东省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法监督管理部门应当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6
      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全省安全生产状况和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公布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和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安全生产信息网上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登录制度,及时记载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安全评价机构及其人员的违法行为及处理情况。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受理有关违反安
    • 如何解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28
      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应当根据监督抽查计划,制定监督抽查方案,将监督抽查任务下达所指定的部门或者委托的检验机构。监督抽查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适用的实施规范或者制定的实施细则;(二)抽查产品范围和检验项目;(三)拟抽查企业名单或者范围。
    • 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条例解读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9-18
      交通建设项目有多个勘察、设计单位的,应当由一个单位负责整个项目勘察、设计的总体协调及资料汇总工作,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总责,各分段勘察、设计单位对其承担的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 山东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了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12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和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及必要的仪器设备,依法做好职业危害防治与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