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民事权利可以力的范围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30 20:18:55 208 人看过

一、法人民事权利可以力的范围是什么

法人民事权利可以力是法人作为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活动、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法人的权利可以力始于法人依法设立或登记,终止于法人的依法被撤销或解散。此外,法人的权利可以力范围由法律或为法律所确认的法人章程来决定。

《民法典》第五十九条

法人的民事权利可以力和民事行为可以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二、民法典规定的法人类别是什么

在《民法典》中,法人被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营利法人是指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非营利法人是指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特别法人包括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民法典》第七十六条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民法典》第八十七条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民法典》第九十六条

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三、公司法人的责任和权利是什么

公司法人的权利是:

(1)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性文件资料。例如,在办理公司重大事项,为代理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在报刊上为公司公开发表声明等。

(2)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常常是合同的生效条件,法定代表人一经签署,合同即为生效。

(3)公司发行债券、股票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4)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例如,主持股东会,主持董事会等。

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

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五十九条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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