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人已委托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收转报酬的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6 15:42:22 439 人看过

如果著作权人已委托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代为收转著作权使用报酬,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查询与领取报酬:

(一)经查询如发现有著作权人的作品,请通过信件、电话或e-mail方式与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确认,中心将根据确认后的作品清单,按规定程序向著作权人转付相应稿酬。

(二)经查询如发现没有著作权人的作品,请通过信件、电话或e-mail方式向中心提供您所发表的作品情况,他们将为著作权人联系收取被转载作品稿酬,并按规定程序向著作权人分配。

一、著作权人如何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领取报酬?

著作权人可通过电话、信函、发送e-mail或在中国版权信息网注册相关信息,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将通过对作品使用信息数据库进行检索查询。

著作权人也可登录中国版权信息网的“查询稿酬”栏目进行检索查询。

此外,还可通过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与该中心合作开发的“报酬收转查询系统”进行检索查询(正在建设中)。

二、著作权人未委托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收转报酬的情形

如果著作权人还没有委托中心代为收转著作权使用报酬,则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查询与领取报酬:

(一)经查询如发现有著作权人的作品,请下起《著作权使用报酬申领表》,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与著作权人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一起回寄中心;中心核实后,将按规定程序给著作权人转付相应稿酬。

(二)经查询如发现没有著作权人的作品,请下起《著作者信息备案表》,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与著作权人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一起回寄中心;该中心将对著作权人的信息进行备案。

如果著作权人有意委托该中心代为收转稿酬,请在信函中一并说明;中心将寄送报酬收转业务资料;在经过著作权人的授权委托后,中心将为著作权人收取、追讨应得稿酬,并按规定程序给著作权人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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