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延期,承包人的赔偿是,发包方和监理既然已经同意了工期索赔,说明延长工期是合理的,那么在工期延长的时间内引起的人工费、管理费、设备费、工程保险费等额外增加的费用当然应该由发包方承担,除非这些费用在合同中被认为是施工方的风险。
一、窝工费怎么索赔
窝工费=窝工期间的现场施工机械停滞费+现场工人的工资+周转性材料的维护和摊销费。且该人工窝工费应该计算在索赔内。
停窝工损失费,是指承包方按合同规定或双方协定的条款进入现场后,如因设计或发包方责任造成停窝工损失的费用,应由发包方负责。故该人工窝工费应该计算在索赔范围内。
停窝工期间的现场施工机械停滞费以定额中机械台班的停滞费乘以停滞台班量计算。
现场工人的工资以窝工总工日数乘以每工日单价,再以停窝工工资总额的30%作为管理费。其中停滞台班量和工人停窝工总工日数,均应扣除法定节、假日。
周转性材料的停窝工损失费可按实结算。
按上述规定计算的停窝工损失费总和后,只计取税金。
二、工程索赔程序怎样的
工程索赔,一般有五个程序,具体如下
1、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14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14天内给予答复;
4、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14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索赔事件终了后14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三、建设单位索赔的内容有哪些
建设单位索赔的内容包括:
1、工期延误反索赔:指工期延误属于施工单位责任时,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索赔,即由施工单位支付延期竣工违约金。
2、施工缺陷索赔:指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不符合施工技术规程的要求,或使用的设备和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在保修期未满以前未完成应该负责补修的工程时,建设单位有权向施I单位追究责任。
3、对指定分包人的付款索赔:指工程施工单位未能提供已向指定分包人付款的合理证明时,建设单位可以直接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证明书。将施工单位未付给指定分包人的所有款项付给这个分包人,并从应付给施工单位的任何款项中如数扣回。
4、建设单位合理终止合同或施I单位不正当放弃工程的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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