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现房产撤销权纠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09:25:37 116 人看过

购房者购买营业房并依法取得产权证书后,却又遭遇开发商的债权银行起诉,要求法院撤销购房者与开发商的房屋买卖行为,使购房者的利益面临巨大风险。这种较为少见的房产撤销权纠纷经过几次诉讼后仍无最终结果,为购房者如何安全购房敲响了警钟。

2001年11月至2002年3月,13户购房者先后与成都成华新药特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新特药公司)签订购房合同,以每平方米2000元左右的价格购买了位于成都市成华区青龙乡站东村的成都国际化妆品交易中心的一些营业房,并依法取得产权证书。2003年1月8日,这13户购房者卷入了一桩财产纠纷案。

将这13户购房者作为第三人告上法庭的是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锦城支行(下称锦城支行),而被告正是出售营业房的新特药公司。原告锦城支行以新特药公司低价转让房屋的行为损害了银行债权为由,诉请法院撤销新特药公司与13户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新特药公司是一家在成都市成华区注册、注册资金为500万元的民营企业,可在成都市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1998年6月9日,锦城支行与借款人新特药公司、担保人成都市成华区投资公司协商签订了《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后锦城支行分4次向新特药公司共发放贷款1000万元。贷款到期后,新特药公司一直未还贷款。

2004年6月,成都市成华区法院以本案第三人在购得被告房屋时是否具有加害债权的主观恶意没有证据证明,综合本案审理情况也无法得出这一结论。原告的诉讼请求因缺乏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要件而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为由,判决驳回了原告锦城支行的诉讼请求。

锦城支行不服该判决上诉至成都市中级法院。2004年9月,成都市中级法院以原审对第三人在购买新特药公司房屋时,是否知道新特药公司的行为具有危害债权人债权的事实认定不清楚为由裁定发回重审。

成华区法院重审后,于今年4月再审判决认为,新特药公司销售给13户购房者的房屋价格是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新特药公司与13户购房者在实施交易行为时具有损害债权的恶意。据此作出了与一审判决截然相反的判决,撤销被告新特药公司销售房屋给13名第三人的行为,并由被告新特药公司向13名第三人按照合同价款退还购房款,由13名第三人向被告返还房屋。

不服重审判决的13户购房者提起了上诉。他们认为,银行1000万元的贷款应向欠贷的老赖进行追讨,他们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是有偿的、善意的,购房合同及房屋产权的取得均合法有效,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此案目前仍在审理之中。

购房者的代理律师杨大军认为,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屋买卖将继续增加,房地产交易将更加活跃,大量百姓倾其所有甚至贷款购房这一情况将不会停止,但老百姓购买的房屋怎样才安全呢?每一个购房者在买房之前,是否除了要知道开发商有没有开发权、销售权外,还要先弄清楚开发商有没有贷款没还,所销售的房屋是不是低价倾销?这些问题都值得购房者购房前三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5日 04: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撤销权相关文章
  • 夫妻房产赠与撤销权纠纷的化解方法
    夫妻房产赠与撤销权的化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夫妻房产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1)夫妻双方已经签订了房产赠与合同。(2)赠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尚未进行过户登记,赠与人仍是赠与房产的所有人。(3)赠与人行使的是夫妻房产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而非法定撤销权,不包括因动产赠与合同、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引起的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婚前或者
    2023-08-14
    270人看过
  • 成都二手房交易频现纠纷
    【成都二手房交易频现纠纷】2月23日下午,在成都二手房交易市场二楼的休息区,五六个人争得面红耳赤不可开交。可这次争吵不是发生在买卖双方,而是买家、卖家与中介的争吵。原来,卖家欧先生准备将一套刚拿到产权证的住房出让,按照1月25日签订合同时谈好的价格成交,欧先生按出让价与购买价的差额缴纳营业税4200元,可过户日期临近,中介却说营业税涨到了18000元,面对多出来的13800元,欧先生表示不能接受。而卖家袁先生已经交了70万购房定金和1万元中介费,到了收房的日子,现在却拿不到房,心里的火也全部发到了中介身上。谈好的4200元营业税,怎么陡增至18000元?中介使坏还是政策有变?中介小曾无奈地叹气说道,这也不是我们能够预料得到的,一切都归咎于房产新国八条。中介小曾向记者解释说,原来购买不满5年的住房转让时,可以选择按照差额来缴纳营业税,新国八条现在一刀切为按全额征收,这使得欧先生出让的房屋营业
    2023-06-10
    339人看过
  • 多长时间出现房产买卖纠纷?
    房产买卖经济纠纷时效有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房产买卖纠纷管辖权地可否约定?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房产买卖纠纷的管辖权,如果有约定的话,首先按照约定进行;没有约定可以由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原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有关的其他地点的法院管辖。由此可见,房产买卖纠纷是能够约定管辖权地的,但此时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原则和专属管辖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
    2023-07-07
    476人看过
  • 避免出现房地产纠纷的方法
    对纠纷只能相对的避免,不能绝对的避免。以买房者为例:(1)购房前充分调查、了解欲购物业的全面情况。投资者准备置业时,应先了解目前的房地产市场的状况和环境,明确房地产目前的走势,从而选择较好的投资时间。一般来说,投资时机选择在低潮、复苏阶段能够获得较满意的回报。然后,要了解本地的房地产行情及目前市场上物业的分布情况,根据自己的投资目的选择适当的物业种类、位置及其价位。(2)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完备性。签定购楼合同时,先要查验发展商的法人资格及其行为是否合法。一个手续齐全的房地产项目应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合法手续。其次,要看发展商的售楼合同是否公证,是否条款齐备,对双方的权力、义务是否明确。一个合法的购楼合同应包括:①房屋的位置、结构、楼层、房号等;②房屋的面积;③房屋附属设置、装修标准;④房屋的价格;⑤购房付款方式及期限;⑥楼房交楼时间;⑦违约责任等。(3
    2023-06-13
    185人看过
  • 有关破产撤销权纠纷要怎么解决?
    什么是破产撤销权纠纷,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是一种形成权。起诉处理破产撤销权纠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起诉状正本和副本均必须提供原件,原告为个人的必须亲笔在具状人一栏中签名,原告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包括下列证据:(1)证明原告诉权的证据;(2)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起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3)证明原告所诉事实、理由存在的证据;(4)其他可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1)原告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要时提供原告的户籍证明;被告为个人的,提供其户籍证明或暂住证明;(2)原告为单位的,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
    2023-08-08
    242人看过
  • 公司注销注销后,出现哪些债权债务纠纷
    企业注销登记后,法人资格终止,诉讼主体资格不存在,不能再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因此,诉讼主体一般根据不同情况确定:1。企业注销登记时,清算主体或者第三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承诺企业注销登记后遗留的债权债务由其负责的,债权人可以承诺清算主体或者第三人为被告,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2、企业未经清算注销登记,第三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登记中承诺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选择清算主体或承诺偿还债务的人,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也可以为共同被告要求两者承担共同清偿责任。3、注销登记的企业为债权人的,有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可以申请直接变更为诉讼主体;无权利义务承受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人表示不参加诉讼的,终止诉讼。公司注销的法律后果有哪些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一旦注销登记,公司即告终止,其法律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就告消灭。换言之,公司一旦注销登记,公司就不复存在了,任何人都不可能向其主张权利了。为了维护交易安全,保障债权
    2023-08-16
    332人看过
  • 合同效力纠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吗
    一、合同效力纠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吗合同效力纠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债权人依照《民法典》第74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小范围内的检索中,多是将受让人直接列为被告的,同时发现,此类案由的案件受理费,多是基于债权人之“债权”金额为诉讼标的额,个案中存在按件收取的特例。二、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多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权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在可撤销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有权撤销合同,但是当事人的这种撤销权并非是没有任何限制的,也就是说,撤销权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间内行使撤销权。三、可撤销
    2023-05-06
    451人看过
  • 房屋租赁期间产权出现纠纷应该怎么办
    房屋租赁期间产权出现纠纷的,一般不影响租赁关系,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一、租赁合同未经备案是否有效租赁合同未经备案,只要具备合同生效要件,即有效。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二、离婚后只有居住权的房屋是否能出租离婚后只有居住权的房屋是否能出租取决于:1、双方离婚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如果协议只规定房屋有居住权,则不能出租;2、如果对房屋权利没有明确约定的限制,可以出租,租赁期间租赁物
    2023-03-21
    296人看过
  • 出现房产纠纷,有哪些解决方法?
    出现房产纠纷时,有哪些解决方法?(1)协商解决。(2)调解解决。调解,是指购房纠纷的买卖双方,在不能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的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促使双方当事人根据有关商品房销售的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相互谅解,达成和解协议,使购房纠纷及时得到解决的一种方式。(3)仲裁解决。仲裁又称公断,是指买卖双方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仲裁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行政规章、规定做出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的裁决。仲裁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预,仲裁委员会与行政机关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仲裁裁决一经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并且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不存在当事人上诉的问题。如要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购房者和开发商必须订有仲裁协议,自愿将纠纷递交仲裁解决。如果双方中有一方不愿将纠纷递交仲裁,那么就不能采用这种方式解决纠纷。
    2023-06-10
    477人看过
  • 房地产出现纠纷时的诉讼程序
    房地产出现法律纠纷时如何准备诉讼如何收集证据及应注意哪些问题包括其它法律常识介绍打官司流程:1)你首先需要确认被告是谁(就是你要对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或单位),如果是个人,那么你需要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个人无法办理,律师可以打印);,如果是单位,那么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2)其次你要写民事诉讼状,说明事实与理由,以及你要对方赔偿损失的依据,当然,你需要提供书面证据(口头录音/录像),如果你认为有的证据你无法取到,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让法院替你取证,虽然可能性很小);3)准备就绪后,就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如果受理了,则会给你交费通知书,你再持交费通知书去缴纳诉讼费用;4)缴纳费用后,算是你的案件已经正式受理了,法院会安排日期,并给你传票,上面写明开庭日期、时间和地点,以及审判员;5)开庭时间到了,你应准时到庭,迟到会被法院认为你放弃审理,会作为撤
    2023-06-13
    495人看过
  • 兄弟之间出现房产纠纷怎么办?
    兄弟之间的房产纠纷,如果父母有遗嘱,按照遗嘱进行。在没有遗嘱和遗赠的情况下,继承权男女平等。一、房屋继承应该怎么办理房屋继承应该按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有遗嘱或者与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按照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处理遗产。没有遗嘱或者协议的,依法继承。房屋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二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启动继承程序,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继承程序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才会启动。二、养女之间关系断绝后能继承房产吗养女断绝关系后是不能继承房产的,因为不再具有继承权。继承的相关规定:有遗赠扶养协议的,遗赠扶养协议优先;没有协议的,看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配偶、子女、
    2023-03-22
    273人看过
  • 小产权房现在能转正了吗,小产权房纠纷
    一、小产权房现在能转正了吗目前我国对小产权2020年能不能转正并没有相关的政策,但就2019年小产权房新政的内容来看,其中就有这样几点规定,比如不予给小产权房发放房产证、禁止将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的方式让其合法化。从这两项规定我们就能看出2020年小产权房能转正的希望也很小,可能性几乎没有,但是也不能排除在将来会出台小产权房的相关政策。二、小产权房转正会有什么风险1、小产权房挑战耕地底线。在利益驱动下,一些村级集体组织和乡镇政府,不惜占用大好耕地兴建小产权房,已是公开秘密,并大肆蔓延。如不严肃清理和取缔,会危及18亿亩耕地底线。2、如果小产权房合法存在,容易导致权势人群到农村圈地、圈房,使农民陷入困境。有调查显示,购买小产权房的人多是在城里有房有车的“有钱、有闲人”.一旦将小产权房合法化,受益最大的必然是富人阶层。农民表面上能获取少量收入,一旦房屋和土地卖完,在没有一技之长的前提下,容易
    2023-06-23
    443人看过
  • 一般撤销权纠纷是否属于财产案件
    撤销权纠纷是否属于财产类案件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判断。撤销权纠纷案件的类型有以下几点:1、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纠纷。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明确表示对已经到期的债权表示放弃行为的撤销要求。债务人放弃的债权可以是物权债权也可以是金额债权。比如债务人已经购买某种物品或货物,并交付了价款,应该在一定日期提取物品或货物,但其为了规避对债权人的履行而放弃,也属于放弃债权。2、撤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纠纷。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无偿地将自己的金钱或者其他财产赠与他人,没有任何对价。如有的债务人将自己的金额、房屋、汽车、机器、设备送给自己的亲属、朋友或其他人,或者通过账户为他人支付购买房屋、汽车、电器等物品的价款,或者虚构某种理由将款划拔到他人的账户,或者是将自己已经付款的房屋、汽车等的产权证办成其他人的名字。3、撤销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纠纷。是债权人对债务人将自己的合法财产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转让他人的行为要求撤销。前
    2023-03-03
    142人看过
  • 破产撤销权纠纷的管辖怎么规定的?
    (一)什么是破产撤销权破产法规定撤销权的目的,在于恢复因破产人不当处分而失去的利益,保护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的机会。并定义为:对于破产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定期限内所为的有害于破产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通过管理人行使撤销权而予以消灭,使财产回复到行为发生以前的状态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5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的下列行为无效:(一)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二)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三)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五)放弃自己的债权。破产企业有前款所列行为的,清算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回财产。追回的财产,并入破产财产。这一破产撤销权制度,虽然在法律上给予了债权人适当的救济权利,但由于该规定过于简单,在审判实践中操作性差,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不完善,因此,在立法上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国的
    2023-06-25
    14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撤销权
    词条

    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 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 更多>

    #撤销权
    相关咨询
    • 房屋产权证上能出现哪些权利纠纷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3
      1、房屋产权所有证明有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先行私下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产合同的约定申请仲裁或者提请民事诉讼,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仲裁法》 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
    •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管辖是哪些,我现在想要撤销起诉了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25
      根据法律规定:依照《》74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注意债权人的撤销权如同其他撤销权一样,应有除斥期间。债权人自应于权利行使期间内行使,否则,除斥期间届满后,债权人的撤销权即消灭。依《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其中一年与五年皆为除斥期间
    • 为何会出现房地产产权纠纷怎么办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11
      房地产纠纷是指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房地产权益而产生的争议。实际上也就是房产(房屋权益)纠纷和地产(土地权益)纠纷的总称。其当事人既可以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其中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涉外房地产关系中的外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和港澳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行政复议和诉讼来解决。 房地产纠纷的仲裁是争议双方当事人自愿的,由第
    • 如何防范产权纠纷出现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08
      如何避免房屋产权纠纷,弄清房屋产权是买卖房产的“必修课”,只有产权清晰的房产才能顺利上市交易。防范产权纠纷需要先确定房屋的具体产权是否有限制。 (一)产权交易是否有限制。如存在被抵押、涉讼、被列入拆迁范围、土地使用权性质为集体或划拨、属于安居用房等不能上市交易的问题。如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经原产权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而大多数这样的单位都不允许其职工向外人出售房屋。 (二)承
    • 合同可否以撤销权撤销合同纠纷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26
      合同纠纷,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等可撤销原因的,可以行使撤销权。但是,撤销权的行使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行为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基于重大误解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违反真实意义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违反真实意义的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