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协会所要承担职责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21:30:09 284 人看过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律师补充: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

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1: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消费者协会相关文章
  • 消费者协会各部门具体职责
    秘书长:市消协常设机构负责人,承担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确定的工作目标和日常事务,履行《消法》赋予的七项职能。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完成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及交办的日常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履行《消法》赋予的七项职能。办公室:协助消协秘书长搞好内外协调工作及领导交办的日常事务;落实消协首项职能;认真完成信息和报表的收集及上传下达的工作;规范管理文书档案;及时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工作。宣传指导部:开展消费教育;举办315活动,结合年主题搞好各项宣传活动;针对消费热点,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座谈和讨论;认真开展评选活动;开展商品比较实验;发布消费警示;开展消费调查,参与市场监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投诉部: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登记、分类并处理消费者投诉;对消费纠纷进行调查、调解;支持受损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对
    2023-06-07
    430人看过
  • 谁有责任承担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大职责
    一、谁有责任承担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大职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国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二、消费者遭遇假货如何应对消费者买到假货一般处理如下: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买到假货属于欺诈,可以在赔偿损失基础上,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
    2023-06-22
    197人看过
  • 消费者可以要求消费者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吗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存在欺诈行为的,应按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损失,增加赔偿金额是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格或服务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如果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存在欺诈行为,应对消费者进行3倍赔偿,如果不足500元,则为500元。新消法规定消费欺诈的3倍赔偿是赔偿的最低限度。从立法目的来看,法定惩罚性赔偿只是消费者获得惩罚性赔偿的最低限度,而不是消费者获得惩罚性赔偿的最高限度。经营者和消费者明确约定更大的处罚性赔偿条款,不违反立法意图。二、经营者欺诈行为包括哪些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有以下情况之一,欺诈消费者行为:(1)销售混合、混合、伪造、伪造、充实商品的;(2)采用虚假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缺乏销售商品的份量。消费者可以要求支付多少的赔偿消费者可以要求支付多少的赔偿,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造成消费者人身伤
    2023-08-06
    473人看过
  • 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职责由哪个机构承担
    一、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职责由哪个机构承担承担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职责的部门是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政府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县级以上政府的商务部门、中国银行业保险业监督管理部门、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部门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二、消费者权益有哪些1.知情权。是指消费者所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2.自由选择权。即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服务的权利。3.安全权。即消费者享有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4.公平交易的权利。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准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
    2023-07-05
    491人看过
  • 成都消费者协会的岗位和职责
    一、成都消费者协会的岗位和职责秘书长:市消协常设机构负责人,承担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确定的工作目标和日常事务,履行《消法》赋予的七项职能。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完成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及交办的日常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履行《消法》赋予的七项职能。办公室:协助消协秘书长搞好内外协调工作及领导交办的日常事务;落实消协首项职能;认真完成信息和报表的收集及上传下达的工作;规范管理文书档案;及时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工作。宣传指导部:开展消费教育;举办315活动,结合年主题搞好各项宣传活动;针对消费热点,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座谈和讨论;认真开展评选活动;开展商品比较实验;发布消费警示;开展消费调查,参与市场监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投诉部: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登记、分类并处理消费者投诉;对消费纠纷进行调查、调解;支持受损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质量问
    2023-06-07
    143人看过
  • 消费者协会有什么社会责任?
    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一般情况下,消费者组织通常是消费者结社的结果,属于消费者运动发展出来的产物。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消费者协会和其他的消费者组织才应运而生。消费者组织一般是指,依法成立的,为了监督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2、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3、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4、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2024-04-30
    261人看过
  • 消费者侵权的责任承担
    一、消费者侵权的责任承担消费者侵权的责任承担如下:1.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的,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消费者权益受损时如何维权消费者权益受损时维权如下:消费者可以第一时间与商家协商沟通,可以指出自己的购买目的与产品不符合,申请更换或者退货。在与商家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可以拨打12315电话,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若是还无法解决,商家可以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商家的违法行为。消费者权益受损时如何维权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哪些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2.采取虚假或者
    2023-04-25
    260人看过
  • 被忽悠消费消费者协会投诉有用吗,被忽悠消费消费者协会投诉所需材料
    被忽悠消费消费者协会投诉有用。消费者与经经营者可以在发生纠纷时可以先行和解。如果和解不成则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消费者协会受到投诉后会介入与经营者进行沟通解决问题。被忽悠消费消费者协会投诉所需资料有包含投诉方和被投诉方的基本信息,包括投诉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同时需要损害事实发生的时间等。一、被忽悠消费消费者协会投诉有用吗被忽悠消费消费者协会投诉有用。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双方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拨打12315提请消费者协会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
    2022-07-23
    88人看过
  • 消费者违约也要承担违约责任
    在上虞市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的雯雯(化名),在上虞一家影楼预约拍摄婚纱照,并提前支付了4999元全额费用。然而,当她决定不拍婚纱照时,对方却提出需支付40%的违约金。好在消保委及时介入,最终雯雯支付了20%的违约金,追回了3999元。10月29日,雯雯来到上虞市区的一家婚纱摄影机构。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后与影楼达成协议:选择一个套系,支付4999元费用,约定一周后摄影。支付时我觉得早付迟付一个样,就毫不犹豫地全额付了。雯雯说,如果只支付小数额的定金,也就不会被动了。然而,让雯雯始料未及的是,上周,她的婚礼计划发生了变化,她与男朋友吹了。婚结不成了,原先定下的婚纱照自然不能再拍了。11月19日,雯雯赶到影楼,要求对方退还预缴的4999元钱。但影楼提出不能全额退,需扣除40%的违约金。并拿出当初雯雯签字的预约单,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如果违约,需支付40%的违约金。雯雯觉得,影楼的做法有点不近人情。
    2023-06-07
    488人看过
  • 所有投诉消费者协会都会受理吗
    消费者协会在接到投诉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按规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的函件。投诉案件受理后,一般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调解。案情复杂,情况特殊的,征得双方同意可延长至三个月。消费者协会对于下列投诉不予受理:(一)没有明确的被投诉方;(二)经营者之间的争议;(三)经营者事前已经向消费者真实地说明商品存在瑕疵等情况;(四)争议各方已经达成和解(调解)协议并履行,且无新理由和相关依据的;(五)消费者提供不出任何必要证据的;(六)法院、有关行政部门、仲裁机构已受理、处理的;(七)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由指定部门处理的;(八)不属于《消法》调整范围的其他情况。
    2023-05-01
    404人看过
  • 消费者协会是否有行政职能
    一、消费者协会是否有行政职能消费者协会并不具有行政职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即主要实施者是各级人民政府第二十八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各行政部门在各自职权内进行监督执法,保护消费者权益。执法者为各行政机关。各级政府承担领导、组织、协调的工作,具体的执法交由政府的各个行政机关,可以说在不同的位阶和环节保护消费者权益。简而言之,政府协调由谁(哪个行政机关)来保护消费者权益,怎样保护,具体到行政机关通过监督、检查、执法等来实施保护消费后权益。二、消费者受侵害的因素有哪些(一)力量微弱在商品交易中,以个人力量独立从事交易的消费者与作为生产者的大公司、大企业尤其是大的垄断集团
    2023-06-04
    300人看过
  • 工商所处理消费者申诉,有哪些职权?
    工商所处理消费者申诉,有权行使下列收集证据的职权:(一)要求当事人举证;(二)询问当事人;(三)查询、复制与消费者权益争议有关的协议、帐册、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四)收集其他有关证据。当事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协助工商所收集证据工商所处理消费者申诉,有权行使下列收集证据的职权:(一)要求当事人举证;(二)询问当事人;(三)查询、复制与消费者权益争议有关的协议、帐册、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四)收集其他有关证据。当事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协助工商所收集证据。
    2023-06-07
    484人看过
  •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法律责任承担方式有哪些
    一、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法律责任承担方式有哪些消费者权益争议的法律责任承担方式有:第一,侵犯消费者健康权的,即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那么经营者承担的责任就是: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侵犯消费者生命权的,即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那么经营者要承担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第四,侵犯消费者财产权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第五,经营者没有约定提供提供商品或
    2023-05-03
    204人看过
  • 作为一名消费者,需要承担哪些义务
    一是维护社会公德的责任。作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有道德的消费者,在整个消费过程中应主动承担起维护社会公德、遵守公共秩序、促进社会风气好转等社会赋予的责任。二是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责任。作为合格的消费者不仅不要购买假劣商品,还应积极抵制假冒伪劣商品,抵制侵犯知识产权的盗版产品,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同时对有可能发生的造假行为进行防范,不让制假、售假分子有可乘之机。三是投诉举报的责任。如果购买的商品出现问题,我们广大消费者应积极勇敢的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主动向行政执法机关提供调查线索,或向厂家建言改进。以避免更多的消费者再次上当受骗,同时让那些坑害消费者的黑心企业早日落马。四是依法维权的责任。我们遇到消费争议时,应当文明理智、合理合法的主张自己的权利,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只有合法的维权方式,才能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五是理性消费的责任。作为一名成熟的消费者,不要为所谓的免费使用、换季打折
    2023-04-21
    237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消费者协会是由一群志愿者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旨在捍卫和维护消费者权益。其使命包括监督市场行为,提供消费者教育,积极参与法规制定,以及为受到不公平对待的消费者提供支持。 消费者协会通常通过发布报告、组织活动、提供法律援助等方式来履行其职责,以... 更多>

    #消费者协会
    相关咨询
    • 什么是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者协会是怎么组织的?有哪些责任?承担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15
      中国消费者协会,是中国广大消费者的组织,是一个具有半官方性质的群众性社会团体。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地方各级消费协会,是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经过民政部门核准登记而设立的,因而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消费者协会的任务有两项,一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二是保护消费者权益。 国际消费者组织中影响较大的有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IOCU)和欧洲消费者同盟机构(BEUC)。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月经国务
    • 消费者协会对食品安全有哪些监督职责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4
      1、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 2、目前我国的消费者保护组织,在国家层面主要是中国消费者协会,该会于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国性社会组织。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 投诉消费者协会,消费者协会投诉范围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28
      消费者协会主要受理下列两类投诉:1、消费者对购买的生活消费品的质量.价格.安全.卫生计量等方面的投诉。2、消费者对服务质量服务质量及其价格等投诉。在以下情况下的投诉中,消费者协会不会接受购买商品用于生产和销售的投诉企业(包括个人用户)之间的经济纠纷投诉的个人之间个人交易商品的投诉不能提出投诉者的名称和地址的投诉不符合规定的投诉。
    • 哪些情况消费者有权要求经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1
      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 (2)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 (5)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 什么是消费者协会?其职能都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3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职能: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二)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三)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四)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