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录音制品)使用许可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7:45:24 496 人看过

甲方:

地址:

电话:

电话:传真:邮编:

乙方:

地址:

电话:

电话:传真:邮编: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许可甲方使用录音制品《》(见合同附件)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同意甲方使用乙方拥有版权的录音制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独家出版、发行该录音制品《》的音像制品,出版物载体为CD;

(二)版权使用期限为年,自甲方取得出版、发行以上节目的行政批文起算。年期内,乙方转让以上节目版权应当通知甲方,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甲方未取得乙方同意不得将以上音像制品的出版、发行权转让给第三人。

(三)年使用期限届满后,甲方对上述音像制品的出版、发行权即终止。乙方同意延长甲方销售存货期为使用期限届满后的个月。个月时限届满后,甲方须停止销售上述音像制品,但已经进入市场流通的上述音像制品不视为甲方发行行为。

(四)双方商定本节目CD制品发行基数为万张,版权使用费为人民币元整/张,合计人民币万元整。

(五)版权使用区域:仅限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及钓鱼岛)。

(六)付款条件:甲方在本节目正式出版发行天内付清全部版权使用费人民币万元整。

(七)CD制品封面制版、营销宣传、广告由甲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可以在CD制品封面、海报中使用乙方享有著作权的图片、人物肖像及商标、节目编号,但仅限于该CD制品的出版、发行,不得作其它商业用途。

(八)合同书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将本节目任何载体形式的出版、发行权,提供给本合同约定版权使用区域的任何第三者使用,否则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版权使用费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

(九)甲方不得将本节目制品运往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区域销售,否则须向乙方支付相当于版权使用费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

(十)合同有效期内如发现有第三者非法复制、发行本节目音像制品,甲方有权依据中国法律自主决定向侵权者以法律起诉及采取一切法律行动以维护自身权益。所有诉讼成本由甲方全部支付。获取的相关赔偿亦全部属甲方所有。

(十一)所有涉及上述节目音像制品报审、出版、复制、发行所形成的费用,以及营销过程产生的税金,均由发行单位负责全部责任。

(十二)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本节目之版权证明、国际唱片业协会权利认证书、歌词和样带。

(十三)为配合甲方市场推广,乙方同意免费提供本节目MTV宣传带给甲方作宣传之用。

(十四)乙方须将母带(DAT)、封套制版、MTV等宣传物料送往甲方指定地点。

(十五)本节目上报审批通过后,若六个月内甲方未出版及发行本节目,乙方有权收回本节目版权终止履行合同,并可将本节目出版、发行权提供给中国国内其他单位使用。

(十六)甲方可以自行决定本节目CD制品的曲目顺序,但不得将本节目歌曲与其他音乐制品相互交叉,本节目歌曲只限专辑发行。

(十七)专辑出版发行后,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张样片。

(十八)本合同正式生效后,双方应立即遵守及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及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任何一方未能遵守及履行本合同,双方须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本合同未约或约定不详的,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二十)本合同书于二○○年月日在中国广州签署。

甲方公司印鉴乙方公司印鉴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银行帐户银行帐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08: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著作权相关文章
  • 录音录像制作者可以取得著作权吗
    1、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的录音录像的作品享有著作权。2、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3、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律师补充:1、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2、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法律依据】《著作权》第四十二条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
    2023-05-06
    120人看过
  • 录音录像是著作权上的作品吗
    是的,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构成侵权。侵犯著作权的法律后果包括: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赔偿损失,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本案中,若委托人的实际损失与鼓风机公司的违法所得均无法确认,则法律赋予了裁决者50万元幅度内的损害赔偿自由裁量权。同时,侵权人还应当向权利人赔偿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一、
    2023-03-17
    438人看过
  • 关于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作品的规定
    法条: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释义:本条是关于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作品的规定。录音录像制品是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完成的,必然要和作品的著作权人发生多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有三种情况:一、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对使用未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的情况规定了法定许可。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修改为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两种规定的区别在于:按照修改前的规定,第一,只要作品已公之于众,不论其是否已被出版、表演、录音、广播,都可以不经
    2023-06-08
    128人看过
  • 录音录像制作者需要与谁签订著作权合同?
    1、与作品的著作权人签订合同。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2、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3、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录音录像制品时,必须注明剧、词、曲作者、表演者姓名,尊重作者、表演者的署名权和肖像权。以拍摄一个短剧为例:制片方首先要与剧本作者、短剧中所含歌曲的词、曲作者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并一定要审慎查明这些作品是不是原始作品,即是不是经过改编、翻译等再创作的作品。如果属于这类作品,还要和原作品著作权人签订合同。这样才能保证
    2023-06-22
    70人看过
  • 录音著作权授权合同怎么写?
    录音著作权授权合同甲方:电话:地址:乙方:电话:地址: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曲著作权授权使用专有事宜,特签署合同如下:(一)音乐作品1、授权曲目:2、作曲:乙方(二)授权范围及性质1、授权作品:乙方拥有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合法的曲著作权。2、授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期年。3、授权地域:全世界地区4、授权方式:独家专属授权5、授权性质:A:甲方同意从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向甲方授予本合约之作品的曲使用权。B:甲方同意从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向甲方授予以甲方名义打击各种侵犯本合约之作品的不法行为及获得赔偿的权利。C:以上两项授权的性质都为独占许可使用或独家代理。在本合约约定的授权内容、地域范围和期限范围内,甲方可用于一切商业、发表、传播、发行等途径,乙方不得自己使用、处置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处置本合约之作品。D:乙方具有本音乐作品永久、全世界范围的
    2023-03-06
    239人看过
  • 侵犯他人作品版权录制为录音制品
    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制品是否侵权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未经许可则侵犯他人著作权。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谈话录音能否作为离婚证据起诉离婚,是婚姻当事人的法定权利。因此,田某依法可行使起诉离婚的权利。但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主要是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判决准予离婚。而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一般应从婚前感情基础、婚后共同生活情况等综合认定。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录音资料则属于视听资料证据的一种。按照法律规定,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而且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
    2023-07-17
    465人看过
  • 如何订立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
    《著作权法》对订立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作了下列规定:第二十三条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合同或者取得许可,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第二十四条合同包括下列主要条款:(一)许可使用作品的方式;(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三)许可使用范围、期间;(四)付酬标准和办法;(五)违约责任;(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第二十五条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第二十六条合同的有效期限不超过十年。合同期满可以续订。
    2023-06-08
    309人看过
  • 录音制作者权和著作权一样吗
    不一样,两者的区别为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差别:(1)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邻接权的主体是出版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除表演者外,几乎都是法人。著作权属于作者,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2)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邻接权保护的对象是经过传播者艺术加工后的作品。前者体现了创作者的创造性劳动,后者主要体现了传播者的创造性劳动。(3)内容不同。著作权主要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发表、署名等人身权和复制、发行等财产权;邻接权的内容主要是出版者对其出版的书刊的权利、表演者对其表演的权利、音像制作者对其音像制品的权利、广播电视组织对其广播、电视节目
    2023-02-21
    306人看过
  • 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作品有什么限制
    一、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作品有什么限制1、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而使用作品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五条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图形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前款规定适用于对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限制。二、著作权许可使用的特征1、著作权许可使用并不改变著作权的归属。通过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被许可人所获得的仅仅是在一定期间、在约定的范围内、以一定的方式对作品的使用权,著作权仍然全部属于著作权人
    2023-04-20
    242人看过
  • 强制许可与著作权合理使用有何区别
    一般来说,他人只有在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才能行使其著作权,但各国著作权法一般都对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和权利的行使加以限制。这种限制主要体现在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和合法许可上首先,著作权人在创作作品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吸收前人的劳动成果,其作品完成后也应在一定程度上为社会所用。第二,任何权利都不是绝对的,权利人在享有权利时都应承担一定的义务。如著作权所体现的,公众应当尊重权利人的劳动成果,分享权利人劳动成果所带来的社会利益,对著作权的限制可以防止权利的滥用阻碍和制约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文化的繁荣。区别在于,合理使用不需要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需要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而强制许可必须首先由使用人以合理的条件和理由提出请求,如著作权人无理拒绝或者不予答复,强制许可与法定许可的区别在于,法定许可适用于愿意使用法律规定的作品的特定人,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但有报酬的,著作权人声明不允许使用的,不得使用。但是,强制许
    2023-05-07
    147人看过
  • 如何避免利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侵权
    如何避免利用他人作品制作音像制品侵权著作权法第四十条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的,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对已有作品的注释、整理,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改编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制作人使用他人合法录音的音乐作品录音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可以录音,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允许使用的,不得使用。第四十一条制作录音录像制品时,录音录像制作者应当与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读者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帮助的,可以到律师事务所咨询。我们有一个专业的律师团队,可以帮助您
    2023-05-07
    122人看过
  •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付费使用其作品侵权吗?
    市民问: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付费使用其作品侵权吗?作者孙先生在其个人主页上发表了某歌的歌词,不久,他与乙公司签订《著作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将其歌词著作权中的全部财产权利转让给乙公司。前不久,孙先生的朋友李先生与丁公司签订合同,将包括上述歌词在内的24首歌曲的著作权授给丁公司以各种方式使用;使用费由李先生、孙先生内部约定分配。之后,丁公司录制完成了某歌星演唱的该歌曲。孙先生咨询,丁公司是否侵权?律师答: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用其歌词作品侵权。《著作权法》明确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本案中,根据孙先生与乙公司签订的《著作权转让协议书》,乙公司自歌词著作权转让之日起受让取得了涉案歌词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其享有著作权的歌词。李
    2023-04-23
    338人看过
  • 中国的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
    1、我国法律针对著作权合同纠纷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进行了相关说明,是指在当事人之间发生了著作权和邻接权的归属、转让、许可使用等事宜所订立的合同而发生的纠纷统称为著作权合同纠纷。因此,也确定了著作权合同纠纷就是合同纠纷。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是指双方当事人就著作权中的一项或者多项财产权利许可另一方以约定的时间、范围、方式行使所订立的合同而发生的纠纷。2、如果产生了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的情况,主要是有几个常见的原因:第一:合同约定不明、违约、侵权、市场变化、人事变化等;第二:以违反支付义务、质量义务和使用范围约定等情况。3、如果你想解决关于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你可以从三方面入手。第一点:要学会调解。当事人可以对此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案件,自愿请求诉讼庭外进行调解。第二点:要仲裁。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事后双方已达成的书面,要进行仲裁协议。针对处理结果,当事人可以履行,若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的
    2023-06-03
    337人看过
  • 著作权许可使用概念
    著作权许可使用
    著作权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在保留其著作权人身份的前提下,允许他人在一定的条件下行使其著作权。所谓一定的条件除了指使用费以外,还包括对使用方式、时间和地域范围等方面的限制。作为许可使用的对象一般是著作财产权,但是在少数情况下也包括人身权利,例如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作者得将其修改权授予他人行使。由于许可使用既能够维持著作权主体的不变,又可以借助社会的力量来开发、利用自己的作品,所以它是现实中非常重要的著作权行使方式。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著作权转让有着明显的区别。首先,著作权的转让引起著作权权利主体的变更,受让人在转让完成之后成为新的著作权人,他对作品享有相应的财产所有权,他既可以使用它,也可以处分它,并获得相应的收益;而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并没有这种效力,被许可人因许可使用合同获得的仅仅是在特定条件下使用作品的权利。因此他通常又被称为作品使用者,而不能称为著作权人。他的处分权受
    2023-06-08
    332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著作权
    词条

    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在我国,著作权即指版权。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我国《著作权法》称之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更多>

    #著作权
    相关咨询
    • 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许可使用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20
      《著作权法》对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作了如下规定:“第三十七条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
    • 没有经过著作权人许可的录音制品是否合理使用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3
      在知识产权中确实存在合理使用的情况。这是指在法律规定或作者无保留相关权利的条件下直接无偿使用已发表的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无须经著作权人许可的著作财产权限制制度。但作者声明不得刊登、播放的,则不能对该作者的作品除外。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了12种合理使用的方式。但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按照你所说的情况,有可能会触犯著作权
    •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2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 著作权许可合同包括许可使用作品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5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是指作为许可人的著作权人与被许可人之间就作品使用的期间、地域、方式等而达成的协议。所以著作权许可合同包括许可使用作品这个,这个主体就是作品使用的种种条件。
    • 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与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是怎样的,有什么区别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4
      关于您的问题,是这样的,根据《著作权法》规定,电影类作品属于艺术类“作品”的范畴,制片者对其享有完整的版权,既包括基于电影类作品的产生而依法享有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也包括基于电影类作品的利用而带来的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放映权、改编权等财产权。 为了理解制片者对电影类作品享有的版权的完整性,应把制片者对电影类作品享有的权利和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对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