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公积金可否进行分割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6 16:52:30 59 人看过

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的工资收入的一部分,是国家以住房公积金的形式给职工增加的住房工资,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所以,婚后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夫妻共同财产

既然公积金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案件中是可以进行分割的。

只是分割时应当先严格分清时间上是取得于婚前还是婚后,只有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才能分割。

一、结婚后买车是属于共同财产吗

结婚后买车属于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因为婚后买车,是在夫妻关系存续关系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例外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赠的财产、继承的财产等。夫妻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置的权利。

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

1、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以及军人复员费和自主择业费等。

二、婚后财产纠纷问题如何解决

对于婚后财产纠纷的问题。首先,离婚财产只分割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并不属于可分割的部分,其次协议离婚的由双方协商分割,诉讼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当然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不均等分割。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诉讼时,只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离婚主要有这几个法律后果:

1、夫妻双方婚姻关系解除。

2、如果涉及子女抚养的话,子女抚养权归属一方。

3、夫妻的共同财产要分割,共同债务要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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