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程序,是指国家机关在作出决定前,为利害关系人提供发表意见、提供证据的机会,对具体事项进行质证、反驳的程序。其实质是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听证程序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产物。近几十年来,世界各国都对其给予了特别的关注。我国最早规定听证的是1996年实施的《行政处罚法》。随后,1998年实施的《价格法》和2000年实施的《立法法》相继规定了听证制度。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不是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并列的独立完整的程序,只是一般程序中的一个环节。主要是行政机关专门人员在作出具体行政处罚决定前,听取当事人的辩护意见,当事人和侦查人员参加质证和意见,进一步澄清事实,核实证据。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如下:
行政处罚中设置听证程序,其目的是保证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不同于复议和诉讼。复议和诉讼是事后监督程序,听证程序是事前和事中监督程序,是行政机关的自我监督和自我纠正程序。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邮政部门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权利:(一)责令停产停业;(二)吊销许可证,如信封监制证明、集邮业务经营许可证等;(3)处以巨额罚款。根据信息产业部发布的《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公民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万元以上罚款,属于数额较大的罚款。同时,也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罚款数额较大的规定是:对从事非经营活动的公民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对从事非经营活动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000元以上的罚款,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从事经营活动的公民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对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万元以上的罚款。不告知当事人听证权的,行政处罚不成立。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侦查人员主持。一般由邮政部门指定法制工作机构工作人员或者法制工作机构有关人员主持听证,办案部门不主持听证。听证记录人还应当执行上述规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听证程序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意见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口头提出的,侦查人员应当立案,由当事人签名。当事人请求听证后,法律工作机构或者承办法律工作的机构应当在听证七日前送达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告知当事人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名单,申请撤诉的可能性和委托代理人的可能性,并通知办案人员。办案人员应当自当事人请求听证之日起三日内,通知法制工作机构或者承办法制工作的机构,并将案卷一并移送。听证参加人包括听证主持人、听证记录人、案件调查人员和当事人。当事人可以亲自出席,也可以委托一至两名代理人出席。当事人认为受访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听证应当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听证会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6。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应当根据听证情况,制作行政处罚听证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告应当连同案件调查材料和听证笔录,报邮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查。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听证应当根据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不得作出行政处罚或者移送其他有关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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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事人的要求,组织行政违法案件的调查人员和被处罚当事人同时参加,由调查人员和当事人对所指控的违法事实和所适用的法律依据进行申辩和质证的一种活动形式,其目的在于弄清事实、发现...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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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听证的行政处罚范围是哪些范围?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9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6]第63号)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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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处罚听证范围是多大的呢?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为了保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确实施行政处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而制定,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举行听证。该规则共六章、四十三条(含附则),自2007年10月1日施行,1996年10月17日国家国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暂行规则》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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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中不属于听证范围的能要求听证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5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一般限于处罚决定会对当事人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案件。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处罚中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限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因为这类行政处罚通常会给当事人的财产和利益造成重大影响。但是对“较大数额的罚款”,行政处罚法没有作出明确的量的规定。所以,在不能确定是否举行听证时,一般做法是如果当事人坚持要求听证的,只要没有较大困难,可以组织听证。对于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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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听证制度是什么行政复议听证程序是什么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8《行政复议法》并未专门规定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并且规定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方式进行。第二十二条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行政复议听证程序: 听证书记员: 一、核对听证参加人(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及其他行政复议听说参加人身份)。 二、宣布听证纪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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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环保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听证的范围有哪些?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6听证只是对某些特定行政处罚的程序之一,必须等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并生效后,如果不服,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可以自由选择其中一个程序,且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结果不服还可以行政诉讼。但是,某些行政处罚必须先复议再诉讼,还有些只能行政复议,不能行政诉讼,还有些可以选择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但一旦选择行政复议,则不能再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