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导致劳动仲裁无法受理的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06 03:16:03 151 人看过

一、什么是导致劳动仲裁无法受理的条件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条件如下: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格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6.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二、申请劳动仲裁应该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申请劳动仲裁的注意事项:

1.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书面申诉;

2.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3.申诉请求事项应当明确具体;

4.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准确地提出自己的请求。

5.当事人接到开庭通知后按时出庭;

6.其他。

三、员工劳动仲裁提交哪些资料

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3.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4.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如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7日 19: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劳动仲裁案件的受理需要什么材料
    劳动仲裁案件的立案条件是:1.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有具体的申请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需要提交的资料有:1.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仲裁不受理的原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申诉人的申请不予受理的原因一般包括超过申诉时效,或不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或不属于该委管辖。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或找不到被诉人通常不作为不予受理理由。仲裁受理的条件包括申请人必须是直接的受影响者,申请事由要有理有据,申请仲裁内容属于劳动争议和仲裁委员会的管理范畴等,因此,若被驳回申请,那就可能是过了申诉时效,或是超出了委员会的受理范畴,或是此争议为民事、经济纠纷,而非劳动争议等。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
    2023-07-21
    392人看过
  • 没有证据怎么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是什么
    一、没有证据怎么样劳动仲裁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如果劳动者没有办法提供证据,仲裁庭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进行提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二、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是什么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包括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
    2024-01-13
    357人看过
  • 劳动仲裁申请不予受理的规定:哪些条件需要满足,劳动仲裁才能受理?
    一、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二、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三、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四、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五、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六、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劳动仲裁不予受理通知的起诉期限[案情]2008年11月19日,杨某就甲公司应向其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补发工资、精神损害赔偿等争议,向A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A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其申诉不属于受案劳动争议仲裁范围,于2008年11月24日作出《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2009年3月24日,杨某向A区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A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提起诉讼已超过法律规定的15日期限,遂裁定驳回起诉。杨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裁定正确,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
    2023-07-03
    173人看过
  • 解除劳动仲裁和民商事仲裁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没有管辖权;(三)违反法定程序;(四)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六)仲裁时,仲裁员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撤销,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裁决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三)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4)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2023-05-07
    474人看过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符合什么条件受理仲裁申请
    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仲裁申请应当予以受理,并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一)属于本规则第二条规定的争议范围;(二)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四)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2、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条一、申请劳动仲裁有哪些风险1、仲裁请求不当的风险。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应根据客观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的请求事项,反之除要负担相应的仲裁费用外,对其不当的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将不予支持。2、超过仲裁时效的风险。当事人提出仲裁要求,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当事人超过时效申请仲裁的,将不予支持其请求。3、逾期改变仲裁请求的风险
    2023-03-17
    169人看过
  • 仲裁受理条件包括什么?
    一、仲裁受理条件包括什么?一般说来,劳动仲裁受理案件,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申诉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2、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如果不是劳动争议,而是民事、经济纠纷,或者是劳动保障行政纠纷,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3、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必须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4、必须向有仲裁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5、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和具体的仲裁请求以及事实依据。6、除非遇到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申请仲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7、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备齐并符合要求。二、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的材料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被申请人为共同当事人时,申请书一式四份,递交仲裁委三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书用蓝黑或者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均须本人签名并落有申请日期。申请书除应写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电话及用人单位的名称
    2023-04-21
    135人看过
  • 处理劳动仲裁不受理的方法
    一、处理劳动仲裁不受理的方法申请劳动仲裁不受理,可以要求该仲裁委出具书面的不予受理通知书,然后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范围是什么1.申请人不具备主体资格;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和利害关系人;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范围;4.争议不属于仲裁委员会管辖;5.仲裁申请超过法律
    2024-01-08
    242人看过
  • 劳动仲裁案件的受理哪些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1.因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因履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劳动权利义务内容而发生的争议;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6.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争议;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的其他争议。国家机关与其公务员之间、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与其正式在编员工之间发生争议属人事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因而不属劳动仲裁诉讼的
    2023-06-10
    457人看过
  • 如何才能达到劳动仲裁受理条件
    1、申诉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2、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如果不是劳动争议,而是民事、经济纠纷,或者是劳动保障行政纠纷,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3、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必须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4、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依据。5、在规定的时间内。一、申请劳动仲裁注意事项有哪些申请仲裁的案件必须是劳动争议,且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并按上诉人人数提交副本。申请的劳动争议属于集体劳动争议的,申请仲裁时应提交争议各方当事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二、劳动仲裁申请的条件是什么?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是:1、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2、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3、该劳动争议属于该仲
    2023-02-22
    90人看过
  • 劳动法关于受理劳动仲裁的规定
    提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是拖欠工资的争议,并且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合同终止后,需要在一年内提出。一、不签劳动合同有诉讼时效吗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为1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于拖欠劳动报酬的,适用特殊时效,即该1年起算点是从劳动者离职之日起计算。二、劳动者法律维权应注意什么时限问题劳动者法律维权应注意的时限问题:(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
    2023-03-08
    458人看过
  • 劳务关系纠纷是否符合劳动仲裁受理条件
    劳务纠纷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劳务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法》而不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仲裁受理以下劳动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其他。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
    2023-07-06
    468人看过
  • 劳动仲裁受理后代表什么
    一般说来,劳动仲裁受理案件,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申诉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2)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如果不是劳动争议,而是经济纠纷或者是劳动保障行政纠纷,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3)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必须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4)必须向有仲裁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5)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和具体的仲裁请求以及事实依据。(6)除非遇到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申请仲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7)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备齐并符合要求。一、拖欠工资找哪个部门拖欠工资处理部门如下: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一、申请劳动仲裁应具备的条件有:1、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2、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3、该劳动争议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管辖;4、申请书及有关材料齐备;5、提出仲裁要求的
    2023-03-11
    176人看过
  • 劳动法申请仲裁条件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劳动仲裁的流程如何?下文为你介绍。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
    2023-02-24
    140人看过
  •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怎样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申请与受理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实践中,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以及联系方式;2、被申请人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3、发生争议的事实、申请人的主张和理由等。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二)开庭与裁决1、仲裁庭应在开庭前5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2、当事人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仲裁;3、开庭后应宣布仲裁人员名单,询问是否申请回避;4、然后当事人陈述并辩论,最后进行裁决。注意: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2023-03-17
    21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因何原因导致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03
      根据你叙述的事实,可以说劳动仲裁委不予受理是有法律依据的。劳动者与单位之间的借款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在单位里的借款与劳动报酬虽然可以抵消,但在法律上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因此,不能混为一谈。如果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劳动者是可以提出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的裁决不服,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劳动者拖欠单位的借款,单位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但不能提出劳动仲裁。根据我国有关法律
    •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为什么就无法申请劳动仲裁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3
      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则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劳动仲裁受理条件是什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8-28
      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的条件: 1、申诉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 2、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 3、向有仲裁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和具体的仲裁请求以及事实依据; 5、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
    • 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条件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4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存在下列情形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
    • 劳动仲裁受理的程序是怎样的,劳动仲裁案件受理流程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23
      受理范围主要包括: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中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开除、除名、辞退、劝退、勒令辞职、责令限期调离和辞职、离职(含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因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单方面实施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一次性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