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者对环境产生的罪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8 13:40:05 223 人看过

判断打工者是否构成犯罪,需要分情况讨论是否满足一般条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具体构成条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了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劳动合同打工者的“痛”

签订劳动合同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近日,笔者通过调查了解到,不想签、不给签、不敢签、不知道怎么签等诸多问题困扰着很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其中问题较为突出的是餐饮服务行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签劳动合同是一种普遍现象。

1月12日,八一路一家餐馆的服务员小郭告诉笔者,她在该餐馆打工已经有一年多了,但一直未签劳动合同,只有小学文化的她不知道怎么签合同,也不敢向老板提签合同的事,老板也从不提签合同的事。互助路某餐馆的老板告诉笔者,其实服务员大多数都不愿意签合同,因为这个行业人员流动性很大,有的只干十几天或者一两个月就跳槽了,他们害怕合同会束缚他们。

笔者了解到,在餐饮服务行业,不少打工者都不愿意签劳动合同,为了实现自己想干就干、不想干就跳槽的愿望,不愿意让劳动合同套住自己手脚。另外一些业主为了减少经营成本、降低法律风险,在招工时的随意性很大,甚至为便于自己随时辞退劳动者留有余地;同时一些经营者认为签了合同就要缴纳社会保险费、支付经济补偿金等,确实太麻烦,所以一般都不给打工者签劳动合同。有些打工者虽然知道怎么签而且想签合同,但由于就业、竞争压力等原因,害怕老板炒自己的鱿鱼,不敢主动向老板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只有忍气吞声。另外,笔者了解到,多数餐饮服务行业的劳动者普遍存在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等现象,严重缺乏维权意识和能力,更不知道如何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22: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责任年龄相关文章
  • 矿工生产环境与心理
    煤矿的井下开采是一种工作环境特殊的职业。长期以来,多数煤炭矿区的现场作业条件较差,井下工作面场地狭窄,地质条件复杂,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灾害时刻威胁着矿工的人身安全。即使在井上矿区和生活区,也多是条件简陋,投入不足。长时间工作或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不仅会对矿工、家属的身体健康造成伤害,而且还会对矿工的心理健康产生不良影响。根据有关部门的调查,有80%以上的矿区TSP(总悬浮颗粒物)超标,35%的矿区大气SO2超标。更应引起重视的是,如果长期工作在恶劣的环境中,矿工容易因身体健康状况下降,心理负担增加,进而导致对所处环境产生厌恶感和恐惧感。同时,这样的环境还会对人产生不良的感官刺激,造成对心理潜在的危害,出现焦虑、压抑、心理失衡,日积月累,形成心理疾病。根据国家煤炭环境监测总站对山东、河南等省矿区职工的调查,矿工对生产和生活环境状况不满意的占62%。另一方面,由于生产环境对身心健康的负
    2023-04-24
    193人看过
  • 打工犯污染环境罪怎么判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构成污染环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构成污染环境罪,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企业造成环境污染的行政处罚方式有哪几种企业造成环境污染的行政处罚方式一般有三种:罚款、责令停产停业、行政拘留。《环境保护法》中关于罚款的规定是第五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
    2023-03-31
    132人看过
  • 环境侵犯者应负责任
    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给付惩罚性赔偿,且有关机关有权提起公益诉讼,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根据相关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下列损失和费用:1、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2、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3、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4、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5、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侵权人应当怎样承担高空坠物刑事法律责任?1、故意高空抛物导致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属于故意型犯罪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
    2023-07-03
    54人看过
  • 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应归于违规者
    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下列损失和费用:(一)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二)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三)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四)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五)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侵犯人身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犯罪行为作了下列规定:第一百四十一条:拐卖人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第238条严禁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违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245条:非法管制他人,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
    2023-07-04
    432人看过
  • 工人对环境污染有罪吗
    环境污染工人有罪吗?1。是否按工作流程操作?3。不管怎样污染环境,单位领导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是我们的责任。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不构成犯罪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外,情节较轻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一)责令停止建设,拒绝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二)未取得排污许可证,责令停止排放污染物的(三)采用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篡改、伪造监测资料、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等方式非法排放污染物的;(4)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阅读本文后,工人在本案中没有环境污染罪。法律将对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进行处罚,并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定罪。企业负责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此我们应该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
    2023-05-31
    486人看过
  • 工人对环境污染有罪吗
    环境污染工人有罪吗?1。是否按工作流程操作?3。不管怎样污染环境,单位领导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是我们的责任。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不构成犯罪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外,情节较轻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一)责令停止建设,拒绝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二)未取得排污许可证,责令停止排放污染物的(三)采用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篡改、伪造监测资料、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等方式非法排放污染物的;(4)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阅读本文后,工人在本案中没有环境污染罪。法律将对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进行处罚,并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定罪。企业负责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此我们应该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
    2023-05-02
    366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刑事责任年龄
    相关咨询
    • 环境污染对环境经济损失的责任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07
      环境污染经济损失严重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的刑事责任,污染环境罪犯罪对象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污染环境罪的刑事责任我国的《刑法》没有污染环境罪的规定。但《环境保护法》第43条明确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水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作了类似规定,并进一步明确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以比照《刑法》第115条和第187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对《中华
    • 妨害环境卫生的责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04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整洁、优美市容环境的权利,同时负有维护市容整洁、保持环境卫生的义务,对破坏市容环境卫生和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投诉和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及其劳动,不得妨碍、阻挠其正常作业。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可以在市民中聘请市容和环境卫生义务监督员,协助做好宣传教育和纠正违法行为的工作。
    • 对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中发生的环境污染怎么处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6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辐射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二)缓报、瞒报、谎报或者漏报辐射事故的;(三)未按照规定编制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或者不依法履行辐射事故应急职责的;(四)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
    • 环境保护行政责任对经营者的行政拘留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2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