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子证据是实物证据吗
电子数据属于实物证据。
证据的手机主要是通过勘验、搜查、扣押、查封、冻结、调取、当事人提供等方式进行的。
收集实物证据除针对实物证据易灭失的特点,强调必须迅速及时收集外,还要强调深入细致地收集,以保证能够发现提取到各种细微的痕迹与物证。实物的固定保全,以不损毁、不变形、不丢失为原则,尤其要注意分案分别保管,以防不同案件的证据相互混淆。
二、证据三性指的是什么
证据的“三性”是指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三大特性。证据合法性,侧重于形式,主要解决证据资格也就是证明能力的问题。证据真实性,即证据所表达的事实或内容是真实的,不是臆想或虚构的。证据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待证事实必须密切相关,具备证明待证事实的属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条规定,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
三、电子证据是直接证据吗
有人认为,由于电子证据容易被伪造、篡改,而且伪造、篡改后不留痕迹,再加上电子证据由于人为的原因或环境及技术条件的影响容易出现差错,故应当将电子证据划归间接证据。我们认为,这是对电子证据法律本质属性的一种误解。
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分类是以其是否能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标准所做的一种分类。电子证据是电子物证、电子书证、电子视听资料的混合体,在不同情况下,其可以作为直接证据出现也可以作为间接证据出现,我们不应该以其易破坏性而否认其直接证明案件真实性作用。
我们认为,电子证据可以作为直接证据予以运用,也不排除作为间接证据运用,这是由电子证据的多重属性所决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三、举证时限与证据交换 第五十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n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和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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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证据取证规则电子证据取证规则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27电子证据科学调查规则如下: 一,收集,提取电子数据,应当由二名以上侦查人员进行。必要时,您可以指派或雇用专业技术人员在调查人员的主持下收集和提取电子数据。 二、收集、提取电子数据,可根据事件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扣押,封存原始存储介质; (二)现场提取电子数据; (三)网络在线提取电子数据; (四)冻结电子数据; (5)提取电子数据。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打印,拍照或者录像等方式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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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言辞证据?实物证据是什么?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11、凡是通过人的陈述,即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言词证据,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 2、凡是以物品的性质或外部形态、存在状况以及其内容表现证据价值的证据,都是实物证据。证据种类中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以及勘验、检查笔录均属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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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据只能是物证证据都有哪些上海在线咨询 2023-04-02物证是指以外部特征,物质属性、所处位置以及状态证明案件情况的实物或痕迹。如作案工具、现场遗留物、赃物、血迹、精斑、脚印等。 注: 1、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刑事诉讼法第48条)(2012年修正) 2、1996年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而该条第三款又规定,证据必须要经过査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这一规定本身要求和实践情况看,收集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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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实物证据与言词证据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5实物证据是指以实物形态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又称之为广义上的物证。实物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勘验笔录等。言词证据是以人的陈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所以又称之为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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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电子证据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2电子证据的概念:电子证据(ElectronicEnidence)一词自被使用以来,对其概念的界定,还未形成统一的认识。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 1、电子证据,也被称为计算机证据,是指在计算机或计算机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以其记录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电磁记录物。 2、电子证据是通过计算机存储的信息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手段,是一种介于物证与书证之间的独立证据。 3、电子证据是存储于磁性介质之中,以电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