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犯罪的特征分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5 08:32:02 340 人看过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点如下:

1、此类犯罪危害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的安全,包括国家主权、现行政治制度、社会制度和领土的完整性。国家安全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对这些方面的侵犯将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犯罪;

2、此类犯罪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法律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种行为。对于行为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法律惩罚的是其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只有危害国家安全的思想活动,没有具体行为,不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不一定需要危害结果。只要有些人开始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就构成犯罪既遂;

3、此类犯罪的主体通常是中国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国内外机构。组织勾结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背叛国家罪、投敌叛变罪、叛逃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中国公民。这类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犯罪人故意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危害国家安全罪不适用死刑的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是未成年人、怀孕妇女、年满七十五周岁等情形时,是不适用死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九条【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第一百一十三条【危害国家安全罪适用死刑、没收财产的规定】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死刑立即执行中止情形有哪些

执行死刑命令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然后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应当在7日内交付执行。但是,原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之前如果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死刑,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1、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3、罪犯正在怀孕。

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接到停止执行死刑的报告后,应当认真进行审查核实,经审查后可以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如下处理办法:

一是进行改判。人民法院认为判决确实有错误,或者罪犯确实揭发了重大犯罪事实,或者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按照死刑复核程序予以改判;对正在怀孕的犯罪分子也应当予以改判。这样,原来的死刑判决就不再执行了。

二是恢复死刑的执行。人民法院确认原判决没有错误;或者确认罪犯检举揭发重大的犯罪事实等情况不属实;或者罪犯虽有揭发犯罪事实等立功表现,但不需要改判,仍然应当执行死刑的。对这种情况,必须由原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院长再次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恢复死刑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二条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1: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吸收犯的特征分析
    吸收犯的构成特征包括四个方面:至少一个犯罪行为、多个行为之间具有吸收关系、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欠缺牵连意图或连续意图、数个犯罪行为之间必须具有特定的依附与被依附的关系。简而言之,吸收犯必须满足以上四个条件才能被认定。吸收犯的构成特征包括:1.吸收犯至少需要一个犯罪行为。2、吸收犯的数个行为之间必须具有吸收关系。3、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欠缺牵连意图或连续意图。4、数个犯罪行为之间必须具有特定的依附与被依附的关系。 吸 收 犯 成 立 条 件 : 主 观 上 无 牵 连 意 图根据我国《刑法》第175条规定,犯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行为。主观上无牵连意图,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故意追求这种结果发生。若某个人的行为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那么他的行为就可能构成
    2023-09-08
    316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分类及其特征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类型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特定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3.主体既有一般主体,又有特殊主体;4.主观方面表现为两种罪过形式,即有的犯罪是故意的,有的犯罪是过失的。按外形特征分,审计证据有哪些类型审计证据是指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获取的,用以证明审计事实真相,形成审计结论的证明材料。审计证据按其外形特征分为实物证据、书面证据、口头证据和环境证据四大类。审计证据是审计人员表示审计意见和作出审计结论所必须具备的依据。在审计活动结束时,审计人员要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是否合法、合规、合理,其会计资料及其他资料是否真实、正确,依照一定的审计标准发表审计意见和作出审计结论。为了保证审计意见和结论的稳妥可靠,审计人员必须获取足够的证据。《刑法》第一百零二条,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
    2023-07-15
    349人看过
  • 分析犯罪中止的特征表现
    犯罪中止形态特征是: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3、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4、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行为。实行犯的犯罪预备形态特征有哪些?1、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以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对犯罪意图的单纯表露。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已具备特定的犯罪构成,我国刑法规定原则上要作为犯罪处理;而犯意表示,还不是行为,无论是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还是客观表现上看,都不是在为犯罪实施创造条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对犯意表示不能处罚。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两种类似于犯意表示的
    2023-07-04
    99人看过
  • 强奸罪犯的职业特征分析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犯罪的特点如下:1、侵权对象是妇女不可侵犯的权利;2、客观上,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无法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3、犯罪主体是年满14周岁的男子;4、主观上是直接故意,有强行奸淫的目的。如何构成强奸罪,强奸罪的犯罪认定如何构成强奸罪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强奸罪的主要特征强奸罪的主要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男子。(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强奸罪的犯罪认定1、罪与非罪的界限(1)强奸罪与通奸
    2023-07-05
    483人看过
  • 国家安全的特征及其基本原则
    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同时确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一、我国保密法律制度体系的核心是什么我国保密法律制度体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为核心。保密岗位工作职责如下:1、领导岗位保密工作职责;2、秘书岗位保密工作职责;3、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工作职责;4、文印岗位保密工作职责;5、机要收发岗位保密工作职责。国家秘密具体内容如下:1、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这是构成国家秘密的实质要素,是准确判定某一信息是否属于国家秘密的关键问题;2、依照法定程序确定。这是国家秘密的程序要素。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信息,必须在履行确定相应密级的程序后,才能成为法律认可的国家秘密;3、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这是国家秘密的时空要素。国家秘密的范围如下:1、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事项;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3、外交或外交活动中的秘密事
    2023-02-26
    375人看过
  • 具体分析公共安全事件的突发特征
    1、突发性:对能否发生、什么时间、地点、方式爆发、程度等都是始料未及,难以准确把握。2、持续性:突发事件一旦爆发,总会持续一个过程,表现为潜伏期、爆发期、高潮期、缓解期、消退期。3、复杂性:往往是各种矛盾激化的结果,总是呈现出一果多因、相互关联、环环相扣的复杂状态。4、破坏性:以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标志,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还体现在对社会心理和个人心理造成的破坏性冲击,进而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5、可控性:从系统论看控制是对系统进行调节以克服系统的不确定性,使之达到所需要状态的活动过程。6、机遇性:突发事件存在机遇或机会,但不会凭空掉下来,需要付出代价。公共安全事件分类有哪些?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事故灾难公共安全是指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的安全。破坏公共安全的行为是指故意或过失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分类详解: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
    2023-06-30
    402人看过
  • 国有档案罪的构成特征分析。
    抢夺国有档案罪的构成特征有:1、主观特征:主观方面为故意;2、主体特征: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3、客观特征:客观方面表现为抢夺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4、客体特征: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包庇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各种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人。(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窝藏,是指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这种行为的特点是使司法机关不能或者难以发现犯罪的人,因此,除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外,向犯罪的人通报侦查或追捕的动静、向犯罪的人提供化装的用具等等,也属于帮助其逃匿的行为。包庇,应限于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掩盖犯罪人。在司法机关追捕的过程中,行为人出于某种特殊原因为了使犯罪人逃匿,而自己冒充犯罪的人向司法机关投案或者实施其他使司法机关误认为自己为原犯罪人的行为的,也应认
    2023-07-06
    322人看过
  • 发达国家现代物流业的特征分析
    一、欧美地区是世界物流业的发源地美国是最早提出“物流”概念并将其付诸实践的国家之一。1901年J.F.Growell在美国政府报告“关于农产品的配送”中,第一次论述了对农产品配送成本产生影响的各种因素,揭开了人们对物流认识的序幕。1927年R.Borsodi在“流通时代”一文中首次用Logistics来称呼物流,为后来的物流概念奠定了基础。1941~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军事后勤活动的组织为人们对物流的认识提供了重要的实证依据,推动了战后对物流活动的研究以及实业界对物流的重视。欧洲是引进“物流”概念较早的地区之一,而且也是较早将现代技术用于物流管理的先锋者。早在20世纪中期,欧洲各国为了降低产品成本,便开始重视企业范围内物流过程的信息传递,对传统的物料搬运进行变革,对企业内的物流进行必要的规划,以寻求物流合理化的途径。20世纪70年代是欧洲经济快速发展时期。随着商品生产和销售的
    2023-04-24
    320人看过
  • 分析我国过失犯罪的特点
    过失犯罪的特点有:(一)过失犯罪的数量及所占刑事案件比例呈上升趋势;(二)过失犯罪的危害越来越大;(三)涉案领域相对集中于交通肇事犯罪;(四)业务过失犯罪的比重逐步加大;(五)被告人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六)业务过失犯罪处刑低。过失犯罪的理解是什么犯罪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危害社会的结果,因疏忽大意而不预见,或者因预见而轻信可以避免的心理态度。过失犯罪是与故意犯罪相对应的犯罪类型。行为人对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的不同态度是两者差异的关键。过失犯罪,只有法律规定的,才能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2023-07-05
    166人看过
  • 特征分析: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
    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的特征是:1、时空性。成立犯罪中止的时空条件是,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也即必须是在犯罪处于运动中,尚未形成任何其他犯罪停止形态的情况下放弃犯罪;2、自动性。也就是行为人必须自动放弃犯罪;3、彻底性。是指行为人彻底放弃了犯罪;4、中止的自动性。成立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在主观上的区分标志。犯罪中止的特征(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有的是惧怕受到刑罚的惩罚;有的是由于他人的劝说而改变了原来的犯罪意
    2023-07-03
    299人看过
  • 分析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特征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具体包括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被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罪的数额标准有哪些构成挪用公款罪所需要满足的被挪用公款的数额标准在行为人进行非法活动的情况下为五千元。进行营利活动的情况下为一万元。《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
    2023-07-04
    274人看过
  •  剖析犯罪集团的特征
    该犯罪集团由三名或以上成员组成,共同犯罪目的明确,分工明确,有明显的首要分子,有预谋地实施犯罪活动,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或其具有的危害性都很严重。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由三名或以上成员组成的、共同犯罪目的明确、分工明确、较为固定的团体。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基本特征:(1)人数较多(三人以上),重要成员固定或基本固定。(2)经常纠集一起进行一种或数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3)有明显的首要分子。有的首要分子是在纠集过程中形成的,有的首要分子在纠集开始就是组织者和领导者。(4)有预谋地实施犯罪活动。(5)不论作案次数多少,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或其具有的危害性都很严重。[定义]犯罪集团的法律定义是什么?犯罪集团是指由三人以上共同犯罪,具有黑帮性质的组织。根据我国《刑法》第29条的规定,犯罪集团是指共同犯罪集团,即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
    2023-10-25
    179人看过
  • 卖淫罪行的特征分析
    刑事责任能力
    组织卖淫罪构成特征有:(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风化和治安管理秩序。(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多人进行卖淫的行为。所谓“组织”,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有计划、有组织地使他人从事出卖色相的活动。通常表现为两种形式。其一,设置卖淫场所或变相的卖淫场所从事卖淫活动。如以开办旅馆、娱乐城为名,而实际上以此作为卖淫的场所。其二,虽没有固定的卖淫场所,但通过控制的卖淫人员,有组织的进行卖淫活动。如某些饭店、旅馆的负责人组织服务员到店外从事卖淫活动。所谓“多人”,是指三人或三人以上,一般是女人,也包括男人。(三)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四)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出于牟利的目的。如何区分协助组织卖淫罪和组织卖淫罪在桑拿馆等娱乐业企业发生的组织卖淫案中,涉案人员常常较多,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财务和出纳
    2023-07-20
    250人看过
  • 单位行贿罪犯罪主体特征分析
    认定单位行贿罪的犯罪主体可以是本罪的主体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无论是自然人主体还是单位主体,都是一般主体。即任何已满16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任何所有制性质的单位都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对单位行贿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对这两种犯罪主体的处罚是不同的,一般在单位犯此罪的时候采取的是双罚制。单位行贿罪是如何认定的1、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特别是要把对单位行贿和正常的馈赠行为区分开来。对单位行贿的目的是为了谋取不正当的非法利益,是对单位行贿罪。一种钱权交易;而向亲戚、朋友、同学的单位馈赠的行为,是为了加深感情和友谊,表礼致意。对单位行贿一般是以隐蔽的方式进行,往往是以礼代贿,贿赂物的数额比较大;而对单位馈赠的财物一般都比较小,两者的性质根本不同。2、本罪与单位行贿罪的界限。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个人和单位均可成为犯罪主体,后者只有单位才具有主体资格。(
    2023-07-12
    38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征是什么?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共同特征是什么意思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22
      刑法分则对什么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作了明确的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对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共同特征的概括。各种具体罪名则各有其具体构成要件和特征,分别规定在刑法分则第一章中的12个条文里。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危害性最大的一类犯罪,因此,刑法分则在第一章就对危害国家安全罪进行了规定。这类犯罪具有的普遍特征是:1.这类犯罪所危害的是中华人民共和
    • 犯罪中止与犯罪终止的定义及特征分析
      台湾在线咨询 2024-11-16
      在犯罪过程中,有时会发生犯罪中止的情况,即在犯罪行为进行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突然停止了犯罪行为。与犯罪中止不同的是,犯罪终止是指犯罪嫌疑人已经完成了所有的犯罪行为,但最终的结果可能会因犯罪行为的性质而有所不同。犯罪既遂是指犯罪行为已经完成,且犯罪嫌疑人已经达到了预期的目的;而犯罪未遂则是指犯罪行为未完成,或者犯罪行为没有达到犯罪嫌疑人的预期目的。因此,犯罪中止和犯罪终止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征的内容包括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4-06
      对行为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法律惩罚的是其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只有危害国家安全的思想活动,没有实施具体行为,不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不一定都要求有危害结果的发生,有的只要是已着手实施了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就构成犯罪既遂。
    • 犯罪构成要件的特点分析
      新疆在线咨询 2024-11-09
      一、犯罪构成包括主体、客体以及主客观要件,是一个有机整体。 二、犯罪构成体现为违法性和责任性法律特征。 三、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法律标准,符合《刑法学》(第三版)第二编第五章第二节。 中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主观、客观要件的总和。虽然刑法理论界对这一概念和由这一概念建立起来的犯罪构成体系有诸多质疑,但人们还是接受了这一概念。 这一概念表明犯罪构成有以下三个特征:
    • 巫溪县危害国家安全罪具有什么特征?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2-02
      犯罪客体 犯罪侵犯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国家安全”,是指国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政治基础和物质基础的安全。具体是指国家的独立、国家的团结统一、国家的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政权、基本制度及国家的其他根本利益的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是指中国的主权独立、团结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稳固及其他国家根本利益的安全的总和。 犯罪的客观方面 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