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253条的利息是怎样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7 09:30:39 281 人看过

诉讼和仲裁都是解决纠纷两个法律途径,为了保证诉讼仲裁的顺利开展,国家有一系列的诉讼仲裁法规,保障了诉讼仲裁的运行,其中也规范了司法工作人员的行为,维护司法的威严和公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计算方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当事人在索要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6: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法第几条规定民事诉讼的有效期
    民事中的普通诉讼时效是3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此外,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一、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的计算应把握以下几点:1、没有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2、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
    2023-06-25
    162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利息的计算规则
    原告:,男,族,年月日出生,住,公民身份号码。联系方式。被告:,男,族,年月日出生,住,公民身份号码。联系方式。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元,支付利息元(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并支付自年月日起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借款利息怎么写才合法吗一般来说,在民间借贷中借款人和出借人如果在借条上没有约定好利息,或者是对利息的约定不够明了的,通常认定为借款人不用向出借人支付利息。根据法律规定,在民间借贷的利率中可以有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是其利率也不可以高于银行同期贷款的利率的4倍,倘若有高于这种利率规定的,相关部门将不会对高出的那部分利息加以保护。另外,法律规定民间借贷中的出借人的那一方不可以把利息和本金合在一起来向借款人谋取利息,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高利贷,倘若以上行为导致利息有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相关部门将不会对其超出的
    2023-07-16
    160人看过
  • 在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专属管辖是怎样规定的
    专属辖区专属辖区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人民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没有管辖权,当事人也不得协商变更管辖法院。专属管辖是强制管辖,具有管辖范围的排他性,排除了任何外国法院对属于中国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的管辖权,排除了诉讼当事人以协商方式选择国内其他法院的管辖权和法律一般地区管辖权和特殊地区管辖权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以下三类案件属于专属管辖:(一)房地产纠纷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房地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降低或丧失其性能和使用价值的地面附着物。如土地、矿山、建筑物等。将因房产纠纷提起的诉讼规定为专属管辖,是各国民事诉讼法的通行做法。(2)港口作业发生纠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港口作业是指船舶进出港口进行调度、装卸货物、排除障碍等作业。港口作业所引起的纠纷,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指海事法院)管辖。有利于法院调查、勘验、了解情况,及时、正确
    2023-08-06
    217人看过
  • 民间借贷的利息怎样是合法的,及诉讼时效
    一、民间借贷的利息怎样是合法的民间借贷利息在法律规定范围之内就合法。只要年利率不超过百分之二十四就合法,超过百分之二十四不到百分之三十六的部分看作自然债务,给了的不用还,没给的不能再要;超过百分之三十六的部分法律一律不保护,给了的要返还。二、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如下: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2.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3年)。3.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诉讼时效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4.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
    2023-05-06
    88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应怎么计算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无论是否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都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已经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经受到的损失;没有造成损失的,迟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民事诉讼就是民事官司,是指当事人之间因民事权益矛盾或者经济利益冲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经人民法院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审理的特殊案件的活动,以及这些诉讼活动中所产生的法律关系的总和。通俗地讲就是你的人身和经济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当事人通过打民事官司,达到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目的。与调解、仲裁这些诉讼外的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相比,民事诉讼有如下特征:民事诉讼是以司法方式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是由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争议。它既不同于群众自治组织性质
    2023-08-17
    403人看过
  • 民事诉讼终结条款是如何规定的,效力怎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一、诉讼期间原告死亡怎么处理诉讼期间原告死亡应当先终止诉讼。假如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就中止诉讼。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的,有继承人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通知他的继承人及时参加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诉讼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解决讼争的活动。二、离婚诉讼中一方死亡要怎么办下面我将针对离婚诉讼中一方死亡要怎么办的问题,简单分析如下:1、终结诉讼根据民诉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2023-06-27
    93人看过
  • 案件中止条件民事诉讼法是怎么规定的
    一、案件中止条件民事诉讼法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二、民事案件审理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
    2023-04-16
    398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主体资格规定是怎样的?
    一、民事诉讼主体包括哪些?民事诉讼主体,是指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涉及的诉讼主体包括三个方面,1、主持审判活动的审判机关,审判机关主导民事审判活动,是当然的主体。2、诉讼当事人,即参与诉讼活动的民事纠纷的双方,包括诉讼代理人。3、诉讼参与人,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民事诉讼主体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才能保证民事诉讼活动合法有效地进行。我们通常所提到的民事诉讼主体,是指第二类的诉讼当事人,即原告、被告、第三人以及上诉案件中上诉人、被上诉人。合格的当事人直接关系到诉讼的结果。我们在法庭上有时会遇到被告反驳原告称“你不能告我”,或者“你没有实体权利,你不能当原告”,法院要对当事人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并作出判断,这就是当事人诉讼资格是否适格的问题,即案件的原告、被告、第三人是否是本案正当当事人。二、如何认定民事诉讼主体资格?需要根据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来判断,但当事人适格又与实际
    2023-06-03
    118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第199条
    这里的原审法院指的是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法院。换言之,如果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是基层人民法院,那么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该基层法院申请;如果是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也可以向该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总之,主要看生效法律文书的作出机关,而不是是否经历过一、二审审级的审理。民事诉讼法再审规定一、民事诉讼法再审规定是什么1、民事诉讼法再审规定有以下两点。如下:(1)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2)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
    2023-07-06
    433人看过
  • 民事诉讼执行条例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执行条例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
    2023-06-03
    120人看过
  • 民事诉讼裁定终结执行的法定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执行终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一、执行中止的法定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执行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二、强
    2023-02-25
    56人看过
  • 民诉法规定民事诉讼不去会怎么样
    一、民诉法规定民事诉讼不去会怎么样?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被告必须到庭的,可以拘传。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所说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见《民诉意见》112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3、法院裁
    2023-04-13
    365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财产保全最新规定是怎么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财产保全的规定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1、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三条规定,在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时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提供担保的数额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2、人民法院对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以及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予以变卖,保存价款。3、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负责保管的有关单位或个人以及人民法院都不得使用该项财产。4、人民法院对不动产和特定的动产(如车辆、船舶等)进行财产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财产保全措施;必要时,也可以查封或扣押该项财产。5、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2023-03-17
    454人看过
  • 我国民事诉讼法是怎样规定当事人的举证责任的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六十五条举证期限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2023-06-14
    344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法第253条的疑问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2-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 民事起诉法253条有哪些规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29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即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两倍计算迟延履行的利息。
    • 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撤诉的条件有哪些,撤诉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7
      民事诉讼撤诉的条件有哪些: 1、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内容明确的申请。申请撤诉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对自己的诉讼权利加以处分的具体体现,故需有内容明确的意思表示,才有可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 2、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的目的必须正当、合法。依照处分原则的要求,当事人的处分行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施方为有效。因此,原告申请撤回起诉亦须以正当、合法为前提。也因如此,原告撤
    • 民事诉讼败诉后怎么办,民事诉讼法关于民事诉讼再审的规定是怎样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6
      1、民事一审败诉后,除过上诉外,还可以通过申请再审或通过检察院抗诉的方式来要求法院撤销生效一审判决,重新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生效的判决、裁定,可以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同时,检察院如果发现法院民事判决错误的,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抗诉。所以,当事人也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由检察院决定向法院提起抗诉。 2、如果有新证据可以推翻原生效判决的,可以要求再审。《民事诉讼
    • 民法典关于利息的规定是怎样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1-10
      关于利息的规定是这样的: 1、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2、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3、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4、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