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终止当事人的做法有几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3 19:22:56 102 人看过

按照法律的规定,融资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由出租人享有。而在融资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的归属,则可以通过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来确定。一般有如下几种做法:

1、退租。

在合同期限届满时,承租人将租赁物按使用后的状态交还给出租人。

2、续租。

在合同期限届满时,在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订立另一个融资租赁合同,或对本合同通过协议进行变更,由承租人按照一定的条件继续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

3、留购。

一般由承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时象征性地支付一定的价款,充抵租赁物的残值,而获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一、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归属于谁

应当是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选择来进行确定的,《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七条【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归属】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融资租赁合同不同于一般的租赁合同,在一般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以后,返还租赁物是承租人不可选择的义务,而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却可对租赁物的归属有选择权,承租人可支付一定的价格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这是因为,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购买租赁物,在经济上并不是为了取得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而仅仅是为了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即租金。出租人在租赁期间对租赁物享有所有权,实为担保能够取得承租人交付的租金,进而收回自己的投资及其应得的利润。

融资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较长,在合同期限内出租人基本上通过收取租金的方式将投资已经收回,进而将出租物的价值转让。当然,由于在租赁期限届满时对租赁物的归属有所不同,再加之租赁期限不同,租赁物的价值消耗不同,租金也会有所不同。反之,如果租期相同,租赁物在期限届满时归属不同,租金也会有所不同。所以,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时租赁物的归属,可以归出租人所有,也可以归承租人所有。

二、租赁期满后对租赁物归属问题

(一)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这就是说,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在租赁期间届满时,租赁物的所有权归承租人,也可以约定归出租人所有;归出租人所有的,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二)租赁期届满时,如果没有关于承租人的选择留购或续租租赁物的约定,或者虽有该约定但承租人不留购又不续租租赁物的,则承租人应按期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

(三)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享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5: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融资相关文章
  • 融资租赁合同非正常终止的具体表现有哪些?
    融资租赁合同非正常终止的情形包括:1、承租人的严重违约行为,又称实质性违约行为,是指承租人的违约行为从根本上损害了出租人对租赁资产的物权或债权利益;2、租赁设备因不可抗力或人为因素造成严重损坏或损失,不能继续使用。当承租人发生违约行为,特别是严重违约行为时,将直接损害出租人的债权利益。融资租赁合同的标准是什么融资租赁合同的标准是必须要严格的按照我们国家《民法典》第736条当中的规定来进行签订。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六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主要条款:1、双方当事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基本情况;2、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等;3、租赁物的保管、保养和维修;4、租赁物的交付、验收、交货地点和用途;5、租金的币种、金额、利率、支付日期;6、租赁合同的期限;7、租赁期满租赁物的处理;8、违约责任;9、争议解决方式;10、签订合同的时间、地点等;1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
    2023-07-11
    180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的不同,及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
    一、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的不同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的不同如下:1.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时,出租人并没有租赁物,需要出资向出卖人购买,这是不同于租赁合同的重要特点。2.因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复杂性,出租人没有相应的业务经验去选购租赁物,也没有相应的信息去选择出卖人,选择出卖人、选购租赁物,基本上都是由承租人决定的;出租人作为买受人,主要是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3.虽然出租人作为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但出卖人知道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融资租赁关系。4.因租赁物的特殊用途,在一般情况下,租赁物并不能向多个承租人反复出租。二、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如下:1.融资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2.融资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3.融资租赁合同主体具有特殊性。4.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金具有特殊性。三、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如下:1.租赁当事人。
    2023-05-03
    57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一般包括哪些
    一、融资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一般包括哪些《民法典》融资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一般包括出租方和承租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定义】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三十六条【融资租赁合同内容和形式】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七百六十条【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租赁物归属】融资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就该情形下租赁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租赁物应当返还出租人。但是,因承租人原因致使合同无效,出租人不请求返还或者返还后会显著降低租赁物效用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承租人,由承租人给予出租人合理补偿。二、融资租赁合同的有效期是多
    2023-05-03
    99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怎么终止
    融资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当事人也已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正确地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此时,合同终止。如果说合同解除是融资租赁合同终止的非正常形式,那么,期限届满就是融资租赁合同终止的正常形式了。按照法律的规定,融资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由出租人享有。而在融资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的归属,则可以通过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来确定。一般有如下几种做法:1、退租。在合同期限届满时,承租人将租赁物按使用后的状态交还给出租人。2、续租。在合同期限届满时,在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订立另一个融资租赁合同,或对本合同通过协议进行变更,由承租人按照一定的条件继续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3、留购。一般由承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时象征性地支付一定的价款,充抵租赁物的残值,而获得租赁物的所有权。如果当事人对租赁物的归属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则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如以上述方法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则依然归出
    2023-04-26
    270人看过
  • 民法典融资租赁合同终止履行的条件包含哪些
    融资租赁合同终止履行的条件具体有以下情形:1.融资租赁合同债务已经履行;2.债务相互抵销;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4.债权人免除债务;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民法典购房合同终止的情形是哪些民法典购房合同终止的情形有: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等其他情形。《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2023-08-02
    209人看过
  • 常用的融资租赁方式有哪几种
    融资租赁方式常见的有三种,直租、回租、经营性租赁。[一、融资租赁合同的无效情形1、出租人的资格不合法,导致合同无效。2、融资租赁标的物违法,导致合同无效。3、承租人与出卖人恶意串通,骗取出租人资金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4、以融资租赁合同形式规避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合同为无效合同。5、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的融资租赁合同。二、经营性租赁与融资性租赁的区别是经营性租赁与融资性租赁的区别:1、作用不同。由于租赁公司能提供现成融资租赁资产,这样使企业能在极短的时间,用少量的资金取得并安装投入使用,并能很快发挥作用;产生效益,因此,融资租赁行为能使企业缩短项目的建设期限,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同时,避免企业因资金不足而放过稍纵即逝市场机会。经营租赁行为能使企业有选择地租赁企业急用但并不想拥用的资产。特别是工艺水平高、升级换代快的设备更适合经营租赁。2、两者判断方法不同。融资租赁资产是属于专业租
    2023-04-11
    332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融资
    词条

    融资从广义上讲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从狭义上讲,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 融资方式分别是基金组织、银行承兑、直存款、银行信用证、委托贷款、直通款、对冲资金。... 更多>

    #融资
    相关咨询
    • 融资租赁合同有几方合同当事人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04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一般会有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承租人和融资租赁公司。不过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也会存在只有两方当事人的情况,最常见的就是售后回租。
    • 超过期限的融资租赁合同能否终止?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5-20
      能,但有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除合同约定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中途变更合同内容或者是解除合同。但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同意解约以及出现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终止合同的法定情形时,提前终止融资租赁合同不算违约。
    • 违法吗,违法的融资租赁合同能否提前终止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07
      是的,但是有可能承担违约责任。除合同约定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但是,当双方通过协商同意解除合同,出现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时,提前终止融资租赁合同并不违反合同。
    • 哪些情形导致融资租赁合同终止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09
      融资租赁合同在承租人是指违约或者租赁设备无法继续使用的情况下属于非正常终止。承租人出现严重违约行为,在根本上损害出租人关于租赁资产的物权或债权利益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租赁设备由于不可抗力或人为因素导致严重损坏或灭失,无法继续使用,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融资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怎么终止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6
      按照法律的规定,融资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由出租人享有。而在融资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的归属,则可以通过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来确定。 一般有如下几种做法: 1、退租。在合同期限届满时,承租人将租赁物按使用后的状态交还给出租人。 2、续租。在合同期限届满时,在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订立另一个融资租赁合同,或对本合同通过协议进行变更,由承租人按照一定的条件继续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 3、留购。一般由承租人在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