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离婚的情况具体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20:21:42 286 人看过

不得离婚的情况有:女方正在怀孕期间;女方生完孩子,孩子还未满一周岁;女方怀孕后,但是很不幸出现妊娠终止即流产,妊娠终止的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一、怀孕后离婚孩子的准生证怎么办

怀孕后离婚可以根据离婚证或是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到户口所在地的居委办理准生证。在女方怀孕期间、女方分娩后一年内以及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没有法院认为一定要接受的情况,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但是由女方提出离婚的情况除外。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方面申请离婚,一般是在特殊的条件下,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利益,法律才会同意离婚。

二、女方怀孕八个月可以提出离婚吗?

女方怀孕八个月可以提出离婚。但有前提条件,必须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两种情形之一才能起诉离婚,否则男方在怀孕期间不能起诉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三、孕妇怀孕期间男方可以向女方提出离婚吗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一般不提出离婚,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方处于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的,除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外,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3日 00: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证相关文章
  • 离婚冷静期具体适用于哪些情况?
    离婚冷静期适用的条件是双方协议离婚的情形,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起诉一方可以直接持起诉状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则不适用离婚冷静期。法律规定设置离婚冷静期的目的在于通过离婚冷静期让夫妻双方谨慎对待婚姻,给自愿离婚的当事人设置适当的时间“门槛”,促进当事人冷静和理智思考、妥善抉择。避免因为一时冲动而离婚的情形发生。这样既能保障离婚自由,又能保障双方作出正确冷静的抉择、保护好未成年子女的利益。离婚冷静期多少天一、离婚冷静期多少天1、离婚冷静期为三十天。从当事人提出申请,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受理以后从申请开始算30天,30天如果赶上节假日,从节假日结束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始算起,在之后的30天之内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办理登记手续,视同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
    2023-07-15
    206人看过
  • 房屋不得转租具体有哪些情形
    房屋不得转租的情形有:出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承租人拖欠租金的;签订的租赁合同违背双方意愿的;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一、承租合同可以进行公证吗转让承租合同的行为可以依法进行公证,但该转让行为应经出租人同意方认定为有效。租赁合同中已经约定可以转租、或虽未约定但出租人明确表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可以出租给第三人。新签订的租赁合同应符合双方意愿,转租时承租人不得在房屋内擅自搭建,不得拖欠租金,不得超过剩余租赁期限。二、租房合同只有一年可以转租吗1、从转租的前提来讲,转租必须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2、从转租的客体上讲,转租的房屋是出租的房屋,它可以是承租房屋的全部,也可以是承租房屋的部分3、从转租的收益来讲,转租人从转租中获得收益是无疑的。但原出租人是否也必须在转租中获得收益这将视具体情形而定,原出租人可以从中获取收益,但不是必须获得收益。4、转租成立后,转租人享有并承
    2023-03-08
    129人看过
  • 彩礼返还的具体情况有哪些?
    下列情形下可以要求返还彩礼:1、付彩礼后悔结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2、即使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没有一起生活就离婚;3、婚前给付彩礼会给付款人带来生活困难,离婚时也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离婚时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1、可以要求,但需要符合一定情形。但是一般不需要退还男方婚前支付的彩礼。男方在婚前支付给女方的彩礼,通常视为对女方的赠与,双方无特别约定的,该彩礼就属于女方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知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在对方主张返还彩礼时,人民法院应该予以支持。2、彩礼,是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
    2023-07-03
    420人看过
  • 分案处理的具体情况有哪些
    (1)原权利要求书中包含不符合单一性规定的两项以上发明。原始提交的权利要求书中包含不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发明的,应当要求申请人将该申请限制至其中一项发明(一般情况是权利要求1所对应的发明);对于其余的发明,申请人可以提交分案申请。(2)在修改的申请文件中所增加或替换的独立权利要求与原权利要求书中的发明之间不符合单一性。在审查过程中,申请人在修改权利要求时,将原来仅在说明书中描述的发明作为独立权利要求增加到塬权利要求书中或替换原独立权利要求,而该发明与原权利要求的发明之间缺乏单一性。在此情况下,审查员应当要求申请人将后增加的发明从权利要求书中删除。申请人可以对该删除的发明提交分案申请。(3)独立权利要求之一缺乏新颖性或创造性,其余的权利要求之间缺乏单一性。某一独立权利要求(通常是权利要求1)缺乏新颖性或创造性,导致与其并列的其余独立权利要求之间、甚至其从属权利要求之间失去相同的或者
    2023-06-01
    423人看过
  •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具体情况有哪些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具体情况:(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一、什么是非医疗事故非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医疗事故的除外情形分为哪些医疗事故的除外情形包括:(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
    2023-03-31
    318人看过
  • 逃逸的6种不认定情况具体有哪些
    逃逸的6种不认定情况具体如下: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一、怎样进行交通肇事逃逸赔偿(一)医疗费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二)护理费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
    2023-04-02
    382人看过
  • 不得假释的情况有哪些?假释具体需要的条件是什么?
    不得假释的情况有哪些(1)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累犯不得假释。(2)对实施了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并且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暴力性犯罪”除了上述列举的几种犯罪外,还包括其他对人身行使有形力的犯罪,如伤害、武装叛乱、武装暴乱、劫持航空器等罪。(3)对于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暴力性犯罪人,即使减刑后其刑期低于10年有期徒刑,也不得假释。此外,法律对适用假释规定了严格的司法程序,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根据刑法第82条规定,对于犯罪人假释的,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假释条件的,裁定予以假释。假释具体需要的条件1、适用假释的对象适格:我国规定的假释,指的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
    2023-05-06
    149人看过
  • 起诉离婚的具体办理情况
    1、管辖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调解调解原则上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如果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3、诉讼中的举证问题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必须提出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这些证据包括:能够证明
    2023-03-16
    353人看过
  • 离婚协议无效的具体情况
    离婚协议无效的五种情形:1、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2、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3、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4、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又不及时过户;5、约定的子女抚育费至子女18周岁以后。最常见的几种离婚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离婚协议在性质上属于民事合同,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行为主体不适格、合同双方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基于重大误解、一方存在欺诈、胁迫、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五种。生活中常见的无效协议,如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有欺诈行为,约定离婚后不得再婚、再婚后不得生育子女;这些条款因为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对当事人不产生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
    2023-07-03
    137人看过
  • 工伤认定有哪些具体的情况?
    一、工伤认定有哪些具体的情况?1、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2、视同为工伤的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
    2023-04-19
    417人看过
  • 遗嘱执行的具体情况有哪些?
    可订立口头遗嘱的情形有遗嘱人因病危濒临死亡时,在病榻上所立的口头遗嘱或者因自然灾害致使遗嘱人处于生命危险时,在遇难现场所立的口头遗嘱。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口头遗嘱执行制度有哪些口头遗嘱执行制度有: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可以以书面或录音录像的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以下人员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他无见证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
    2023-08-18
    449人看过
  • 离婚后怎么判断抚养权,具体有哪些情况
    一、对于哺乳期内2周岁为法定期限)的子女以母亲抚养为原则,但以下情况除外: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母亲有抚养能力却不尽抚养义务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共同生活的。4、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子女可随父方生活,但必须以不影响子女健康成长为前提。二、对于2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的,应优先考虑以下情形: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如果双方直接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
    2023-06-14
    91人看过
  • 离婚登记不予办理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不予办理离婚登记的法定情形有:1.男女双方未达成离婚协议的;2.男女有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一)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二)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四)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五)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六)当事人持《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2023-08-18
    254人看过
  • 检察院不予起诉具体有哪些情况?
    我国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做笔录猴不予起诉的条件为:(一)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四)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五)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检察院不予起诉的案件,公安机关怎么办检察院不予起诉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人民检察院不予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认可不起诉结果的,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释放犯罪嫌疑人,或者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进行解除;不认可起诉结果的,可以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2023-08-13
    112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离婚证
    词条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一般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颁发。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 更多>

    #离婚证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况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具体情况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03
      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是: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 具体有哪些情况才有离婚裁定书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02
      对方起诉后。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 离婚债务承担的具体情况有哪些呢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8
      离婚债务承担具体情况分为三种: (一)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二)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三)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 离婚时女方不给抚养费的具体情况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7-26
      离婚女方不给抚养费的,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支付抚养费,如果有离婚协议的,则直接要求其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支付抚养费即可。如果法院已经做出了对抚养费的判决的,则男方可以直接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的判决。 但如果女方是因为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而不支付抚养费的,则此时是可以免除支付义务的。
    • 具体哪些情况的分居可判离婚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24
      1、可判离婚的分居:夫妻一方已经提出诉讼离婚,经过调解仍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有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情形时,应当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