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能将什么列为竞业限制人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12:00:12 98 人看过

除了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其他人员用人单位不得被列为竞业限制人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以及竞业限制,其中,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这类人员在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不得到从事同类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或者是自己从事经营与原单位相同类产品的业务,竞业限制期限期限为两年。

一、竞业限制包含哪些条件

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竞业限制条款需要满足下列条件: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用人单位必须有商业秘密或其他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秘密权利的存在;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其他。

二、竞业禁止的条款包括哪些

竞业禁止的条款具体包括:1.竞业限制的范围条款。主要包括时间限制、地域限制、领域限制等;2.补偿条款。具体标准可由双方约定或执行相关行业或地方的规定。3、违约责任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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