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中当事人的认定在股权转让合同违约诉讼中,主要针对合同的法律关系,即股权转让合同的签字人,即股权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为原告或被告;此外,在工商股权变更登记方面,公司与利害关系人也参与其中。因此,本公司也可以作为第三方上市参与诉讼
<2.股权转让合同无效、解除的诉讼主要是因为本公司其他股东认为该股权转让合同不合法,违反公司章程,损害股东利益(如优先购买权)。该诉讼的原告应当是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公司其他股东,被告应当是股权的转让人和受让人。股权转让合同受让人认为股权转让人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欺诈行为的,也可以直接以自己为原告,以转让人为被告提起诉讼,确认股权转让合同无效或者解除股权转让合同。对于股权转让合同无效、解除的诉讼,我们认为本公司不适合作为当事人参与诉讼,因为本公司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一方,实际受本公司某一股东(一般为控股股东)的控制。允许公司作为当事人(特别是原告)参与股权转让合同无效、解除诉讼的,应当允许公司参与诉讼,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未提供工商变更股权登记手续的,容易造成一名股东或公司管理层以公司名义滥用诉权,股权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可以作为原告单方提起侵权诉讼,也可以与转让人作为共同原告共同提起侵权诉讼,被告是有义务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司或者有义务提供协助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股东不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不参与股东大会决议的)股权转让等)。股权转让合同受让人单方以原告、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涉及工商变更登记以外的股权转让事项的,股权转让人也可以列为第三方参与诉讼
(2)确定当事人因伪造公司股东签名非法转让公司股权而造成的
通常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司负责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直接将公司、企业的股权转让给自己或者其指定的人(包括虚拟人)。诉讼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确认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第二种方式是确认股东大会决议的无效性
(3)确认因公司增资扩股引发纠纷的当事人
公司增资扩股往往会导致部分股东持股比例的降低股东、稀释股份或转让公司控制权。在这种情况下,控制公司的股东往往以自己的名义或公司的名义与部分股东或第三方签订出资或投资协议;而一般来说,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增资扩股也必须以股东大会决议的形式进行。因此,公司增资扩股可能引发两种诉讼:一种是异议股东作为原告提起的诉讼。我们认为,在这类诉讼中,被告应当是签署股东大会增资扩股决议的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也包括公司增资扩股协议的签字人(签字人之一可以是公司)。另一种诉讼是围绕增资扩股协议的履行展开的。这类诉讼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是增资扩股协议的签字人。如果公司不是增资扩股协议的签署人,也可以增加公司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公司股权登记错误造成的诉讼当事人的认定,或者因工商变更登记而拒绝登记,或者擅自变更公司股东权益登记的,首先应当指出,诉讼性质不同于前三种诉讼。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错误登记公司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不予登记而提起的诉讼,或者擅自变更公司股东权益登记的,不应当直接属于公司股权转让引发的诉讼纠纷的范围,这种诉讼应当属于行政诉讼的范畴。被告必须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原告可以是权益受到侵害的股东或者公司。这类诉讼的诉讼结果只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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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判决期间履行工商登记的法定职责
<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恢复股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程序合法有效,而现有的工商登记状态应该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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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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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股权转让争议中的争议当事人青海在线咨询 2023-03-15确定股权转让纠纷的诉讼当事人的方式: 1、合同的违约的诉讼中,转让人和受让人作为原被告,涉及利害关系人公司可追加为第三人。 2、合同的无效和撤销之诉,原告是认为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公司其他股东,被告应当是股权的转让人和受让人;也可以受让人为原告、以转让人为被告。 3、其他确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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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纠纷如何确定当事人?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0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纠纷提起的诉讼如何确定当事人因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应当以股权转让合同的签订人,即股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作为原告或被告,如涉及办理有关股权变更登记纠纷,可以将公司列为第三人。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因办理有关股权变更登记而产生的纠纷,应当以股权转让协议取得股东资格的股权受让人为原告,有义务办理公司登记变更的公司为被告,如涉及股权转让事宜,可以将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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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转让纠纷第三人可以当中介人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22发生股权转让纠纷将公司作为第三人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说符合股权善意取得的情形或者是涉及到公司的利益或者股东的利益情况下才可以将公司作为第三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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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股被认定为股权转让纠纷是怎么回事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07一、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六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公司的法人财产独立于股东,股东一旦出资,用于出资的财产的所有权即转移至公司,每个股东都是公司的所有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有限责任,承担风险,分享利益。股东仅享有股权,公司则以其全部财产独立地对外承担责任,股东不得抽回出资。二、也就是说法律中没有退股这一说,除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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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纠纷股权转让案件主体资格怎么认定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28一、公司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限制股东转让股权的或者以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强制转让股权或者强行代转让方决定股权转让价格、付款时间或其他条件的,认为股东权利受到侵犯的股东可以公司为被告提起侵权诉讼。 二、股东以优先购买权被侵犯为由提起诉讼的,应列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为被告,股权转让已经由公司申请办理了变更登记的则将公司列为第三人。 三、股份有限公司以当年利润分配新股,以及股东大会对向原由股东发出新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