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司法部发布文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司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受害人行政赔偿或者刑事赔偿。第三条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工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有错必纠的原则。第四条司法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赔偿、刑事赔偿案件,实行有关业务部门承办,法制工作部门审核,机关负责人决定的制度。第二章赔偿范围第五条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狱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刑事赔偿:(一)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服刑人员,造成身体伤害或死亡的;(二)殴打或者唆使、纵容他人殴打服刑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三)侮辱服刑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四)对服刑期满的服刑人员无正当理由不予释放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戒具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死亡的;(六)其他违法行为造成服刑人员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关联法规:第六条司法行政机关的劳动教养管理所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行政赔偿;(一)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被劳动教养人员,造成身体伤害或死亡的;(二)殴打或者唆使、纵容他人殴打被劳动教养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三)侮辱被劳动教养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四)对劳动教养期满的被劳动教养人员,无正当理由不予解教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戒具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死亡的;(六)其他违法行为造成被劳动教养人员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第七条司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赔偿:(一)违法或错误决定吊销律师执业证的;(二)违法或错误决定责令律师停止执业,以及对律师事务所停业整顿的;(三)违法或错误决定吊销公证员执业证的;(四)违法或错误决定责令公证处停业或者撤销公证处的;(五)在各项管理工作中,其他违法行为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害的。第八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赔偿:(一)与行使司法行政机关管理职权无关的机关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二)服刑人员、被劳动教养人员自伤自残的行为;(三)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章赔偿程序第九条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制工作部门为赔偿案件受理机构,负责对赔偿请求进行初步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所的赔偿案件由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所受理、承办和审核。第十条请求赔偿应由请求人填写《行政(刑事)赔偿申请登记表》。特殊情况不能以书面方式提出的,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受理机关承办人员代为填写并作出笔录,当事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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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主要方式: (1)支付赔偿金。它是以货币形式支付赔偿金额的一种赔偿方式,支付赔偿金是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 (2)返还财产。是行政机关将违法占有或控制的受害人的财产还给受害人的赔偿方式; (3)恢复原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因...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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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行政机关行政赔偿办法哪个时候颁布的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5我来给你说一下民航行政机关行政赔偿办法什么时候颁布的吧主题分类:民航规章体裁分类:命令办文单位:政策法规司发文日期:2005-12-23名称:民航行政机关行政赔偿办法文号:民航总局第157号令 有效性:有效CCAR部号:CCAR-17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 第157号 《民航行政机关行政赔偿办法》已经2005年12月13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23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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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行政赔偿能否申请行政复议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31、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所应当作出的行政赔偿事由,能能够申请行政复议的,前提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其赔偿或者不赔偿的行为造成了损害。《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五条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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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赔偿与行政赔偿在我国司法赔偿有哪些河北在线咨询 2023-02-081、刑事赔偿与行政赔偿都是属于赔偿中的一种,那么行政赔偿与刑事赔偿有什么区别,刑事赔偿的赔偿请求人是即因行使侦查、检察、审判和监狱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侵害其人身权和财产权,依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有权提起国家赔偿请求的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行政赔偿请求人是指因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不法侵害造成实际损失而依法请求国家予以赔偿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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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可以进行民事赔偿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281、诉讼的性质取决于它要解决的争议的性质,而争议的性质通常由争议主体与争议的内容所决定。行政赔偿争议就争议的主体来说,它类似于行政行为争议,就争议的内容来说,它类似于民事争议。因此,行政赔偿诉讼与行政诉讼虽然都是因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诉讼,都是以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为被告,但行政赔偿诉讼与行政诉讼还是有一定的区别:行政诉讼审查的是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行政赔偿诉讼审查的是行政行为是否造成损害后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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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法错误拘留赔偿机关是指什么?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6关于行政赔偿法错误拘留赔偿机关是指什么这个问题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二)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