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价格约定不明的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02:30:10 479 人看过

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约定应当明确、具体,以便于,但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欠缺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的情况经常发生,此时可以对合同进行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当事人在合同中对质量、价款、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履行期限、履行费用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既不能通过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又不能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依法予以确定。

一、买卖合同如何约定试用期限吗

试用买卖合同的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由出卖人确定。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三十七条规定,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限。对试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

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的履行规则有哪些

合同条件约定不明确的履行规则为:当事人之间对于约定不明确的条款可以进行协议补充;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如果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的,则适用下列规则: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

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5: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处理合同不明确约定的建议
    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处理如下: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执行;没有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按照国家推荐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推荐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按照符合合同目的的通常标准或者具体标准执行;2、价格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执行;依法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执行;3、履行地点不明确,支付货币的,应当在接受货币的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房地产的,应当在房地产所在地履行;其他目标应当在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履行;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6、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承担。合同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确怎么办合同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确可以通过补充协议的方式来进行明确。当事
    2023-07-03
    281人看过
  • 格式合同中约定的合同条款要是存在不合理怎么办
    一、格式合同的不合理条款怎么处理格式合同的不合理条款可以主张条款是无效的。格式条款提供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自身的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排除对方的主要权利的,则该条款无效。比如,一中介公司提供一份自制《xxx买卖中介服务协议》的格式条款,约定买受人未能成功签订买卖合同的,需向中介公司支付总款的2%的违约金等形式。这样的条款就是中介公司加重买受人一方的责任、排除买受人一方的主要权利的条款。因此,该格式条款是无效的。二、了解什么是合同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
    2023-04-30
    110人看过
  • 要约收购价格不合理要如何处理
    一、收购人应确定要约收购价格,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要约收购挂牌交易股票的价格不低于下列价格中较高者:在提示性公告日前六个月内,收购人买入被收购公司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在提示性公告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内,被收购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百分之九十;2.要约收购未挂牌交易股票的价格不低于下列价格中较高者:在提示性公告日前六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被收购公司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被收购公司最近一期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特殊情况下需要对上述价格确定原则作调整执行的,收购人应当事先征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收购人提出的收购价格显失公平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要求其作出调整。二、要约收购要约收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向某一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公开收购要约的方式,以对该公司控股或者兼并为目的而取得该公司股份的行为。要约收购价是指收购价格。其最大的特点是在所有股东平等获取信息的基础上由股东自主作出选择,因此被视为完全市
    2023-06-27
    316人看过
  • 定金与合同约定价格的差异
    1、性质不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2、特点不同:订金可通过双方协调归还。而定金只有遇到签订的认购合同不规范等情况下,才能退还。3、担保性质不同: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违约金和定金有何区别定金是签订合同时或之前预先支付的,作为签订合同或履行合同的担保,具有双倍返还的惩罚性;违约金是双方在合同种约定的,违约方应支付的赔偿金,不事先支付;定金是交付后才生效,也就是说,即使双方合同约定了定金,但是定金实际没有交付,则该定金条款不生效;而违约金是诺成生效的,只要双方签字约定,就具有法律效力。定金在性质上是违约定金,具有预防违约金的性质,因此它与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相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
    2023-07-15
    472人看过
  • 中标价格和合同价格的区别
    一、中标价和合同价的区别中标价,就是确定的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列明的投标报价。也就是说中标价是中标人确定的价格,但首先他得中标。一旦选定中标人,也就视同招标人认可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因此,中标价格即为合同价格不能修改。合同价,一般是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成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合同价是指在工程招投标阶段,承发包双方根据合同条款及有关规定,并通过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所计算和确定的拟建工程造价总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六十二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招标人不得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不得强制要求中标人垫付中标项目建设资金。第六十三条招
    2023-03-24
    343人看过
  • 施工方要求对固定价格合同审价怎么处理
    法律咨询:施工方要求对固定价格合同审价怎么处理的咨询我公司与甲方签订的是固定总价合同,施工过程中双方一直都没有争议。但在竣工结算时,甲方认为固定总价的价格有些高,所以要求委托审价,我公司不同意,甲方便对我公司不予理会。我公司应该怎么办?律师回答:贵公司和甲方签订的是固定总价合同,通常情况下合同价款是不做调整的。但是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设计变更、经济签证以及其他情形引起合同价款变更的,贵公司和甲方可以对合同约定的固定总价进行调整。如果不存在上述引起合同价款变更的情形,甲方要求重新对合同总价款进行审价的,贵公司可予以拒绝。如果在原有基础上发生设计变更、经济签证以及其他情况引起合同价款变更的,贵公司可同意只就合同价款变更部分进行审价。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条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第三十一条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
    2023-06-15
    66人看过
  • 口头约定的合同没有合同写明货物的价款如何处理
    1、双方协商。无论是签订买卖合同,还是口头承诺合同,都是双方自愿承诺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对货物价格不确定,可以通过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议能达成一致,可以进行补充协议。2、根据合同的特殊条款。有些买卖合同有特殊规定,不确定货物价格的,也可以参考该条款确定。3、根据交易习惯。如果是熟练的客户关系,双方也可以默认交易方式,或者直接根据业内的方法来决定。如果以上方法无法确定货物价格,可以根据以下情况确定最后价格:1、必须执行政府价格。政府指导价格的,按这个价格履行。2、除上述情况外,按同类产品、同类服务签订合同时履行地市场价格履行。但是,无论如何,双方都没有事先约定货物价格,会计时遇到麻烦,如果无法解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申请仲裁。如果双方口头约定仲裁,或者协商处理时,双方明确补充仲裁协议,可以根据仲裁条款向仲裁院请求处理。2、法院起诉。如果双方没有约定仲裁,此时可积极向法院起诉处理,
    2023-08-06
    345人看过
  • 合同不明怎么合理解约
    合同约定不明时,不一定能解约,当事人可以协商签订一个补充协议来明确其约定不明的条款。《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无效合同的解约流程是什么(一)通知对方当事人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的,在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如果选择解除合同,应通知对方当事人;发生法定情形而使当事人享有解除权的,解除权人如果选择解除合同,同样也应通知对方当事人。(二)对解除合同存在异议的,可请求法定机构解决。当事人一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后,对方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可向法院起诉或依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对于这些有效裁定,当事人
    2023-07-25
    432人看过
  • 明确合同价格的关键:处理与解决方法
    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约定应当明确、具体,但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欠缺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的情况经常发生;此时可以对合同进行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当事人在合同中对质量、价款、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履行期限、履行费用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既不能通过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又不能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依法予以确定。质量标准不明确没有合同意见该怎么处理处理合同质量标准不明确的方法是: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达不成协议的,可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可依次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的顺序来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
    2023-07-18
    152人看过
  • 建筑劳务合同未约定价格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一、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应该怎么样解决在建筑工程建设中产生纠纷是难免的,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应视具体情况具体处理。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施工企业与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签定的劳务分包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若干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条和《合同法》等规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合同无效后的处理:如果劳务分包企业提供劳务的工程合格,劳务分包企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请求劳务费的应当得到法律支持。如果仅仅因劳务分包企业提供的劳务质量不合格引起的工
    2023-04-01
    384人看过
  • 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的区别是
    一、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的区别是签约合同价是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暂估价的合同总金额。而合同价格则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二、工程款支付担保的责任范围在保证期限内,被保证人在工程款支付保函列明的保证范围内发生违约事故,保证人依据主合同和保函的约定,代被保证人向受益人支付工程款。保证人赔付金额的总和不超过保函金额。其中,违约事故是指被保证人不履行主合同约定的支付工程款的义务,给受益人造成损失的事件。保函金额为主合同约定的除预付款外被保证人应支付的工程款金额或另行约定(以保函为准)。三、建设单位欠付工程款怎么办《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
    2023-05-03
    353人看过
  • 如何处理施工方要求的固定价格合同价格审核
    法律咨询:对施工方要求的固定价格合同价格评审如何处理的咨询。但在竣工结算中,甲方认为固定总价偏高,需要委托价格评审。我公司不同意,甲方将不理我公司。我们公司该怎么办?律师回答说:贵公司与甲方签订的是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格一般不作调整。但在施工过程中,如因设计变更、经济签证等情况导致合同价格发生变化,贵公司和甲方可调整合同约定的固定总价。如果上述情况没有引起合同价格的变化,甲方要求重新审核合同总价,贵公司可以拒绝。如果在原基础上因设计变更、经济签证等情况导致合同价格发生变更,贵公司可同意仅对合同价格变更部分的价格进行复核。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条国家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国务院可以规定强制监督的建设项目的范围。第三十一条受监理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签订书面监理合同。第三十二条建设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
    2023-05-07
    371人看过
  • 签订了价格不合理的合同
    1、如果是基于自己真实意思表示签订的价格不合理的合同,那么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签订,必须履行。2、如果是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3、如果是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违约合同怎么撤销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无条件撤销合同。如果有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况的,不利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
    2023-04-04
    322人看过
  • 合同是否可以不注明价格?
    有效的,没有确定金额的合同有没有效,要依据合同的具体内容而定,如果只是没有确定金额,合同的其他方面合法的,该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则一方违约时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违约金一般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此时,由损失方提供由于相对方的违约行为导致自己损失的证据,主张赔偿。质押不写合同可以吗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的概括总结。在质押的过程当中也会出现很多各种各样的问题,所以在质押的时候双方一定要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这样才能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纠纷。具体如下所述:(一)质押合同应采书面形式(二)明晰担保债权质押合同是从合同,其效力附属于主合同即债权合同。因此,债权合同中主债权的具体内容直接关系到质押合同所担保的范围,乃至质押权实现的可操作性。质押合同必须明确其所担保的债权:1、债权人和债务人2、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3、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4、债务人履行债
    2023-07-07
    67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约定合同价格不明确,如何处理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18
      合同对交易价格的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不能达成协议补充协议的情况下,必须按照签订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的法律执行政府的价格和政府的指导价格的情况下,必须按照规定履行。
    • 买卖合同中价格约定不明确的,合同是否成立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5
      买卖合同当事人未就价款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并不导致合同不成立。但需要法律规定出如何确定的原则。依照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就价款的问题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然不能确定价款时,除依法由政府定价的以外,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由法律规定确定价款的原则是为了弥补当事人订立合同时考虑的不足,而依订立合同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能够合理地反映当事人的真实
    • 此外,合同中对交易价格约定不明确时,应如何处理?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12
      合同对交易价格的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不能达成协议补充协议的情况下,必须按照签订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的法律执行政府的价格和政府的指导价格的情况下,必须按照规定履行。
    • 约定了价格但交易不明确,请问合同法中怎样处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18
      合同对交易价格的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不能达成协议补充协议的情况下,必须按照签订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的法律执行政府的价格和政府的指导价格的情况下,必须按照规定履行。
    • 固定价合同不合格的原因,怎么处理合同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8
      我们是专业建筑工程律师,给你做如下答复,希望能够帮助您第一工程固定单价合同一般是不能调整的,除非有特殊情况。第二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按照审计价格作为支付依据,审计结论对施工方不具有法律效力。审计价一般存在于政府工程中。第三工程出现漏项,如果清单中没有列明的,可以认定为存在争议的工程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起诉后申请法院做工程司法鉴定。第四承包人的决算材料,甲方应当在收到后28天内答复,如果合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