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公积金如何避免被分割问题:离婚公积金可以在离婚前予以约定,折价予以对方或者自己享有而对方支付现金。法院只会分割夫妻间的共有财产,但是双方可以另行约定。公积金在一般情况下是无法提取的。除非是职工退休或者购买商品房等,离婚不能作为提取公积金的法定理由。
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在工作时由个人和单位共缴纳的一种福利性财产,其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处理公积金夫妻财产分割时,往往会采取折价补偿的方式进行。为防止其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可以在离婚前约定。
离婚公积金可以分割吗
离婚公积金可以分割,前提是该公积金是在婚后实际获得或者是应当获得的。
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个人储蓄、单位资助、专项使用的住房长期储蓄,其中一部分就是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是工资收入的一部分,离婚时应当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在离婚案件中具体处理住房公积金时,首先应严格区分名下公积金款项取得于婚前还是婚后,离婚时能分割的只是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另外,在处理公积金夫妻财产分割时,往往会采取折价补偿的方式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公积金全攻略:高收入白领的公积金避税策略
462人看过
-
离职后公积金未封存应对策略
483人看过
-
公司债权人保护策略
423人看过
-
住房公积金逾期应对策略
181人看过
-
公积金贷款断交的应对策略
148人看过
-
离婚策略:明确
375人看过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
离婚案件诉讼策略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1-27离婚是夫妻双方依法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离婚是一种法律行为,不是人们的任意行为。只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的存在,才谈得上离婚。凡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即可离婚。 律师在办理离婚案件中应注意下面几点内容: 一、要全面了解婚姻状况及离婚理由,律师在办理离婚案件时,首先要了解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还是无效婚姻、同居关系等婚姻情况。不同的婚姻状况诉讼方案是不一致的。其次要
-
国家对驰名商标的保护策略陕西在线咨询 2021-08-221、未注册的驰名商标。 《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第一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可见,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享有类似于普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2、注册的驰名商标。 《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第二款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
-
金融犯罪的辩护策略包括什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24金融犯罪的辩护策略有: 1、被告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被告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均系办理集资诈骗等金融诈骗犯罪案件中辩护律师应首要考虑的问题。 2、从鉴定意见入手,进行证据不足的无罪辩护:由于金融诈骗犯罪案件必然会涉及数额计核的问题,因此针对计核问题的鉴定意见,系还原案件事实情况的关键。 3、从资金的使用情况入手:在认定被告人是否构成金融诈骗犯罪前,应重点关注资金来与去的情况。
-
乐山公摊面积司法强拆应对策略山东在线咨询 2024-11-06在房屋拆迁中,通常会给予被征收房屋的公摊面积补偿。以石家庄为例,强调要调查不同类型被征收房屋的公摊补助系数,房屋征收部门应根据被征收住宅房屋的具体情况给予公摊补助。公摊补助系数由市、县(市)、矿区人民政府公布。部分省市的安置房面积也有相应规定,建议查询当地政府官网以获取更多信息。
-
无罪辩护策略是什么安徽在线咨询 2023-01-151、实体性的无罪辩护 实体性的无罪辩护,是指辩护人运用刑法所确立的制度、理念和原则,主要运用犯罪构成理论,为被告人所做的无罪辩护活动。 任何犯罪必须同时具有适格的犯罪主体、犯罪的故意和过失、侵犯了法律保护的犯罪客体,而且具有犯罪的客观行为,才可以认定犯罪成立,否则可作无罪辩护,本文第三部分无罪的法定事由可以作为实体辩护的主要依据。 2、证据不足的无罪辩护 证据不足的无罪辩护是指辩护人运用刑事证据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