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8级大地震发生后,中央和地方财政拨付了大量专项资金,全国大量企业和团体、各族人民、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以及国际社会多种形式慷慨捐助,为抗震救灾提供了强大的物质保障。加强对这些款物的收支监管,确保灾民救助和群众基本生活,尽快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推动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最终夺取抗震救灾全面胜利,至关重要。
如此大量的赈灾款物不仅历史上绝无仅有,而且其涉及的范围更是第一次遍布全世界。这些赈灾款物使用中一旦出现问题,其影响不可挽回。通过扎实有效的国家审计监管工作,可以保证救灾款物都用于受灾群众,发挥最大效益,以回应社会各界对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关切,给群众交一本明白账、放心账,更好地体现党和政府及国际国内社会各界对受灾群众的亲切关怀,进一步增强党和政府的凝聚力、公信力,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干部做好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全过程跟踪审计监督,就是以实际行动支持抗震救灾。为夺取抗震救灾全面胜利作出应有的贡献。
要圆满完成这次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跟踪审计任务,笔者认为必须着重解决好以下重点难点工作。
难点之一,确认赈灾收入总量,锁住龙头。
本次“爱心捐助”遍及全球各界,尤其是国内赈灾收入流动渠道纵横交错,圆满做好这次跟踪审计工作,首先正确及时确认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的总量是十分重要一环。解决这一难点的重点思路与措施:
1、全面理清全部赈灾收入渠道。从目前公布的信息中,赈灾款物来源主要有国内外政府组织、社会团体、企业、个人;资金性质主要有国家各级财政安排、社会各界捐助。
2、细致摸清全部赈灾收入机构与组织,特别是可能存在的一些应对突发大地震而临时成立的面向个人赈灾捐助倡导组织。
3、科学设计审计统计及调查方法流程、表格,确保所有赈灾款物得到全面反映记载。
4、要通过各级审计机关注重发挥审计体系各审计组织的联动功能,确保审计统计及调查不留死角,既要防止数据重复,更要防止数据遗漏,特别对定向捐助、未到位认捐、各地不留名爱心人士的现金、转帐捐助应专项列示,一是以备查考,二是严防弊端。
5、审计调查与社会已捐助申报相结合。各地审计机关应设立社会已捐助申报专线电话,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以方便捐助者通过审计监督关注自己的爱心行动是否落到实处,促进审计统计调查所获赈灾款物数据的正确完整。
难点之二,查明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拨付机构及手续,抓住要害。
本次汶川大地震的突发性难免形成初期阶段救灾工作对赈灾款物拨付使用“管理多元性、规范滞后性”的现状,巨量赈灾款物使用中一旦出现问题,其影响不可挽回。解决这一难点的重点思路与措施。
1、在全部赈灾收入机构与组织中,分清收入全部上解、上解与拨付使用兼有、收入与使用拨付管理扎口三种类型机构,查明赈灾收入组织中发生救灾款物直接拨付使用的单位,以便完整地核对拨付使用真实性。
2、在救灾资金和物资拨付使用跟踪审计中,除社会影响特别重大事项外,应将重点放在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用途确认和拨付手续真实性上,严肃查处有胆大妄为者借机谋取私利。具体使用情况监管有抗震救灾现场指挥管理机构和“五部委”中其他部门等联合进行,审计不必事无巨细,面面俱到。
3、由于汶川8级大地震事发突然,受灾面积广,救灾资金和物资调拨使用紧急,客观上在救灾期间(尤其是初期)会存在较多特事特办的情况,可能给审计判断确认带来一定难度。遇到此类问题一定要科学鉴别与实事求是相结合,妥善处理好合法不合理与合理不合法的事项,在重点把握其真实性与有效性的基础上合理允许完善不足。
难点之三,突发重大事件后全国性非常规审计的有效联动,整体“一盘棋”。
解决这一难点的重点思路与措施:
1、迅速做好地方审计机关对救灾款物自发跟踪审计向由国家审计署统一组织部署审计的过渡衔接,确保步调一致,口径统一,规范操作。
2、明确划分各级审计机关跟踪审计工作对象范围,防止交叉重复,结果数据混乱。如单位捐助情况审计与审计对象管辖范围衔接,个人捐助情况审计与地方行政区辖范围衔接等等。
3、跟踪审计动态要求由审计署指导机构与各级审计机关直接电子信息勾通下达,促进时效快捷,联动迅速;审计统计及调查数据由各级审计机关汇总直接汇报与逐级汇总并审核上报相结合,并明确审计质量奖罚责任。
难点之四,审计结果公信力要求高于常态,过程透明。
审计结果公信力是审计工作完成好坏的重要标志,由于这次跟踪审计结果具有国际国内社会各界、各层次的强烈关注度,因而千方百计提高本次跟踪审计结果公信力显得十分重要。解决这一难点的重点思路与措施:
1、在跟踪审计全过程中,征集聘任一定数量的赈灾特约审计员(国内外各界相关代表人士)参与各级审计机关的跟踪审计相关活动,让其切身了解跟踪审计的过程、方法、工作标准、审计依据、质量要求等,并对阶段性审计结果和最终审计结果发表参与意见,应是提高本次跟踪审计结果公信力的重要方法和途径。
2、赈灾特约审计员的征集应采用社会化举荐与政府审核批准相结合的方式。
社会化举荐就是各级审计机关公开向社会征集并由各界捐助者(如企业、团体、个人等)举荐有代表性的赈灾特约审计员2名以上,如无举荐对象可由审计机关特邀对象。
政府审核批准就是政府主管审计领导对照赈灾特约审计员聘任资格条件审核批准。赈灾特约审计员聘任资格条件由国家审计署临时制定颁布试行。
难点之五,非常规性审计规范或有缺陷,注重建设性。
解决这一难点的重点思路与措施:
1、由于目前国家尚未形成健全完善的救灾资金和物资收支管理使用和监督规范,因此这次跟踪审计有必要采用“边审计,边完善规范”的方式,着力解决好救灾资金和物资跟踪审计工作的具体依据及标准问题。
2、除搜集国家、政府部门原已颁布的一些救灾资金和物资收支管理使用办法、规定外,重点归纳整理好5.12汶川8级大地震发生后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对这次抗震救灾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国务院及其相关部门及时制订颁布的救灾资金和物资收支管理使用办法、意见等规定,及时下达各审计机关作为明确的工作依据和标准。在此之前,各审计机关应按照“边审计,边完善规范”的要求,先将跟踪审计工作有条不紊、积极有序地开展深入。
3、相关职责部门要勇于正确坚持“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研究单独或联合制订下发跟踪审计过程中遇到不明确又急需的一些执行依据,如捐赠物资的计量折价办法、审计信息发布规范、救灾资金和物资收支核算规定、违纪定性及处罚标准等,积极为救灾资金和物资收支的监管工作健全完善法规依据。
这次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跟踪审计是国家审计署应对新时期突发事件审计工作的重大创新,党中央和国家政府及全国人民高度关注,全球各国政府和世界人民也在密切关注,这也是对国家审计组建发展以来应对突发事件,与时俱进地展开创新审计工作能力与水平的最严峻实战考验。正如赴四川灾区审计一线的刘家义审计长告诫8万名审计干部,“这项工作完成不好,我们就无法向党、向国家、向人民交代”。对此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干部应有足够重视,要以“位卑未敢忘忧国”的赤子之心,科学创新审计方法,按照国家审计署的统一部署,作为高度的政治任务,及时圆满完成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跟踪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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