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仓储合同要素即应该包括哪些主要的条款,我们可以概括如下:
1、货物的品名和种类;
2、货物的数量、质量及包装;
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和时间;
4、进出库存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5、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6、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帐号、时间;
7、责任的划分和违约处理;
8、合同的有效期限;
9、合同应订明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期限,以便对方作好相应的准备。
一、什么是仓储合同
仓储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由保管人(又称仓管人或仓库营业人)为存货人保管储存的货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从外延上看,仓储合同是一种提供劳务服务的合同;从内涵上看,仓储合同是储存他人的物并获取报酬的合同。
仓储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仓库营业人须为有仓储设备并专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人。所谓仓储设备是指能够满足储藏和保管物品需要的设施,其并非仅指以房屋、有锁之门等外在表征的设备,例如,可供堆放木材、石料等原材料的地面,同样为仓储设备。所谓专事仓储保管业务,是指经过仓储营业登记专营或兼营仓储保管业务。
(2)仓储合同的标的是仓储服务行为,仓储合同的标的物是仓储物。仓储物为动产,不包括不动产,包括种类物和特定物。
(3)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仓储合同自成立时起生效。仓储合同的内容主要有:仓储物的名称、数量及质量,仓储物入库、出库时间及有关手续,仓储物验收标准及内容,仓储物仓储要求及条件,计费项目、标准及支付方式,责任承担及合同期限等。
(4)仓储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不要式合同。保管人提供储存、保管的义务,存货人承担支付仓储费的义务。仓储合同须有仓储占有的转移,即存货人要交付仓储物,但仓储占有的转移并不等于仓储物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转移,保管人一般无权使用、处分仓储物。
(5)仓单是仓储合同的重要特征。存货方主张货物已交付或行使返还请求权以仓单为凭证。保管人必须签发仓单,但仓单并非仓储合同本身,签发仓单并非合同的成立要件而仅是一种履行行为。
《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仓储合同定义】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二、仓储合同的订立主体是什么
保管人合同存货人是仓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即仓储合同的主体。
在仓储合同中,为存货人保管货物的一方只能是仓库营业人。仓库营业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合伙、其他组织等,但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也就是具有仓储设备和专门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资格。
所谓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资格,是指保管人必须取得专门从事或者兼营仓储业务的许可。在我国,仓储保管人应该是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充实仓储保管业务,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仓至仓条款的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294人看过
-
仓储合同关于留置权的规定,仓储合同需要备案吗
468人看过
-
仓储合同中需要特别留意的条款是什么?
421人看过
-
仓储合同中有哪些条款需要注意?
385人看过
-
仓储合同的必备要素
176人看过
-
了解仓储合同的条款规定
313人看过
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
什么是仓储合同?仓储合同生效后?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07因为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生效。除非合同中另外约定了合同生效的条件或时间,按照合同的约定生效。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受合同约束,任何一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都要承担违约责任。据《民法典》第九百零五条规定,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金融仓储公司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1-11金融仓储公司可以归类于金融资产管理管理公司,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第5条——第10条的规定: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亿元,由财政部核拨。 (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 (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设立分支机构,须经财政部同意,并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 颁发《
-
金融仓储公司具备的条件是什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3-04-27金融仓储公司可以归类于金融资产管理管理公司,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第5条——第10条的规定: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亿元,由财政部核拨。 (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 (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设立分支机构,须经财政部同意,并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 颁发《
-
民法上解除仓储合同需要什么条件?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24民法典规定解除仓储合同的条件是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法律针对一些具体合同规定了特别法定解除条件的,从其规定。
-
2022年仓储合同有哪些条款贵州在线咨询 2023-01-03一、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应该有: 1、货物的品名和种类; 2、货物的数量、质量及包装; 货物的包装由存货方负责。其标准,有国家的或专业的标准的,按国家和专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议定。 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和时间; 4、进出库存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5、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6、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帐号、时间; 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