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行政行为的效力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1:11:54 425 人看过

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行为应当被撤销或部分撤销。但对于违反法定程序的处理,从近年来程序违法区分效果论、程序治愈论等理论的引入来看理论界并不接受实定法这样无弹性的制度安排,司法实务中也出现越来越多的个案否定了违反法定程序一律撤销这样的立法逻辑。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法律后果认定上,可以利用因素考量的方法,对程序违法性的强弱综合判定,并区分情形予以撤销,在程序违法情形被“治愈”的情况下,可以对程序违法行为不予撤销。

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在其具备可撤销的情形下,由有权国家机关作出撤销决定后而使之失去法律效力。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撤销判决主要适用于具体行政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

1、主要证据不足。指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缺乏必要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事实情况。主要证据不足意味着行政机关在查清案件基本情况或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作出了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缺乏事实基础,人民法院有权予以撤销。

2、适用法律错误。指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错误的适用了法律、法规的条款。

3、违反法定程序。指行政机关在实施具体行政行时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作出该行为应当遵循的步骤、顺序、方式和时限等要求,它是作出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判决一个独立存在的理由,不依附于其他任何条件,只要具体行政行为违反程序,不管决定正确与否,都构成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理由。

4、超越职权。指行政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超越了法律、法规授予其的职权界限,实施了无权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肆表现在:行政机关行使了宪法、法律没有授予任何国家机关的权限,或者行使了法律授予其他国家机关的权力超越聊备一格半自动化的地域范围;超过法定时间行使权力;超越发法律、法规规定的数额规定。

5、滥用职权。指行政机关具备实施行政行为的权力,并且其行为形式也合法,然而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目的违反法律、法规赋予其该项权力的目的。它实际属于权力的不正当行使。在实践中滥用职权的主要表现有:第一,不正当的考虑。行政机关或公务员这了小集团利益或者个人利益,故意考虑法外因素或者故意不考虑应当考虑的;第二,故意迟延和不作为。指行政机关在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请求或者申请时明知自己负有作为义务,但却以各种理由故意推脱,拖延自己的职责。第三,不一致的解释和反复无常。不一致的解释指行政机关在处理同类案件时,对某些解释往往相互矛盾故意随意解释,导致这些解释往往相互矛盾和冲突;反复无常指行政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没有明确的标准,经常改变的自己的主张和决定。

(二)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

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

2、行政行为不适当。

(三)行政行为撤销的法律结果:

1、行政行为自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销的效力可一直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

2、如果行政行为被撤销,那么,由此造成相对方的一切实际损失应由行政主体予以赔偿;

3、如果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行政相对方的过错(如其通过虚报、瞒报有关材料而获取行政主体的某种批准、许可行为等),或行政主体与相对方的共同过错(如行政行为是在相对方行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的情况下作出的)所引起的,行政行为撤销,行政主体通过相应行为已给予相对方的利益均要收回;行政相对方因行政行为撤销而遭受到的损失均由其本身负责;国家或社会公众因已撤销的行政行为所受到的损失,应由行政相对方依其过错程度予以适当赔偿;行政主体或其工作人员对导致行政行为撤销的本身的过错则应承担内部行政法律责任。

司法裁判者在判定违法性能否“治愈”的过程中,应当着重考虑的因素包括实体结果正当性、程序独立的价值、相对人的权益受损程度、程序目的等因素,最终根据数个因素的综合情况来判定行政行为的程序违法性是否可以被容忍,进而做出适当的裁判。本文力求能总结出一些判定违法性“愈合”的重要考量因素和常见类型,以缓解行政法官在这一问题上面对理论指引与立法安排冲突时的纠结状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5: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主体相关文章
  • 行政行为的先定力是什么意思,行政行为的生效要件
    先定力是指法律行为在合法性尚未最终确定时被推定为有效的能力,它是法律行为主义调整方式所必需的程序规则。双方行为必须在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情况下才能具有先定力,而单方行为只需有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生效。行政行为的公定力是指行政行为的效力范围及于全社会,而不限于当事人,它和行政行为的推定有效是两个不同法律范畴的概念。行政行为的生效要件主体合法所谓主体合法是指作出行政行为的组织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成为行政行政行为主体的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并且该行政主体应当是依法设置的行政机关或是依法被授予行政职权的组织。由于行政行为通常是由行政主体的具体工作人员实施的,因此这些工作人员应具备法定条件,才能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性。另外,主体合法除了要求行为主体必须是行政主体以外,还要求其行为必须在权限范围内。若行
    2023-06-13
    62人看过
  • 具体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和废止
    (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开始、停止和终止具体行政行为效力的开始。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条件,不存在具体行政行为的无效因素,具体行政行为在理论上就可以开始发生法律效力。即使有关当事人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或者有合法性疑问,在有权国家机关作出最终裁判或者停止执行的程序裁决以前,一般还是要遵守该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开始生效的时间,一般地说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就可以立即生效。但是行政机关也可以安排某一事件发生后或者经过一段时间后才发生效力,这经常出现在附生效条件的具体行政行为中。具体行政行为效力的停止。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会导致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力的停止。我国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了因为行政诉讼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三种情形,行政复议法第21条规定了因为申请行政复议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四种情形。导致具体行政行为效力终止的原因,可以分为没有违法因素的和有违法因素的两类情形。没有违法因素的情形有
    2023-06-06
    294人看过
  •  行政行为撤销的具体程序
    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不一定都会被撤销,处理程序违法需要综合考虑因素,司法实务中也会出现不撤销的情况。违反法定程序的处理可以采用因素考量方法,综合判定程序违法性的强弱,并区分情形予以撤销。在程序违法情形被“治愈”的情况下,可以对程序违法行为不予撤销。行政行为的撤销是由有权国家机关依法作出决定后使其失去法律效力。依据法律规定,行政行为必须遵循法定程序。若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则应当被撤销或者部分撤销。但对于违反法定程序的处理,从近年来程序违法区分效果论、程序治愈论等理论的引入来看理论界并不接受实定法这样无弹性的制度安排,司法实务中也出现越来越多的个案否定了违反法定程序一律撤销这样的立法逻辑。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法律后果认定上,可以利用因素考量的方法,对程序违法性的强弱综合判定,并区分情形予以撤销,在程序违法情形被“治愈”的情况下,可以对程序违法行为不予撤销。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在其具备可撤销的
    2023-10-20
    342人看过
  • 第三人撤销权还是行使撤销权的行为有效吗
    第三人撤销权一般都是发生在合同订立的时候,对于善意的第三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一个月以内是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恶意串通损害第三利益的,该合同是无效的合同,第三人可以依法行使合同撤销权。一、无效与可撤销区别无效与可撤销一般适用于合同纠纷的情况,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约赋予其法律效力。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可撤销合同是指因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瑕疵,撤销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者变更的合同。与无效合同相比,可撤销合同在撤销前已经生效。在被撤销以前,其法律效果可以对抗除撤销权人以外的任何人。而无效合同在法律上当然无效,从一开始即不发生法律效力。而且可撤销合同的撤销,应由撤销权人以撤销行为为之
    2023-04-12
    480人看过
  • 行政处罚半年后怎样撤销处罚,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
    一、行政处罚半年后怎样撤销处罚被处罚行政处罚后,不会自动撤销的。如果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作出撤销决定后,行政处罚会撤销。《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二、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2)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所谓“不适当”,是指相应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符合有关善良风俗等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
    2023-04-19
    383人看过
  • 行政行为的效力有哪些?行政行为的特征是怎样的?
    一、行政行为的效力有哪些通常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这种行为是行政主体所有行为中的一个部分,而不是全部。行政行为的效力主要表现为:(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是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力。(2)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或组织必须遵守、服从。主要表现为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拘束力。(3)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所谓“公定力”是指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相关的当事人都应当先加以遵守或服从。这是行政效率原则的要求。(4)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是指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二、行政行为的特征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
    2023-06-03
    327人看过
  • 行政行为撤销的影响与应对
    行政行为的撤销是指因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所致,根据行政行为违法、不当的不同情形而撤销,可使行政行为自作出之日起即失去效力,也可使行政行为的效力仅自撤销之日起终止。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哪些行为违法,但是不撤销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一)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二)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销或者判决履行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一)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二)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判决履行没有意义的。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
    2023-07-22
    363人看过
  • 行政行为的撤销中止可以吗
    1、撤销的行政行为不可以被中止,这是由于行政行为自被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销的效力可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2、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①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必须具备三个要件: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者缺一不可。②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3、行政行为撤销的法律后果①行政行为自被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销的效力可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②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行政主体过错而引起的,并且依社会公益的需要又必须使撤销效力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那么,由此造成相对方的一切实际损失应由行政主体予以赔偿。③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相对方的过错或行政主体与相对方的共同过错所引起的,撤销的效力通常应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过错方各依自己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赔偿责任)。一、行政行为撤销和无效的区别是什么?无效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明显、重大的违法行政行为;可撤
    2023-04-04
    366人看过
  • 不服行政复议的撤销行政行为决定怎么办
    一、不服行政复议的撤销行政行为决定怎么办行政复议机关进行复议后,如果认为行政行为错误的,可以作出撤销行政行为的决定。当事人对撤销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行政复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
    2023-06-06
    251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院如何撤销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行政诉讼法院如何作出判决?行政诉讼法院作出的判决:1、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2、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职权的;滥用职权的;3、作出变更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
    2023-07-07
    386人看过
  • 诈害行为撤销权是什么
    一、诈害行为撤销权是什么欺诈是一种故意违法行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并无直接支配的权利,只能对债务人请求给付,债务人得自由支配其财产。但当债务人与他人实施某种行为,使其作为债权担保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因而害及债权人的利益,致使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情形时,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使债权得到确保。二、撤销权的法律特征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销权的
    2023-05-03
    179人看过
  • 行政行为无效的情形有哪些,行政行为无效的后果是什么
    一、行政行为无效的情形有哪些行政行为无效的情形有:1.行为主体有重大明显违法情形。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为主体应当具备行政主体资格,这里所说的资格是形式上的资格,并非行政权能资格。如果行政行为的行为主体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则属于无效行政行为。行为主体超越权限或无权限作出的行政行为无效。2.行政行为内容存在重大、明显违法。行政行为的意思表示不明确;意思表示受到胁迫;行为内容的作出基于明显的错误事实;行为内容明显违反公序良俗;相对人与公务员恶意串通实施的行为;行政行为的内容不可能的,都属于这类重大、明显违法。3.行政行为程序上存在重大明显违法或极不正当,违反最低限度的程序规定。4.行政行为形式上存在重大明显缺陷。严重违反法定形式的,也属于重大而明显的违法。二、行政行为无效的后果是什么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结果有:1.行政相对方可在任何时候请求有权国家机关,如行为机关、行为机关的上级机关、人民法院宣
    2023-06-06
    451人看过
  • 行政机关可否撤销自己的具体行政行为
    一、行政机关可否撤销自己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机关对自己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可以撤销的,行政机关应该向行政处罚相对人出具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二、行政复议机关有哪些(一)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公
    2023-04-19
    224人看过
  • 行政行为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1、作出该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主要证据不足的;2、作出该行政行为所适用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过程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主体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的;4、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一、如何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复议申请的撤回,是指复议申请人在提出复议申请后、决定撤回以前申请,不再请求复议机关作出裁决的意思表示。下列情况之一复议机关有权决定撤销或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错误,3,违反法定程序,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6、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提交书面答辩或答复和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及其他材料的。二、撤销行政复议决定书诉状范本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
    2023-03-27
    300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依法拥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能独立地为自己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在我国,行政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的组织。... 更多>

    #行政主体
    相关咨询
    • 行政行为的效力是怎样的可以随意撤销该行为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2
      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或组织必须遵守、服从主要表现为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拘束力
    • 撤销权行使的效力,撤销权效力范围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3
      在成立撤销权的情形下,债务人的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人均有权以自已的名义,以诉讼的方式,行使撤销权。基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被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即归于消灭,并自始无效。
    • 撤销行政行为的行政行为的含义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7-05
      行政行为的撤销,是指在具备可撤销的情形下,由有权国家机关做出撤销决定后使其失去法律效力。
    • 什么是撤销权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和效力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21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条件主要包括:重大误解、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 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行为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基于重大误解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违反真实意义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违反真实意义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受害人有权要求人民法
    • 撤销权的概念是什么,行使撤销权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撤销权的概念是什么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并无直接支配的权利,只能对债务人请求给付,债务人得自由支配其财产。但当债务人与他人实施某种行为,使其作为债权担保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因而害及债权人的利益,致使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情形时,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