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内所有人能否变更所有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08:53:41 310 人看过

不能。法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一、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用地的种类和方式有哪些?

取得用地的方式包括:

1、通过合资或合作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2、通过租赁房屋及场地取得土地使用权;

3、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4、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5、通过土地使用者转让而取得土地使用权;

6、直接从国家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能够依法转让。

二、农村房屋买卖包含田土买卖是否合法

农村房屋买卖包含田土买卖不合法。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三、土地是否可以买卖?

不可以。因为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确权后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我国法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如果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9: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集体土地相关文章
  • 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经过一定时间后所有权能否变更?
    【解答】依照《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20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20年的,或者虽满20年仅在20年期满之前曾向现使用者或者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一、土地证会有什么用土地证作用就是拥有该地块的合法使用权,受法律的保护。土地证上会注明该土地的地理位置、用地性质、用地面积、使用者等相关信息。具体规定如下;《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九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
    2023-06-20
    172人看过
  • 如何区分国有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二条规定:“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一)城市市区的土地;(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三)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2023-05-05
    175人看过
  • 出嫁女是否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
    一、出嫁女是否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因为土地,产权是国家,个人只有使用权,不能直接继承要看出嫁女户籍是否转走,没有转走,没有继承土地权,是有继承土地权利,户籍转走,享有土地使用权的人二、出嫁女”是否有权分配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原则应该是平等地分配,理由是农民集体基于土地所有权而享有土地补偿费,而农民则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分配该补偿费的权利。因此,凡被征地所在村的村民只要其具备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都应平等地享有分配份额。故只要户籍在本村并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即使是“外嫁女”,就应当有资格参与土地征用补偿费分配。三、出嫁女能否分的征地补偿款情况有哪些1、出嫁后户口未迁出的情况应当取得征地补偿款。因为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所以出嫁女仍然享有土地承包权,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款。2、出嫁后户口迁入小城镇的情况也有权取得征地补偿款。因为
    2023-05-06
    250人看过
  • 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有哪几种形式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直接以出让方式买卖集体土地在这种类型中,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往往以出让人身份,直接与受让人一方签订土地所有权出让合同,约定将一定面积的耕地或其他土地一次性卖给受让人从事非农建设,并收取一定金额的地价款,而该合同未经土地主管部门的审批。有时出让人与受让人连书面合同都没有,直接在收取一定地价款后将一定面积的土地划转给受让人从事非农建设。(二)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以转让方式买卖集体土地这种类型的转让,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人,已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取得了集体所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获得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许可证,但自己未进行任何投资,亦未办理任何报批手续,直接将该非农建设用地转让给他人,牟取高额差价款;二是集体土地的所有人或使用人未能获得合法的用地许可,擅自将农业用地以非农建设用地的形式,转让给他人从事非农建设收取转让地价款,这种形式同出让
    2023-08-18
    219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变更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民法典规定,宅基地属于不动产,而不动产物权的设立以登记为准,所以买卖宅基地后,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土地证变更登记。一、买二手房后多久可以卖掉交易二手房取得房产证后随时可以卖。只要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取得了不动产产权证书就可以对外转让,进行买卖,没有时间限制。法律规定,房屋作为不动产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才能进行物权变动,所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还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才能买卖。二、预告登记是指什么?当事人与他人进行房屋买卖的活动中所进行的预告登记一般指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的实现物权的保障。《民法典》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三、购房合同能够改名字吗购房合同是否能改名字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购房合同已备案时不能改名字,购房合同未备案的可以进行
    2023-04-02
    188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后能否改变土地所有关系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后能否改变土地所有关系和土地用途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无论以何种方式流转,只要未经国家依法征收转变为国家所有,集体土地的产权关系都不能发生变更,也不能随意改变集体土地用途。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或者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的,实现抵押权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用途。根据这一规定,以农村乡(镇)企业厂房和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或以农村“四荒”土地承包经营权设定抵押,实现抵押权后,新的受让人必须维持原土地使用用途,未经法定程序依法征收,土地的产权性质也不会发生变化。一、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规定有哪些1、抵押登记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其他类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2、集体荒地土
    2023-02-28
    445人看过
  • 集体土地所有权抵押程序
    1、集体土地所有者出具同意抵押的证明;2、对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地价评估;3、确认土地估价结果;4、抵押双方签订抵押合同;5、申请抵押登记;6、审核、登记;7、核发抵押证明书。一、农村土地证办理流程(一)办理初始(变更)土地登记的程序:l、土地登记申请2、地籍调查3、权属审核4、注册登记5、核发或者更换、注销土地证书。(二)初始(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提交哪些文件资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2、单位设立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及户籍证明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属于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还须提交共有人共同使用该宗土地的约定、协议等资料4、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合法产权证明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办理土地登记时,应提交哪些文件资料:1、转让方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正本2、受让方土地登记申请3、国有土地出让手续批复资料1套:①国有土
    2023-03-11
    53人看过
  • 添附能否变更所有权
    一般情况下,因加工、附合、混合而产生的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二条【添附取得物的归属】因加工、附合、混合而产生的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按照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以及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原则确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或者确定物的归属造成另一方当事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或者补偿。添附的方式及法律后果添附主要有混合、附合、加工三种方式。1、混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不同财产互相渗合,难以分开并形成新财产。2、附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紧密结合在一起而形成的新的财产,虽未达到混合程度但非经拆毁不能达到原来的状态。3、加工是指一方使用他人财产加工改造为具有更高价值的新的财产。由于添附而形成新物的,两个物有价值大小之分的,新物之所有权归价值大的一方,由取得所有权的一方对另一方提
    2023-08-12
    386人看过
  • 集体土地有没有国有权和所有权的?
    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权的一种,是指一定地区的农民集体占有、控制、使用、收益和处分土地的权利。农村土地(包括城市郊区)属于集体所有,农民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辟谣】集体土地所有权可以抵押?真相:无法分析:法律明确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等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提醒】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可以,但只有集体成员,不能用于非农业建设。2、《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转让或者出租给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
    2023-08-08
    212人看过
  • 土地集体所有制是否能成为建设用地?
    可以的。农民集体建设用地改为(被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条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或未利用土地,则可以直接办理征收土地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如何确认所有权一、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如何确认所有权1、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确认所有权的流程如下:(1)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2)村委会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3)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4)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5)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给予发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
    2023-07-03
    228人看过
  • 个人如何取得集体土地的所有权?
    在中国,土地的所有权有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一种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土地的所有权不能转为私有。根据我国现行的社会制度,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是集体而非个人,因此不能归入个人名下,变成个人财产的。个人名下的集体土地,拥有的是土地经营承包权。土地经营承包权,可以转让、继承,但是跟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无关。电子承兑汇票如何转让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是指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人依法将电子票据交付被背书人的行为,操作如下:1、电子银行承兑汇票通过电子化的手段完成票据流转,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人通过网上银行、银行柜台或其他电子终端登录,录入背书申请信息(包括票据信息、背书人信息、被背书人信息),使用背书人的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名;2、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背书流转,在被背书人发起回复之前,背书人和被背书人均可操作票据,背书人可撤销背书申请,被背书人可回复(签收或驳回)背书申请。此时,系统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处理:如背
    2023-08-04
    343人看过
  • 大队书记能收回集体土地所有权吗
    只有原批准机关才有这个权利,其它任何组织和个人者没有这个权利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这个规定的意思是说不是由村支书说收回就收回的,因为你家的土地所有权证是县级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颁发的,所以,村支书想收回这块土地的使用权,还需要报经县级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包括:1、为了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是为了乡村村民的共同利益而建设的,是社会公共的需要,土地使用者的需要应当服从社会公众共同的需要。2、不按批准用途使用的。此规定属于处罚性收回。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属违法用地,因土地所有权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而由其收回土地使用权,而不是由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
    2023-04-26
    325人看过
  •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第四十五条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四十六条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第四十七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第四十八条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第四十九条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第五十条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第五十一条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第五十二条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依照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第五十三条国家机关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处分的权利。第五十四条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
    2023-06-08
    498人看过
  • 集体土地的所有权由谁认定
    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二条规定:“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一)城市市区的土地;(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三)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一、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原则1、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平等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自愿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必须出于双
    2023-06-21
    446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集体土地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更多>

    #集体土地
    相关咨询
    • 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应按什么规定进行?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0
      1、由于村、队、社、场合并或分割等管理体制的变化引起土地所有权变更的; 2、由于土地开发、国家征地、集体兴办企事业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进行过土地调整的; 3、由于农田基本建设和行政区划变动等原因重新划定土地所有权界线的。行政区划变动未涉及土地权属变更的,原土地权属不变。
    • 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否具有土地所有权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8-29
      集体土地使用证是集体土地所有人依法对集体土地享有占有、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合法凭证,不涉及产权问题,其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持证人只是拥有使用权。
    • 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与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分别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24
      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公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人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国有土地征收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集体土地补偿没有明确规定。
    • 集体土地还有土地所有权证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2
      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发给当地村民委员会,是意味着土地所有权。农户可以从村委会承包集体所有的土地。
    • 关于土地,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2-29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土地所有证》是集体土地所有人依法对集体土地享有占有、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合法凭证。 2015年3月起,房屋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可到国土资源局更换不动产证。2018年3月起,我国正式开展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发证试点工作。